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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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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N! ~. Z) U" z: M- G1 c' l

( y- X& E  t5 S# ~1 k7 E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2 T+ r5 O. X: s7 W4 i4 g, r
4 p* I2 i0 t7 m7 y: j; Y) K( D9 w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5 ~) g( D) c/ v2 W  P; S7 ~, N
' U$ f8 F/ u* K% h) M: u7 D& m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8 k. A1 i& G$ s% D8 w9 {# ^" o( z

) d9 `1 K. N1 B/ G, _0 T: b  Q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2 ]8 E& M7 ]( Q9 z; [! U
8 O3 |; r. N3 j/ b+ p, [- D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U/ |$ q( ]) S
, w5 ?. s6 P3 i7 p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Y' B( W  ]: ^9 y7 T  W

, A* A0 E7 M3 Q: V8 `1 X) {2 m“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4 z/ @8 F& E# {7 L  F% D% b
: \2 F$ v# {; ?: ?/ v$ X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 x' x5 v" o  u! V6 d
. I1 }/ I8 @5 X2 _; f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S( K6 {! V% N7 [; t
' `9 x( G$ `1 W! R4 ?% ]2 E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2 z% o8 a' ~. w; T  r3 B/ ~0 w/ J9 c7 k5 A8 |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t0 ^8 S' Q; i: b

# o0 n, c% N+ h8 p( A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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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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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 H, Y  J1 e1 I, n/ `) y6 U6 u3 i9 {' Z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h4 G9 a( E! r$ l" _/ Z

6 \- Q4 v% j9 p# Q, Z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9 A  h2 p$ _( t6 I4 o' w; C5 c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T; U8 k9 d" m$ q, o9 \8 i
. n! o6 d: z2 K: Y1 S0 [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 _$ J( P2 t: H8 D
2 l6 g; \3 E: I8 n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2 p; D: G$ q/ C
- G: E* n3 T$ J4 ~' |' H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8 y6 ?8 y! @0 |! |' {
4 q+ l& Q+ {) v* y# V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 ~9 M. J+ T  r9 n& u% Z) {
) X/ w7 N# O  I0 @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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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c3 \- Z* t4 p6 o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9 Z, V7 A3 p) w* S" {6 T+ T: _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1 Q7 X" K) Z7 _' |5 E. F$ B  f! H$ k8 f6 a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 o5 x: @2 p* v+ m. l2 L!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o3 L; N; w; C  n* _' U( V3 I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 o* Y6 y' Z; M; o, H6 d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y9 i) `% ^6 W7 v' L5 q6 }" v+ P+ d

9 S7 ]: x  g1 ^1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 n3 x8 P. ^7 ]! O8 c
- L4 {& R0 s- t* E# U; b-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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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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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B2 N0 R0 k8 B2 M$ c

$ e$ c" k' Z# M* a% [) T- V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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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X2 J! n/ `/ d! X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S' c- V  b( P$ k/ v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H2 C3 b2 p# {) X' F; c4 i
7 L# [7 G* h/ O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m: v+ W' d- H# T; L- y; }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0 P/ q/ j: [8 ~; Q. S/ R! z2 U
( _" |9 @9 ~' a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 N5 K0 I1 Y4 [; `
% j0 B) B% _0 R2 z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o& C2 Y2 F5 s; @7 M" Q' X! C; T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8 j. z4 C5 s# S) ]" H
% O/ I* K7 |/ b. R  x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p) `1 U9 I$ S$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B; O8 c* q2 u2 i! q9 K
言重了,
5 a( H# ?& |, D5 l: x4 h
. }6 g# o' U! v: }. k: X- `1 u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 g( H7 b; k' y& K3 i' o6 r& O* U
2 i3 u8 r: `6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G% X! O- M3 ~+ t/ C, U- `) u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5 V7 ]4 ?" Q/ {: C6 Z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6 Y6 U& P7 ?' T9 B4 W8 V5 v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F+ v- U. c! a$ g6 o+ q) D; _# X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3 [7 H2 O; E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M/ l; _& R# @5 S2 ~8 Q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u$ f( K, I2 V+ p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3 J7 l: s  z9 S2 K. K/ c7 ~  F0 Z. O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8 z/ l) m  M) C3 S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x- }' Y' h0 F' G( ]: A$ T' W+ k; c/ x; M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大型搬家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2 a+ Z1 `( ^" H4 n8 q
7 A) b; k1 u1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3 l  y7 M( m& m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3 c0 E7 G2 Z3 n2 {2 A. w+ b7 V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3 E) g+ }# `5 X5 X) P) q$ H% Q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w2 d" B: W% C8 O)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4 S/ ~) U0 ]  U% d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G% K% m# P- A: M8 t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7 e7 R0 l6 B4 c+ O/ A5 G5 Y; Y) u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S. \" ?6 Y! r" T% w/ A5 l9 {
2 E" x6 C" a/ K2 X; e) S) d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E2 N# V: N* H3 j- c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3 C  l; R& c( l3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5 E/ N% K# T) ]* h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Y5 {8 a+ R. J" }  p& _- m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S, X$ Z; v. G% |  Q  I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4 n! X+ y8 }9 h- k0 o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 M( i; X0 Q9 _; ]2 N! E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7 `" q% r: m; P. p% O# y
6 ]) Q9 q9 M/ ?0 a0 v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g7 Z8 R- Y3 ^3 u: N. m5 F0 p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b6 F1 @% V. T/ h& |% w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O4 E: Y! l  q9 e& x- A$ Q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2 S: u3 @' e+ I; n* t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U$ d/ F1 C  [/ H5 u- S) v8 U4 f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O; M7 P$ D/ f' e0 G9 a2 I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2 V) `' B& q3 Q$ q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9 w7 }# s/ I5 o8 b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7 l8 A$ ?7 o; u' B" L, G0 e都是不合时宜的。. W% U% e! u& M3 y5 i4 N% q* r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9 f8 |) [( o* i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f8 H6 u1 o$ @  p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8 z1 a5 A/ W/ n7 k2 R# k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I! U7 y2 w  F* w  j+ e" }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A  o6 M/ ]9 `( s/ D7 ^5 I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5 y0 z3 d( @9 A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P5 t& b! ^/ j  v# F! W$ n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L5 s+ G  \  B7 n6 i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5 P( l9 x, \& A; S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p3 f& k- o& a$ r  L& a; h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h! i% c% a0 r/ T' I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4 X/ o8 k. l4 }4 [. }$ m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 B. K, i: b+ b( N- O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A" I4 q2 l2 w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3 q5 m& E* D/ t( i% v; n5 p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5 o+ c! f; ^! J+ S( Y/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_# \5 J' |( V5 ]0 h, I" y
& D8 e  h7 ?* k: D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h& w! L" w- ~& r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6 N" d5 R/ w/ X! W. t! q7 T4 A  B) _# k7 p9 X+ z2 c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5 b3 i7 j9 P7 `1 Y! V8 h" w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n8 G6 p2 {* ^. ~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L/ w4 J7 H2 q  T  ?1 D
) M5 X1 {* s+ O/ _1 O+ }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9 |8 J( m  u; i2 U, V7 s; G8 }7 ^
" O, e& r# E; G1 N- ^0 a( i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7 Z) A+ n$ Y8 A; T8 d) l  I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6 x# F2 q1 G6 Z" \" E9 c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8 A# O! v6 |6 a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5 g# J6 {" E" q都是不合时宜的。
. S& _  K% Y# E7 d' F2 J" F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0 ~7 _/ c1 Z# V* a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8 i: |/ Z8 t! _  D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f5 v" z  k( ]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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