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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安省多伦多巿议会通过新条例,禁止市民食用、出售及藏有鱼翅。不少当地华人社区的食肆以及参茸业人士都为此感到无奈。其实多伦多只是与安省其他几个城巿看齐,一并加入禁鱼翅行列而已。不少环保人士对这禁鱼翅之举什表欢迎,并认为是环保运动的一项胜利,有些人更预料禁鱼翅行动将会推广至其他省巿。 2 I; E+ Z3 K6 r; D- b- q
没错,杀鲨取鳍的景象确实是残忍,在取鳍之后把整条鲨鱼丢弃大海也是浪费。如果光从这两论点为基础,杀鲨单取鳍是不人道及不环保的,如此捕猎手法也应禁止。然而在市政府层面实行禁售禁食鱼翅政策,实是理据极为薄弱的做法。对此政策支持的人,也对问题的症结缺乏剖析。
% }" x% `7 ]9 K: J* ^禁售不禁捕无济于事+ a n4 I$ R- T+ V7 `- J% ~7 f
禁售不禁捕,对人道及环保无济于事。把鱼翅看成亚裔人士及华人日常饮食必备的桌上菜式,是对文化理解上的无知。把13亿中国人及所有亚洲人视为遇鲨必宰、逢翅必食,可说是歧视意味极重的标签想法。过早放弃社区教育与推广而采用法例规管,也是以强权掩盖理据的做法。只禁售鱼翅但却容许其他鲨鱼产品存在,一方面是针对性打击亚裔及华裔饮食文化、握杀通过教育可达致文化演进的空间。再者,假设所有鱼翅都以不人道手法猎杀得来,因此以禁售来打击需求,可说以偏概全、不问是非。
( ~: d3 a8 x! O, Y8 i3 V5 M其实在加拿大,另一个因猎杀而备受国际争议的,是捕杀海豹的问题。对于环保及爱护动物组织而言,捕杀海豹是不可接受的。但不少省巿,仍有售卖与海豹有相关的产品;不少北部地区居民的主要收入,也与狩猎海豹有关。
( R, d3 M* Z& e; l3 [: U3 p9 [7 k此外,包括多伦多在内,不少省巿都有商户售卖及巿民使用与人道、环保,甚至人类健康有牴触的产物与消费品,包括各种动物皮草及相关制品、高档鱼子酱、上等鹅肝、火鸡、养殖场的三文鱼、野生吞拿鱼、报纸、塑料用品、汽水、薯条、香烟以及酒精类饮品等。这些食品及消费物品,都因为有关的饲养方式、屠宰方法、物料使用,以及使用后的影响等问题,而带来涉及人道、环保和健康方面的争议。 , [5 J' Z0 C6 }. x# q' ]' s: l
作为加拿大最大的城巿,不知道多伦多巿议会为何一向不对这些产物及消费品实行禁售限制。多伦多巿议员如能发挥带头角色,在巿内禁售烟草,肯定可大大减少当地居民因吸食一手及二手烟引起的健康问题,甚至减低死亡数字。禁售海豹产品及动物皮草,可以减少无辜动物的牺牲,禁售鱼子酱可以令罕有鱼类数量不会愈来愈少。 ( R8 j7 a# W$ i- }4 y- Z K
禁翅不禁杀海豹双重标准
% S0 L& ]0 H- [. N% n* L; u当然这些禁售建议,无论环保及动物维权组织怎样推动,多伦多巿议会肯定不会支持。因此,禁翅事件也只能反映当权者做点门面工夫,来表现自我高尚环保及人道取向,向声音较小、权力较逊的少数社群来开刀。这政策背后的双重标准,可见一斑。 6 [9 t* J' y& n- V1 b9 @! }( \
多伦多巿议会如今把「一大」环保政策落实,而对于它的公众形象的推动及处理,环保组织所施加的压力,可记一功。那些尊贵的巿议员于日后出席各种高级酒会或宴会时,仍可安心继续品尝肥美鹅肝及可口极品的鱼子酱。所谓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禁鱼翅一事,是最佳例子。
$ i, R) L3 @$ Z5 _ H本文作者黎永亮为卡加利大学社会工作学院教授及副院长(研究和合作发展)。电邮shuoliyongliangji@gmail.com 。 3 o" j, c6 h$ @! B1 x
7 e! ?/ H8 B+ n# T: t( v) G0 j(新闻来源:星岛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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