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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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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1
/ A! l$ x2 w/ O* q+ p$ w+ z
" y& K1 b- z3 |8 D$ n: Y5 x8 X9 @( t使用侮辱性语言。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8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8 s8 K2 S- g8 W* n8 b
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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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谢谢紫光大哥,看过了。继续投诉小黄,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3-21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儿和紫光两个人,一个写“版规”,一个看了该“版规”。
* t; w% B0 {3 _; f结果id过儿看完后,要求“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 q1 x7 H: ?9 I& M: @
' [/ S. @$ h# N( t) ~" t8 [这充分说明了一点:
3 f# z! b+ P  \" a1)如果以这个天天要推广汉语的过儿的理解为标准的话:紫光汉语水平太差,写了一堆话,没让过儿看懂;
+ N' ^4 j9 l6 U% f" j/ F2)如果以紫光这个起草“版规”的人的汉语水平理解为标准的话:这个天天要求推广汉语的过儿的汉语水平基本处于:没有任何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的水准.1 |: D& @( U) `5 m' ^8 ]
3) 如果紫光写的没有问题,过儿理解也没有问题;那么只能说明汉语这种语言极其不严谨,需要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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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suvescape大哥,好久不见啊。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谁说紫光汉语水平太差? 他水平不行能发起风花雪月那么大的网络活动吗? 汉语本身不严谨? 离谱得更远. 版规本身压根没有问题,也够严谨. 现在版主也够可怜的, 管的越多, 得罪人越多. 问题出在论坛的管理方式上, 只是多数人看不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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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过儿: 咱们聊聊, 你就直接说, 你打算把小黄怎么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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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任大哥好,我只是表明一个态度,指明小黄的这个标题带有侮辱性。该怎么处理应该按照版规来,我没有版规的最终解释权,不过公道自在人心,呵呵。
大型搬家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谢谢紫光大哥,看过了。继续投诉小黄,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3 Y$ o$ s0 j8 B过儿 发表于 2011-3-21 18:56

% X1 o8 f0 h5 p/ j4 ]你应该先向移民版版主发短信投诉,由他们先进行处理。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谢谢紫光大哥提醒。:)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3-2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
. Q; F/ @4 T6 a  A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
7 G" L1 {' |% I7 I2 h; w) f紫光 发表于 2011-3-21 18:46

/ v3 m/ c- K6 ~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
  H6 R! q' [5 H0 B& a' V8 Y1 VAs it stands,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elected.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 w7 \3 ^% b5 b& ?2 F1 n! F
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
& e/ d" J/ W" W如理解有误,请指正。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9 a: ]( D, E9 w1 d0 ^) d( e
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6 t' d! J/ k  |
如理解有误,请指正。! K9 \0 j! V+ O( n) z" b8 C% L
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2 11:23

' w- u! W6 e& g$ \1 d: V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作处理,通知投诉人即可。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2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
8 J9 C9 |0 M- N/ L1 R, ~  l8 _As it stands,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elected.
4 O% E& p& r- ^( e: m小黄 发表于 2011-3-22 10:20
+ d! l1 x3 S4 \
新的版规就那几条。
6 H5 x0 X. S6 h+ }: u$ {( P: h关于执法及超版的任命我已经写了,管理员好像不同意。( H' R2 Z& n) z  b
请管理员定夺。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儿, 如果小黄进去了, 给永封了,你开心吗? 私下窃喜? 说: 苍天有眼,终于让你一解心头之恨?
: Q4 O: I. c4 Y4 F: t; R你想错了. 如果他进去了, 你会很寂寞. 因为地球很小, 论坛更小. 如果今天你看见他觉得很碍眼, 但是你自己也许意识不到: 他在你的印象里,已经成了论坛的一部分, 也许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他不见了, 你还来论坛干什么?
, z* {* b$ Z4 ?6 k0 J2 L# Y我估计你还小, 好好想想吧. 如果一个网友你都包容不了, 现实里, 你还能包容谁? 你还能成就什么事业呢?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过儿 于 2011-3-23 09:40 编辑 4 t1 Q- S  B! x& c/ `

+ B* N) l  y* F2 v* e任大哥,我也没想过要让小黄永远进去,这种逢中必反的哈美党很据代表性,通过他们的言论可以分析出很多东西。所以我只是希望他按照版规进去两天,不想让这种人太猖獗,说实话他应该也不是没有其他账号,想封是封不住的。4 j& Q# r8 @) Y+ H" \: j
& L. q. ]. n( A( R/ Y$ M
我要是没有包容性就会像小黄这种人那样整天生活在网上和人掐,到处抓人小辫子投诉了,呵呵。各大版主可能是他朋友,可能不想得罪他,可能就是他,这我都能理解,这就是我的包容性,呵呵。
3 w) b7 H5 Q. C, v6 j5 u7 ]+ ^# Y. O# [, G: l; E3 p
任大哥您说的这番话没错,但是不是对每个人都适用的,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类似的话的纵容,这几个阴阳怪气的人才会肆无忌惮。凭什么他投诉的一投诉一个准,别人投诉他就这么难。如果这样的人能被包容,那被小黄这样的人投诉成功的人为什么不被包容呢?为什么会有两种标准呢?就算要包容也不是包容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几个已经严重污染了很多人视听了,等到大家对这些人看得倒胃口却还要每天看的时候,而自己只要表示反对就会被不包容,上这个论坛的的兴趣就会越来越小了。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根据新板规,好像是应该我管阿?
: N7 q! V3 Y! x
# B& t5 H  O2 K6 h$ F" M) m总算轮到我了,哪句话污辱人啦?按格式来,找出证据,我处理,欧也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1% B3 }8 t) q" b

