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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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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7 c; @2 T" t* z

) |( _, T' H% V% _3 k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A; |! s, E! B# ~/ a
  O0 ]! Z8 s4 h+ b! t5 v) V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i5 P* W( W  C/ P6 c" j
4 n9 ~1 H8 N+ i. l1 u0 Q0 j1 s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N# k% j% S: h7 u" O

7 S7 T/ U, _9 }! S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Q8 o: `9 n1 q9 I! D+ c* K
$ \) f) M, ?/ _5 O* ]$ W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P/ d7 m! M! a3 A" [$ g/ K  T$ p! o- g; Y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s0 d$ ?( S2 |$ X$ U; U

) m  Y0 M* s5 G9 F/ k0 r“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z' X" m' i0 L8 k- y5 e6 ?

0 ?' N& E" \1 c/ n' b1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2 A8 v$ T% b) ?* C3 [% x" \/ ~: N2 Q8 o( Y) m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8 `4 ^! u' ~$ U, Y, T. P* S) h
9 o. ~7 C/ [3 G# N0 ~3 l" k) b1 u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Y* l" p1 p- v. Y% ~
+ ]& f2 P4 C/ p1 G6 ~) t1 a/ S) @0 S* x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3 b$ Q* E, p6 `4 @) F, u
! ^# T' G3 H( b9 j" u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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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n9 M; Q1 p$ |
8 f7 J& t% R. ?: M& I) d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_6 ^2 ]( S& ?. R) k* p% ^

/ D- f6 e% _. R) T; n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R* q' _6 I# y$ b) w$ A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 k3 _- g# |  ~4 u9 g& P1 @. G( o" u4 g; Q6 K- E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6 g8 J+ V- f5 v6 \
  C% o1 O" w  }1 E! `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T9 x. s0 v) V5 s9 J

6 |0 ?! @8 g% d, _" d$ k/ g: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 @/ F2 x5 e. H5 [9 W) z4 V
. ^" ^* L$ d. _8 h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6 k/ \# P- b. m( }0 ]$ O+ R2 [
2 V2 a1 ~( H/ Y$ s  B5 K# j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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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y* @# ~1 Q6 J4 e3 z# @1 p" R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Y2 H1 |5 g- u  {4 B  G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D& X, F* U8 B. K- `( Y

: H) ^" r9 L, x% Z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9 ~$ K# U2 x: W' t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2 D; |" G: }( g4 X/ _; i6 ^' K. l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f% @7 y/ v8 j5 M5 f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5 _7 Y; j/ g. Z' B# q
7 j' ]# ]. E# R5 }) ?# _2 F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0 L, E, E4 t& B7 g0 }3 Y6 c6 x: U$ K2 k1 l  c  e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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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R+ I6 T0 L" l
& t3 B, i3 a. U1 z% g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I$ v: _* B* c( s$ H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y4 `( C5 P! q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 _1 d3 C: {/ I. l
0 i! @' ?1 T$ P/ ~3 M- D5 `% V/ j4 p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1 s0 ^% q; p- J) \'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4 Y8 Y/ Q3 `4 a8 d2 J9 T
+ m/ W- ?2 L* M1 f" y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r6 Y# k& N6 b1 S; l- o* ~3 ?

# H$ [" V/ R+ J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t: G  b# E; A; y* M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3 B6 L1 r6 b5 M4 X! n6 ^: |- x: y( ^" [! {% J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P& D+ a1 R/ {' i: i( P#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5 J- x7 S, l8 f
言重了,
' u+ E# |5 ?/ a! O2 M9 A& Q& u  s7 x* V. c* ~0 y' U: ?- w3 n# E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9 g5 H' ?2 _0 ?" A. [2 @
% ?6 q. t7 K- c& Z; [# z$ \) N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5 ~5 Z7 {6 t/ z' m2 _: n' X$ Y& p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4 K3 }% S1 C: X0 D& e4 Y1 ], c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2 G2 a" R8 w7 W* C: r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X& G* k: [4 f2 N8 w& K. a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9 I: s# V% l3 c4 r" G/ j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X. n) O# o$ ]2 C! Z5 ^2 L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i  Q4 A) o( s5 S* j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1 h5 [" O, l# x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2 t# n) v7 s$ u- W4 c  C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9 `8 T) c# G7 ~+ u* q  ?
7 v. Z% d. o0 \: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1 G0 }7 p1 `( T
$ C8 u0 a$ s/ P9 K" J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 c- ]0 ?5 p7 X, b% N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_: a6 T6 ?. Y! P# r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r" I/ @& I$ Z3 F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P5 r/ t1 P8 G$ |0 j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9 g  [; {& J" u) c$ Y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l. \  r1 i: g. C+ h. ~6 p, n&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4 n) X) y' Z& l' @, Y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大型搬家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X" M. ^1 q6 |: p

/ Q: I  J" b( M1 ^: c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Q4 K7 \; `6 o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D' c; m8 a- r" V3 k0 o'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1 W4 Y2 {* w6 n! L6 Y0 o, g$ A, R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v7 Z8 |# V0 @: G8 m/ i) W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y9 s2 y( i2 V) C" O5 i#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o0 d  @: s: F! K. U3 c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 c5 r  S. N! K- S) y0 B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0 K: v- |7 Z; C8 I5 g6 J/ v- A, B( x2 h% b) C+ z/ X6 d- U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z% J5 S9 \# N1 H8 d  u7 w6 r7 K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w: k- W& d/ G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3 c7 Z/ L( I' P/ F3 S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S& E5 q- ]. o7 c5 Q1 J3 y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c7 q: J' c6 o$ u; F, X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X# @5 C, C: f; O( h: U, D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  n7 w! L- L9 m! j) c$ r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I+ m% b0 e1 x) \. L- Y  E& X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z5 \- m' t! q- x+ v/ W- o; q- ]都是不合时宜的。7 v( _* V: i+ o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0 O2 F9 L  d+ i  q5 U: w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n2 d* s5 z: o$ K  N2 v# C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8 G( [9 L  R' Y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s. ^5 R1 D0 x( I! P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4 Z, a9 `1 c+ f- `  ^$ I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P" c! d# q) w0 I+ a1 p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2 w. z& P9 P- |5 ?) @5 r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O. J5 G6 L  b. b+ s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3 B: r8 x( X+ k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e' y' v& T% _6 H% F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D, ^% h2 B. G  U$ d- J& C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u+ C" Z3 Q& ^4 v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2 Y" B5 u1 l4 P% n+ C: e  n. ~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9 i- @7 C# o2 Z6 |0 G, m( l. q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 C: l7 C9 B* F1 n1 V) ]0 A5 G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5 q, F5 F# t: P  _5 U" E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w- ?0 [3 I0 z& `- C0 [7 ]' S! b
* Q0 F8 Y7 C* V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q( M/ E, r& o* H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5 _% I8 n/ w9 @* Z% M
8 Y- j$ Z2 F% a7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0 h! a; L" {% O8 m$ W# ^+ l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u* q% G' ~% B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4 ~9 V2 [/ b! p3 W1 _8 }* {8 H2 e& a4 n, O/ d( n  J; }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o/ j. j! n4 w* G6 J' v
7 M# h5 s$ q: }: ?4 M& R5 d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9 p) a) Y, V1 N5 D2 t3 X& O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r$ z  z4 L4 g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R) }) a" J( I2 y0 R' g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2 I( E# \$ ?; }$ M+ p6 h
都是不合时宜的。0 N' |3 U9 {& _9 C$ l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 j' j$ ~0 Y2 J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u  z/ {0 {6 g- S( B; C4 M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f) o2 ~! R; R2 X/ e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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