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OPT外国学生没有在移民局宣布2006年H-1B名额满员之前递交H-1B申请,他们的OPT很快到期或在10月1日之前到期而且还没有办法调整成要么身份。他们对如何维持合法身份疑惑重重。没有拿到2006年的H-1B名额意味著什么?意味著哪些OPT在2005年10月1日之前到期的外国学生只能在10月1日之后才能以H-1B身份工作,意味著他们在OPT到期之后和10月1日之间这段空档时间不能合法工作(必须停止工作),也意味著有可能不能在美国等待,必须回国申请签证再回来为雇主工作。但是,不管如何,没有拿到H-1B名额的学生必须根据本人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 E' K: a2 [: b6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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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对策是等待, 到4月1日之后递交H-1B申请。当然这里的等待只适用于OPT在8月1日之后到期的学生而且已有工作或美国雇主愿意支持H-1B申请。如果还没有找到工作,应积极寻找已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6 \- i |1 `) Q7 f" r
; J9 A* G, V1 b 第二种对策是找高等教学和非营利科研方面的工作,这些雇主提出的H-1B不受名额的限制。 这方面的工作不局限于教书,研究工作。 在高等教学机构里做其他工作的,例如,软件工程师,程序员等,也不受H-1B名额限制。4 B% x. E _/ T8 i0 v& t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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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对策是继续上学,保持F-1学生身份。这种办法尤其适用于那些OPT在2006年7月底之前甚至更早到期的外国学生。如果OPT在2006年4月1 日之前就到期的,继续上学来保持F-1学生身份尤其必要。在F-1期间找到合适的工作和雇主,仍然可以递交H-1B申请。# u2 |& \- ] W
6 h. c) H3 X, `6 z 第五种对策适用于有其他国籍的外国学生,他们并非一定要死盯着H-1B名额不可。 例如,台湾,香港或澳门出生的,可以申请E-1/E-2 条约贸易或投资签证身份;有加拿大国籍的,可以申请TN/TD 身份/ 签证;有澳大利亚国籍的,可以申请E-3工作签证;有新加坡国籍或者智利国籍的,可以申请特别保留的H-1B身份/签证,等等。至於个人可以申请那种身份或签证最好,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对待。3 ^% C; ^! Q9 E
8 N, g$ B. Z3 e( j1 U 第六种对策是让美国雇主在这边递交H-1B申请,自己回国签证或干脆回国服务。这虽然是不是对策的对策,但是要比在美国失去合法身份要好得多。事实上有很多人通过申请H-1B签证又来美国工作的。申请H-1B签证不审查有无移民嫌疑,只要在美国没有坏记录,而且美国这边的雇主和工作机会正规,再申请H- 1B签证应该不成问题(但要小心那些敏感专业方面的工作)。如果回国服务能更好地发挥才能,也可以先走此路来发展事业。今后的路如何走,看自己的本事。如果以后时机成熟,在美国这边找到工作,只要名额不是问题,申请H-1B签证,再杀回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