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r7 }1 k3 Z7 j7 ^: B0 A6 C% B+ [% Y我是这样理解的:原来的规则里,执法版主只能严格按照规则授权依据裁决结果进行ID操作,其他版主(包括执法版主兼任的站务版主)如没有管理员特别许可并且不是处理广告相关问题的情况下,没有ID操作权限,所以只能按照版主职责第8条规定进行帖子操作,如果觉得问题严重,应该向管理员汇报,由管理员处理,或者在获得管理员特别许可的情况下进行ID操作。 6 W3 F$ V+ M$ W + K V. \# _" q! M$ ~; c' k这个理解对现在和将来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当我们讨论过去的情况的时候,我觉得这个理解还是合理的。2 D' H' m7 t ]4 M, o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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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没有几位版主表态在新规则出台前严格按照旧规则做,这个“冤”也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