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牧師是位治理的長老,也是位教導的長老,但是我們往往只稱他為教導的長老。他主要的工作,是將上帝的話教導人。他不但教導教會中的人,也教導教會外的人,目的在領他們進入教會;他不單只在講臺上教導上帝的話,也在私下做輔導的工作;他不單講抽象的理論,也講與實際生活有具體關係的;他不僅把上帝的道用在個人的難題上,也應用在社會的難題上;他必須用建設性的話來教導上帝的道,也必須用積極、嚴厲的話來教導上帝的道,亦即他必須主動的闡明真理,當社會中有錯謬發生時,他必須抵抗這些錯謬;他必須傳揚上帝「全備的真理」(徒二27);他必須勤讀聖經,充分研究瞭解人性、時事、近代思想與社會難題,不然就無法傳揚真道。! B6 y1 }+ x- c8 g/ V&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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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B; v* {5 L% O/ `/ S' u& n1 e 一位牧師大部份的時間都應該用在教導長老的職份上,事實上牧師若是認真的履行這些責任,就再難找出時間做其他的事了。因此,若他是智慧的人,就當將他治理的職份歸在教導的職份中,使他雖不直接執行事工,透過教導卻於所執行的事上仍然有份,使他自己,以及其他治理長老獲悉有關治理教會的聖經教訓。$ M& e' t0 }" A ~ i+ H b1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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