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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1-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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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ilehuli 1 G4 f( a* {( Y
& Z$ Y8 m e7 c3 j# b. K1 k我想樓主肯定是沒養過狗, 一昧的覺得所謂的"畜生"就是會咬人. 7 O+ @9 Q3 G9 B) k% L; \
5 j- d; G, k3 q我並沒有要任何人遷就我, 而且我並不介意有法律的存在來懲罰那些"不負責任的"的養狗者.
8 M3 ?% E: _7 u; O; N* p( e但是我的論點是, 既然我可以把狗訓練好, 不咬人不吵鬧只是一個陪伴犬, 必須被一視同仁的被視為"會咬人的狗"是一件很不平等的事.& v9 i: h- } O& s* ~, H2 p
如果每隻狗都會咬人, 那為甚麼不立條法, 不准全加拿大的人養狗? 為甚麼現在越來越多機構宣揚保護那些被"惡意"人士訓練去攻擊的狗? 4 G, b; r8 F5 _; W$ N3 P
簡單一句話,如果你有點研究(不過我想一般人只會看那些造成麻煩的狗), 會攻擊咬人的狗, 通常都有一個不負責任, 不管教 (是, 狗也是要教的)的主人.: C7 q# \8 W4 T* k7 n4 E- `
如果你要跟我說, 你怎麼能預測狗不會突然咬人? 請問你有看過新聞那些導盲犬沒事咬別人嗎? 導盲犬就是一隻訓練良好的狗的模範. " }8 P: f+ X/ e1 y }$ o/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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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三四歲的小朋友, "如果爸媽管好", 不"主動"衝過去打狗狗(不好意思, 我就是有看過這些小朋友). 到時候狗稍微抵抗一下, 而不小心把小孩推倒了, * Z9 w/ }8 e3 I0 i
請問是誰會被處罰? 當然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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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Z' q$ F: E/ `對於你最後一句話, 別人沒義務遷就, 那我是不是也在遷就別人的歧視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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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爱芒果 6 p0 Z) f1 E! {) l: w4 u/ s
& y! \7 g/ l' [% b, f; y1 r我家狗狗我是去領養來的, 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把他丟掉. 我只是覺得這個城市, 一併處罰和歧視的政策非常讓我不習慣.
' Y4 V( q. g% r. z, ^我現在就是租房子, 如果明年找不到其他的地點, 應該還是會繼續租房子囉~你之前養狗是住自己買的房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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