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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牧涛, ~0 W- `) _2 K*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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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8岁的华人男子“J”移民加拿大后同妻子离婚,后担保他在中国时的“小三”和私生子来加拿大。谁知移民局不但没有批准他的担保,而且还取消了他的移民身份,理由是“在申请移民的时候没有如实披露还有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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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 q" n* M, ?* J6 y* l% D据联邦法庭公布的消息:“J”现年58岁。他在2006年同首任妻子与女儿,通过投资移民的方式获得身份,并于次年抵达加拿大,住在多伦多。( J3 W0 D+ @0 @, _2 U' {; {5 _
来到加拿大后仅两周,“J”就提出了离婚。移民部曾一度怀疑“J”婚姻的真实性,但是终由于缺乏证据而没有继续追究。
, ^) Q ~& s' \* R, `$ [4 }4个月后也就是2007年7月,“J”正式同原配离婚。
/ ~' o8 I" O& A% ]" H0 E离婚后两月,“J”同第二任妻子在中国结婚,并于同年11月担保她及一对儿女来加拿大。% [8 Z Q- P% ]) v
“J”向当局承认,第二任妻子是他在国内时的“小三”,她的儿子就是其私生子,而她的女儿则是和别人生的,同他没有血缘关系。5 c$ T7 ^' ?4 v$ J0 w8 C: v4 u% T
移民局一查,“J”的私生子生于2002年7月30日。那个时候,“J”已经递交了移民申请,却没有如实披露自己还有一个儿子。7 d. |# E! D' m( f+ a* Q( A) }! d
于是,移民局不但没有批准“J”的担保申请,还以“没有如实披露家庭情况”为由,取消了他的移民身份。
: C( ^: c7 `4 A. I$ |: c0 {进入了递解程序的“J”,想尽一切办法留在加拿大。) \5 E( q. G r' @* P9 d, z
他先是表示,并非有意隐瞒还有一个儿子,而是“在获得移民身份之前并不知道已同外遇女子有了小孩”。8 P2 W8 K5 V: G2 V0 j
在这个理由未被接受,递解聆讯败诉后,“J”又在上诉环节猛打“人道”牌。* e7 \4 l; r& l! `1 b. d$ Z
他主动披露,自己和一名正与丈夫办离婚手续的华人女子交往,两人更在2014年有了一个儿子。如果他被遣返,则其情人和孩子将失去经济支柱。1 [& x f2 I; i) v4 t2 G
此外,他和原配生的大女儿已经结婚并有了三个孩子。从这三个孩子的利益考虑,他作为外公和家庭的供养者,也应该留在加拿大。- p+ z5 ]% A1 ^! M* U! N
然而,这些理由并未被法官所接受。
" s$ T2 m, w- i1 Q" j法官表示,“J”同情人的关系不清不楚。他说的同情人所生的儿子,根本没有出生证明,无法证明两人的关系。
# _& H! Y+ B; G4 {4 h4 s那情人和其儿子,也并非完全依赖“J”的资助生活。当局调查发现,该女子是一名地产经纪,本身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还有房产,完全可以自己维持生活。, {% _' N- [: q' z, m
至于“J”声称,他供养女儿和三名外孙的说法,法官也觉得不可信。
# U3 }" A1 p- r& Z- i+ [" P) W法官表示,“J”的诚信令人质疑。他就是被遣返,其亲人的生活素质也不会受到影响,故裁定其上诉失败。* C* m. R# c5 e1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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