/ D+ }+ V2 N2 s+ t7 [+ ^( m. A标题“一群太监”侮辱人。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thread.php?tid=421233&extra=page%3D1&page=1
! F8 _& ?" \' m
2 T" t9 R/ d2 F' N0 t0 D  X标题“一群太监”侮辱人。, K1 t) |+ {3 i' ~, Y6 W
过儿 发表于 2011-3-23 08:48
% q8 s# w& g; n  p
要是因为这个,我不认为这算污辱0 l$ ~" ~, q3 F! |4 A0 n3 s
2 M9 G* x, M" E) A( T' M
对不起帮不了你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重标准,表示失望。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双重标准,表示失望。
/ P  w( W. m; A2 K过儿 发表于 2011-3-23 10:49
2 C% p  a5 \" [
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他说谁谁谁就是个太监,奴才,或者生理功能不正常,我觉得这算人身攻击+ l8 B+ z7 i$ L" z6 d7 S5 z9 @
" ^1 s' A% x' K5 V
但是他说的太监是皇帝不急急太监的引申,这里的太监没有什么贬义,说成随从也是一样的,所以不算人身攻击  X$ e: S. f' F' ]4 f- N0 ~
+ f5 `2 k: i8 S, G
同一个词,不一定都是坏的,比如一个东西紫光该买没买,小黄说sb呀你咋不买呢?这就不算人身攻击,但要是小黄在没有什么前后联系的情况下评论紫光就是个sb,他从头到尾就是个sb,这样的情况就算人身攻击8 o( H! d6 |1 q8 s
( n; _3 Z$ u3 ^
可能别的版主有不同的理解,我是这么个看法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感谢sweetlele版主的解释。小黄的这个标题虽然不是对某个人的人身攻击,但是是对一群人的人身攻击,性质有过之而无不及。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还是没有猜错,过儿,你也就是想解一下闷气罢了,也不是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对吗?小黄过去是有点变态(我这么说, 你能解点气吗?), 但是那是钻法律的空子, 和版主应该挂不上什么交情. 有一点你可以放心, 爱网正在走向成熟化, 管理也会逐步正规. 至于小黄呢, 他以后要投诉别人也会受到公众舆论的制约. 就我个人经验看来, 这次你投诉的证据真的不在道上,冤家易解不易结,算了吧,听老大哥一句话,撤诉吧?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这次听任大哥的。:)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好兄弟.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作处理,通知投诉人即可。
1 \; R$ B. r' ~9 K  k; |紫光 发表于 2011-3-22 12:57
" L: u% H0 F# `* Q

" Z' Q3 G3 w4 S* n& V. i! B, g' N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而且有效,是吧?9 I, k7 m: o  a. W
我觉得你说“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 和要求版主“通知投诉人”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这样的条款,我认为应该修补版规。! q9 o7 G, n4 U$ I
但这样发展下去你就要重复过去历届执法版主的劳动。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4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而且有效,是吧?
1 ?* `8 j: V! r, f! E我觉得你说“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 和要求版主“通知投诉人”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 ..." f( F, J  P( ]
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3 22:19
5 \' r* a( u4 {( z9 l
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有人向你投诉时,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是否公正发起投诉,然后由执法版主发起投票。如果被投诉人被禁言后选择不作为,事情就了结了。/ }  _& `9 A6 T5 W( O( B/ ?

+ P( \% E# z2 H% }' |& w8 c你认为没有违规的发言,如果别的版主处理了,由他们去解决。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有人向你投诉时,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 ...& @- P7 ?1 ^; T: ~! G
紫光 发表于 2011-3-24 21:37

' y, s+ O  U& i5 ^+ W! ~& o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规定失去了严肃性。 不是我不服哈,而是提醒你。现在天下太平,讨论起来效率太低,就这样吧。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规定失去了严肃性。 不是我不服哈,而是提醒你。现在天下太平,讨论起来效率太低,就这样吧。
% A' r7 f. m. P$ s2 K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5 11:46
  A4 Q3 n/ Y7 n2 G+ |
我只是解释一下,不是添加内容。
) v5 X8 Z. k; {+ E$ A6 C6 y$ b总体原则就是哪个版的问题由哪个版的版主去解决。
% E& V! x/ p% K! ?" `不到万不得已,没有必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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