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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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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p9 m/ O- L4 [: g

7 D3 p& R; f  o6 ^4 J+ C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T0 X$ b4 j! r. i7 B& O

# v& W/ e2 m! T* c# K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6 @1 ~& z+ \* ?% k0 T( {( W7 @$ h( R3 K% m8 b  q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k: A. n' k  U, y: b! D& S
# F6 s* l) G% c# j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2 U9 |, g5 e& {: N! [+ j
4 z+ {! ~  b! ]; J5 j* e; F. n( m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 h# Q7 Y. B' B- [' N1 x
$ m7 W8 h. o+ Q$ X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j, H2 X2 ]4 G8 D4 }2 B( x+ }* a
5 {6 W# K6 ]0 e& R8 W+ D- o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6 J5 _9 T( u* R) V

! i* h* u$ e/ |7 f6 x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5 S5 z% i/ A/ d9 ]6 Q$ N4 H  U) D) j9 Q: d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q3 `' |3 s% u% o4 Q

( x  |1 E4 B$ n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Y* r. u  c$ Y2 O8 M2 l/ @' |

  m: u0 X1 S' V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1 w# c) p2 R4 A5 a4 F8 n3 E; F3 e) z3 A: b; z* M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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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8 P( W% o$ v1 Y

' X& M7 g, @, d2 d0 u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o& ^3 ~6 _& m+ h8 `5 C
6 p% o/ }) J7 Z9 k  X, R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5 g% t( `8 h  k3 w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Y* F: d/ Y1 p6 J) A

- E5 h, m! G' w% v$ V- |! G6 S  L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Q# c1 w) R4 |. u" V1 q
3 P7 F9 b3 V0 W1 k2 u2 Z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9 N2 V  l9 o6 |3 ]- K& M" g# `5 j$ V

9 L6 V0 k0 _8 o: k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U4 T0 Y* u  \6 C; Y" T# _+ n+ o

9 ~; D% C+ |5 T7 d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 E  f( H! E- f/ R" q# p4 ?! O7 }1 d# c1 Y$ d) V2 r; }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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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6 w) Q6 F, w" @! e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9 y0 G' A  r; }/ D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p  M2 P* F- \& e5 ^  ~/ y
( q3 c5 W& e) g4 V  `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 l6 ]& |& e/ z6 j* m7 v5 [/ s) n$ O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p+ d7 N2 Y4 W9 |* G; n% N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l5 {; N% R" j* h  j9 Q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7 c0 j; z6 v8 C8 {$ x2 s" u% R) m5 `# I4 d2 [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 \; n! B/ Q0 ^+ w5 I+ u' F/ `4 h0 N9 V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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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6 [1 ~& X+ H% f' O8 M- H0 B& n) y
3 L( C: L7 I" ]- V+ p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 g, P( c8 ~8 j( S' y# X( n  Q1 W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e: J* i8 \6 s/ r4 b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d4 o1 R- K* a+ }8 Y

1 y- R5 j' O4 t: k$ w& s- u&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R! P) K; q* N7 W8 H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6 k  e- v9 Z* _8 w' j. L

6 a+ j9 R3 c* i  S/ }: d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5 O- f& j7 \5 R& p& T' I6 [7 W* P5 @1 J
4 Y' R( ]1 O! P$ Z9 W: K7 |0 `; A.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F9 J/ e/ X7 V6 f9 [8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j3 G: P8 q9 r3 `# w, t: t
) Q3 S, D# a1 ?& J5 R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5 G$ K9 G7 @2 @5 I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r" b2 n9 j. ?3 j  z+ P2 x言重了,
& M9 y: u* H% j+ L/ Q6 v
9 N  z6 S$ h2 c6 G; L'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1 X! }9 U# ^  A( Q5 {5 t
4 Y! |% @' E# s, |, o0 b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6 `. S6 e4 s4 M! ?, A6 M! A, j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N% k1 R3 A1 {( i, ~- F. X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d0 Q3 o5 t4 ?" P0 f4 |8 V; s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E2 `  Y. ]1 v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F/ z' Q8 R6 y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2 D) _6 X. G& J, i; i%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1 F- S! a$ s: K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8 |7 D- ~, Y) b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6 G' H- o. P; S1 H  J/ X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G) R- o. M4 J8 S( k, [

