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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S# }% s3 }3 Z在”高潮提案:版主的弹劾规则” 中有% ?1 P7 R# b! I# r;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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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如果一周之内在发起帖中有效支持者超过10人,即可在站务通知帖中通知执法版主启动弹劾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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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定义什么叫“有效支持者”, 是不是要跟帖表示支持才算是“有效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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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I3 V0 v. z# m5 j “版主的弹劾规则” 也才只有24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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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版主的弹劾规则"归定" n0 t# B. w) o2 c, S
“成功: 支持票超过2/3且不低于38票则弹劾成功,否则失败。…”! A$ ?9 B* v! ?3 o
却要求38票. 很多论坛就是在周末上网的人也很难达到38个. 愿意投票的人更少. 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规定. 我相信从 “版主的弹劾规则”实施到现再,不回有一个版主被弹劾. 今后也基本不会. 我认为9 x: \& L" ^4 ~- ~1 i
“只要有当天上网人数的1/10 跟帖支持, 就启动弹劾, 这时版主向执法版主报告, 由执法版主宣布”启动弹劾”已生效. 一个星期后, 根拒上网的人数, 若支持票超过1/2, 则弹劾成功.”
1 U* x9 B# _& L* D3 o ?这个1/2 实际上就是等于大家都同意重选一次版主, 对版主和选民都是非常公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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