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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吵架版”的一个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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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8 21:40 编辑
9 ^- k/ C0 E9 P' ^3 C
. J9 y5 n: V. L" }' c4 V开吵架版,有其合理的一面。网站要办成什么样,是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主要需要考虑的是老杨。
3 @8 u! d: L  B5 z! U5 ~  @' D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7 z+ A, V0 ]9 H* R4 b0 {

8 U& Y( Q' B9 s4 Z) P! z很早以前了,那时候,还没有现在的“执法”。有个叫“雷锋”的版主,弄出来了一个“监狱”。于是就有了“投诉”这是据我所知网站对“人身攻击”最早的管理手段。当时就出现争议了,异议大致和现在差不多,对管理的批评是不应该限制自由,对投诉人的批评是不应该这样脆弱。于是就有好事者作了个试验,把反对管理的人统统骂了一遍。结果,骂到自己或者“自己人”头上,“自由”也不讲了,“脆弱”也不顾了。那试验者,很快被永封了。8 h: ~( ^4 Y' A" k6 m

6 \, @- r' R5 r) @/ i3 _! j骂人谁都会,谁也不是那么“脆弱”,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有人可以骂人,有人不可以骂人。有人可以投诉有人不可以投诉。她骂你,你得老老实实供他“开心”,你骂她马上就有人把你给封了。
9 _: l7 f2 O5 ]" w3 r$ n2 ]+ A% b, O. \! G2 ^* d
这个问题先放放,说说我的替代办法,因为吵架版实际操作起来有些问题没琢磨清楚。我说这个可能容易实现一些:, _6 W& c, m  w( u' l$ J

7 V; I1 F# }4 t6 p/ J$ T希望“自由”的,先在站务发一个“永不投诉声明”,做出这个声明以后,就可以随便骂人(不可恶意刷屏),她本人,也没有投诉他人的权利,大家也可以随便骂她,也不可以有人代表官方出头说什么“骂她的不用投诉就可以永封”之类。
! ]2 g) W7 R6 W% ^0 @* R* X6 m
( T8 c- R' p+ ?9 y' S8 c这个思路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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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9 w+ h/ m/ `; M" i7 D' a9 C( R  Z* l7 y- ?* f  b
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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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26 编辑 ! J* s5 [- S) p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Q% X: U% T. @& q8 S4 ^$ q

, {" U' z- R/ O9 Y: t8 X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 y0 m( s/ N6 v/ V9 n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1 g2 _5 k6 D; U* P1 u" D
$ R. s6 n9 I2 c1 P& O- s这个问题我考虑过,是否合理,要和现状比较。' ^4 a9 R% r' m7 W3 c8 u5 e5 i- v
现状是,有些人本来就可以随便骂人,他们要骂人“寻开心”,你只能老老实实“被开心”。
* k5 w/ c- j9 V3 ]让她们发个声明明确一下,大家有个回骂的权力总比现在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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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39 编辑 9 J% M# x; j, U) }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4 v. I: F" E" Z$ T- p. g, L9 E5 @6 b. t5 h6 }4 R
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H, V* d# X$ E8 R
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 M2 ^# E6 J9 ?! N

3 `; j4 _/ p! {$ o' u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
8 O& H% ]% v! ~8 R* z" ^' M6 K3 t5 a- ~8 n
现状:
- y4 l; n9 t' L' a0 I* w2 M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结果,一轮到自己,马上投诉,黑土地被封。6 D& k2 v+ E* ^( J9 ], s
. y9 O9 }, P& B, Y9 D* i
我这条建议,就是让那些人明确回答一下:“骂你行不行?”
( [# a! A! P. Y3 E8 N! i. F
' B- c; _& X7 U! [! _那些需要骂人“开心”的人,其实就是欠骂。我已经准备好了,规则通了,我就让他们体会一下换位思考。这样才能互相理解。
鲜花(7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你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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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9 d6 r. [0 Z% S8 x& P1 u6 H' g! u! f
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0:56

* {' A- ~1 o# x  m
5 W- q  `; t! Q: D7 `1 R7 f2 r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只许州官拉屎,不许百姓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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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2 U' T4 F& x& B" m

# y% b# j. b: I3 d现状:/ ]7 M2 U3 T2 E1 c8 V
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 ...+ {$ r6 K- H1 i; ^
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3:02
, G1 C; c% B/ U" A6 T6 z7 e
你误会我的意思啦( X" [+ m! x7 \5 d+ [! `
6 z  }- O6 p, x" U+ Y8 K
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
+ @: I* A0 k; T4 c1 a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5)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误会我的意思啦" y, [5 O: K( N0 Z4 `3 X% H
& \8 b8 \) p. H" U% A9 e
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5 t9 D: @( \/ [6 X8 R
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Q" s5 M& X6 e
阿牛 发表于 2011-2-19 23:05

$ K. p3 B1 K( I$ u3 S3 ~, E7 A  ^吵架版,真开了问题也不少。8 d0 x7 f' l# o& Y% M
我说这个,发了“永不投诉”的帖子,只是不会因为骂人而受到禁言、封的处罚。不愿意“接招”的网友,仍然可以要求屏蔽、删除骂人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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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爱城四少 于 2011-2-19 23:50 编辑
$ J+ @5 P3 d/ i. b8 v' @$ X
* K4 J- K" z9 l1 A, l我看整个“人身攻击”的版面,专门用来骂人倒是不错。骂人,嘿嘿,也是有讲究地,水平不同的人,骂人水平相差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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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吵架版,其实只能解决“场所”问题,为了板块质量,可以把与板块主体无关、人身攻击严重、又带不来什么人气的帖子移到那里。我这个“声明”建议,是寻求解决“法律”问题。也许两者可以相辅相成。不过,现在,似乎平静了,等下次“寻开心”呼声高涨的时候再说也好。
6 I' O5 Y0 i' J6 q( y: c$ j. M' R% {2 b) |$ _9 h6 P7 Q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论坛不断来新人,给论坛带来了朝气。很多人是玩惯了“天涯”等网站的,一方面,作为论坛,应该积极接受新鲜事物,另一方面,作为新人,有时候,也要讲究入乡随俗。& A9 V  u* R) R# X
4 {; H7 ]; ~4 O/ }
比如,爱民屯以前没有春节,咱中国人来了,很多老外的买卖春节也挂灯笼,还有参加舞狮耍大龙的,这就叫接受新鲜事物。7 ^2 ?, ^$ I% P
比如,我下乡那个平安屯,任何地方都可以吐痰,墙角可以拉粑粑撒尿,到了爱民屯,就不能这么干了,这就叫入乡随俗。
鲜花(371)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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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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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
/ H1 L" O* s2 f* ^% {( Uxge 发表于 2011-2-21 19:06

* n, r4 b6 T- |' i0 N0 L& m2 T我正是这个意思,而且,已经被封的,也可以通过发这个声明重返论坛。从“法规”的角度说,只有解决了“吵架人”,吵架版才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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