3 z3 [  }% c. C# G# h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y9 K+ j2 N- T+ _- f& N1 k' A  c* m, }. W+ Y5 l% p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X! i$ F) B, L" a8 B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9 f* I# r7 l- Z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9 X7 @&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e1 b6 k0 h4 H  k* j- n+ s6 {' c4 S0 U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9 E4 M. n" r# t2 H5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u3 p! A- G2 a# s. K: t& A; ]# r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W+ n, C$ O6 R& G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4 y$ C$ Q. X2 s" k2 K9 Y
' R" o5 R* e, _, W. T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O0 d/ }% g0 O: v3 l) y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2 n! l- h) B. U+ D9 y  U" ?  v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9 [/ f  U6 `- U. I0 Y) f% F!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o% d- s" u  a& e+ D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K$ o2 B. d: Y+ u! `: l5 f6 Q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v  ~) L* m: B- y$ b;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2 L6 Q0 B8 X( q: Y& ]! Y+ X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T" l! R. n6 N& T  P: _3 l' s; ]
# h9 R; \6 x8 Q9 T* a2 K  }8 Y8 {! u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w+ a( A1 C5 B: C/ k4 y* D8 U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o( W) Y" t3 c$ Y. r% _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0 H5 ?& F$ L% p# F; q. a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6 w% V" Z; M6 y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p2 ?' ?3 S% p*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q; c2 F: ~! z0 w+ X' p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V; u( D* f) Y1 r4 E7 Y5 J. N# U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 I+ V3 H, {" O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Q. Z; V! @8 {
都是不合时宜的。& p. L8 a* N9 [4 w- Z' U, P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p/ u  o4 @! F6 ^' `3 p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3 N. p# l* L* F- a4 Q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1 I% h" z, J( ?" Y8 I. {9 ~: H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 W( s0 T  a$ z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a: ^" C+ j& t7 t0 ?) _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V0 Z, _: |" q: @) C) e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l8 k- T# |5 ?3 w$ b9 X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3 O8 n# t3 a: O0 l3 p0 Y8 ^* |: `: s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2 V& P1 F4 F6 |! e; O3 F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H' c; S5 O* k& @  }* O& k+ Y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F$ E% G8 e3 N4 \3 O' X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w. r9 F' S; n( Z3 q' O8 W. D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H+ N7 k) g# f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2 H3 N# @8 Q% E9 Y2 w2 p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V3 d- F' |& A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8 j1 M9 y+ f8 w% H* P2 ^$ u* V5 N4 d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Z" S# H+ b5 O, p1 W, K! I5 ?4 L
5 N4 X! ^3 L- j3 _* ]8 Q% R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c0 o! Z6 z. w  a8 H& h& @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L3 S+ Y+ b, g3 y

! p; ^, b) R" b8 p6 [: T; M6 D2 V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9 R3 W: u9 g" s7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s3 I: f0 w7 ?1 T4 U9 @5 @" d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G% {) W, m$ b" \; q% l9 }/ U" U, k( I2 b: n8 a; [' p# r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1 m7 B" n- h/ B; ~- K  B/ K) J+ H- ^6 e! L' A( W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u- b+ J& l( |, c- S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5 c: A) N  a2 j$ Q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J; a; ?5 x" X/ c$ K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Y+ D  v; J, {3 t都是不合时宜的。' w  r! }( e  Q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3 U1 X" p: V0 E( t8 n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5 Y$ B. }* A  K) w- h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3 c' J# h) @' f  F4 A& T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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