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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1cm 打後衛有身材優勢, 若是打前鋒, 恐怕在 NBA 很難生存. 所以他選對了位置. e% ?, ^! n3 ]& M+ B* _ u* K8 B
2. Knicks 恐怕是他能出頭最適當的球隊了, Davis 受傷, Biibby 不堪用, 才有他表現的機會, 而剛好主將又缺賽, 讓他可以自由開火, 做球隊的領頭, 否則大概也只能帶球過半場然後交給 Amare 或 melo, 像 kidd 現在的工作一樣. 在其他隊, 恐怕只能打垃圾時間, 很難表現.
& |6 {# q% Z K; N j4 Q3. 一個水桶旁的球員帶著二軍球員打敗一流球隊, 而且還拿了五連勝, 這已經是個傳奇了, 而這個傳奇還很可能繼續寫下去.6 _; X) p* m6 W: y4 {
4. 他的失誤確實偏高, 有時球處理的不理想, 但基本技術是在的, 其實經由更多比賽磨練, 慿他的智商與努力,可以期待他會更好.9 ^8 X4 [( ^$ e6 h
5. 在枯燥的愛屯冬天, 他的崛起給愛球的人們一個調劑. 1 z+ m- N) G- e/ C
6. 感謝樓主開啟本文, 標題下的很棒. 讚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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