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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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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6 F- a6 ~1 e8 c1 |2 c& u2 `6 S& s1 y. A7 s" Q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N1 i  M2 T5 Y

# f& z( v7 o/ b3 O" J( D. p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Z4 W, r; l9 s3 g& D" u- J' |
. s1 V9 \: W- M! A9 B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6 F6 W. r, Z4 L! Z4 E+ y. I( c9 u% @3 q4 n0 Z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x# e+ o. _; V) \! T) v1 n5 h  s# F5 w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7 U! I5 f1 o& h2 B6 u+ ^, B! ?% D6 C3 U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v" D0 z; A/ S5 J$ S# L1 a/ d  W3 J$ H4 A3 M- i0 `$ M2 K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3 }- S+ ~' [* M: I
% O) O9 @' s( w; y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5 e0 v4 e: X6 A& X1 p$ m: z
: n7 y; u# r$ p! x, A7 }) n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 N, }3 i2 e& _& C# a9 m
9 Y, n  t( \& f9 B. C; e+ H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 ?! R+ d0 u6 i8 F3 ?! U! T8 [6 z* a7 D. t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5 g2 m3 y$ R/ [$ w- L' M1 A4 j+ U9 c3 `; _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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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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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H) {: S7 G& c. j" E
, F9 Q8 C' U6 b+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O6 _1 K  x9 ~! W& ^& ^+ q

. x, a. U. P  _* |- X! K" Q9 @6 x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3 H$ r1 p& }+ C. h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 H+ w- o( M4 `+ i3 h# k7 ?
* _, ^" ?( O) C8 E  W% |6 D6 _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3 b% L) B$ z+ \# E4 R( j$ k8 W) w, m# I: r' o. ]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4 `, l0 I/ y- l( Z1 P
. q9 m1 @$ b$ _% t. A/ s3 {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7 ?7 ^! |/ s. C/ `! j. D
$ t. G7 y8 d1 H5 h' Z0 ?7 l. P1 R, y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 @+ W  I; G  J) j# b0 E" k2 X6 ~+ F! _
* \: Y/ m. K6 T% |" Q( ?* B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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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2 m2 L+ \( U) y6 V5 q5 \! g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X+ m# w1 w' c/ I! h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5 \& a- B9 v+ c
4 `* A3 y$ W&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0 \1 {  k- m# C3 q; J, t2 G% ]' y) W1 x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V" p$ ^1 E  A7 v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 D" q  Y. j/ j! O" M- P( w*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 d& V; G# d2 R1 @+ s7 Z1 F. s7 z) }% r# s5 O" \9 k( P( K0 @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 k7 t) m* k; S
2 r, [7 d& \% C0 @/ k$ f& P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6 c' K* @; {2 ^! t( G
; ~* Y0 l# u5 L* |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E3 h8 L7 ?9 e) u+ ?( J3 ?6 j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O& s) e6 n4 J/ z5 K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B9 ]3 y3 {: T, y" P, u' i

5 H1 h! J2 @& O; F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5 g$ P6 b: f* A+ V3 W( R* i  o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r  q) a5 A3 Q. x7 @# }! q& d  h
+ u+ ~" p& m1 S# N,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m  D, K  r$ _2 M
& }# y! T: h, c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F3 l4 n' j' x& B! D! b3 l4 P; t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y( V1 v) x* K7 \# A$ V. k- I
; O  s) E4 E1 n! D7 u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a' a' L6 ~( T4 o2 X7 N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B0 j/ X- z( W- }$ D# ]
言重了,
' H$ D3 I$ p# g2 l, \" b# f% y5 L1 }5 T4 x. l4 U. w# e+ ?- Q1 r  u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4 s+ T# R9 k/ |& f$ N) `# x/ @! |7 V2 f/ k& T; g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F. B5 C; m6 w; t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N9 r, x4 C  s  @1 g5 j+ S1 E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C" j  b% k0 j! _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y! t  n: \3 d' h4 T- T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B) U9 u  e$ k! ^/ D' i5 L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5 t, {0 i% @" }; p*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x; N& p  t, o& a+ J! h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6 [, m$ N' O- r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5 N; i0 W6 _* b4 |  e. W8 }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3 D" `: e% T5 Q4 j

( _( W4 L# O4 M/ x, b* b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P6 S3 @$ J5 O, c4 ?9 e, F& t
( i/ f) `3 w* @3 Z1 Q% S# }8 W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 ~9 |) ]% q  t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V8 M* Y- t5 W5 V! W! I$ X: f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1 j. o# O* N* z% f9 J5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5 f" e4 v, i5 M2 C0 B; Y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v: J3 e6 I' t7 L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G* C) S: P+ \/ `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V& Y/ ?! u7 q2 P5 x( \$ o$ {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D6 ^7 U9 F8 f
; @, K7 @4 f: ]  C: q4 n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4 g2 b0 x" \7 U' H+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h9 N, F( m5 h  j. o7 K4 U9 D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l' T# S4 n6 H6 d/ C2 \6 o, X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5 @/ W9 i- B3 J& w6 w$ j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P% j6 \6 P4 q2 v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2 ?  ]) D( f; a6 z+ j  e6 f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2 ?% [: o! Z- \$ g0 G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4 h+ M# r" M9 B3 e/ h
; \$ F2 O( H- I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F) _$ W% S8 g( l% G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u' ?% p8 a& L" a9 h9 d# K, k( d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S0 O$ C- M4 v. h1 b4 t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f$ P4 t/ [+ v1 h- [7 b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5 S9 M. x% p9 ^7 u/ I/ A7 q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E9 p" n2 ~2 ?; i/ b; W- m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7 Z& _" [  u4 X8 N7 ^. s/ X& T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0 R" O% J  b* `8 ]: g1 [6 V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d8 j4 ]! j' Q  k都是不合时宜的。
! V# ^9 m! \! g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Q6 m# L6 A+ l4 s$ n*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k% ?$ }8 a3 x6 e'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q( o9 C' x  o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3 A+ l* b  l  Y2 a4 h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T6 A4 K8 k9 w8 N!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c- s. Y1 e' `% i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S- \1 Z% {/ Q6 m2 j/ i% g& H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4 E; V: n* G' b, k$ o/ J7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6 t" A- g8 D$ Z, O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L* y# p( m  j8 n6 G) ~. k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F- s) n, Z* M! D/ s" i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u' R; o- a" _0 H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w# L! i! l3 \2 D! f- I% k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n7 ^, I- z" L& W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8 ^7 B( f5 w- i4 e0 E' g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v$ m+ b& L- s: ^! f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k# y4 U+ [  ~0 k$ }
. y8 P# w$ u& s5 @9 y7 d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8 V4 |! o0 b, M  H- C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b, c; p! T5 s" m5 D% v9 G! }( O; x0 C0 E+ O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 x9 S3 P- a- j& P/ O4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n1 @. [( L7 W& G5 d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l8 H- x% L/ `% F
& E# h& W) u7 P# Y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Z1 C+ x! a# h# l5 C1 \9 j" Y3 o. Z. h9 p' u% N+ T5 A$ B  R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9 y$ N/ p- t# Y% o- H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N" {  g2 U0 X3 M9 A4 J3 j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k9 X5 Q. t% Z7 o3 i0 t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6 }+ ?5 I4 j1 Q" V都是不合时宜的。" X' [# |9 s: w  J( O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 K1 N1 v7 h! j* v) N9 o8 K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z% `# |" e" T6 O" O# d" D(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B3 w8 h+ e  G; U9 P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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