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
我为什么不是基督徒8 `; t: r+ f, L- a
2 w! t0 Z0 c( p: I: y
宗教信仰是人的自由,不信仰也是人的自由,那么,表达自己的不信仰,应是同等的自由。我的多位家庭成员,以及我生活中情同手足的最“铁杆”的几位朋友,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因此,我不可能去非议基督教徒以及他们的信仰。只是想把自己自“基督徒”而不再基督徒的心路历程,作个回顾,让自己把一些东西放下,今后好走路。# }6 l$ l+ m0 {' z3 g6 ~
! ^. V' {2 @' K. u 2005年底某个寒冷的深夜,我站在高楼的一处阳台上,久久凝望那个城市星辰稀寥的夜空。这个夜空与所有其它时候的城市夜空没有什么两样,不一样的,只是我思我想。莱布尼茨先生说世界如此有序,却从没告诉我世界为什么如此“有序”;王羲之先生曾“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我最想向书圣讨教的,其实是“宇宙何以大?品类何以盛?”,然而书圣只是“游目骋怀”一番,说是“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就养鹅去,写字去了,没怎么理我。太感性的人,似乎不愿深究终极。' ] j; |0 T7 _) n7 U( W1 B
4 X L ]+ l6 q4 C
宇宙既大,品类既盛,则必有造物,而造物者必超越于时间空间、必是唯一。如此既有序又纷繁的大世界存在着,怎么可能是毫无缘由地诞生了,并存在着?瞬间顿悟,我成为一个有神论者——而且,我以为我成为基督徒。此后,《圣经》引领我加入了某个家庭教会,并接受了浸礼。当我对林强、陈永苗他们说我在葡萄枝上,我是发自内心地欣喜。苗苗说,那么恭喜老兄,但我不是,这瞒不过自己也瞒不过上帝。那时候,我琢磨着如何也让这家伙早点得救。# y9 t b: Y# ^/ g* u6 x- ?1 ~9 r
q5 K/ q* Q2 e6 _; u( f) o) H
但这之后不久,我却发现,自己越来越怕过教会生活。很快地,我就干脆选择了永久性的退出,因为,我发现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基督徒弟兄姐妹们所理解的那种基督徒。整个儿就是一场误会。
, T% e; f+ J' Q & Q+ h7 W. A8 g% ]( K% j( a) r! x
至于分歧,没有任何悬念可言:还是在于对神的理解,对《圣经》的理解。3 M2 Y/ X8 P$ [1 y( F7 e
1 S0 G" ~5 z! ~9 R }7 S. _' c
我的基督徒弟兄们认定,《创世纪》就是完全的写实:神用六天时间创造了这个世界,神是按照他的样子创造了我们。而我却一直认定,神不是实体存在,如果神完全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人类,那么,我们对自己的一个简单的观察与追问,就使神不再具有任何神性:人的任何一个身体器官都是有其功能的,我们的样子如果就是神自己的样子,那么,某些属于人类的、具有特定生理功用的器官,神用它来干什么?神如果用得着它,神如何创造世界?神如果用不着它,神怎么会长了些完全无用的身体器官?
U1 X% ]$ { `3 j$ b+ t * n5 v; R6 J$ E' ~6 q/ B$ g
我自始至终都完全否定一个具象的、实体的神的存在,在我看来,所谓神,就是“绝对抽象”的本体,就是“道”,就是Being。而整部《圣经》,都是用整体象征的手法传播真理。《圣经》的作者不是人,是人在叙事,而不是神在叙事。而人是不可能知道神究竟是怎么造人的。人格化的神,是绝对抽象的本体的象征。是象征,而非具象和实有。这种人格化的表达方式,与佛教的“方便法门”颇有相似之处。如果神确实是一种具象的实有,那么,基督教无疑就把自己给逼到物理学的“实证”上去,那么,所有无神论者对基督徒的一个反诘,无不确实是明智的,这个反诘就是:请告诉我,神在哪里?% U: H" R9 U( E y: q6 R5 ^
' Q- T$ ?; k0 ]! Y8 d
那时候,我以为我还是基督徒,而且是真正的基督徒。但我与不同派别的基督徒弟兄交流过之后,我终于承认:他们才是真正的基督徒,我不是。我充其量只是个有神论者,只是许多基督徒弟兄的好朋友。! S* O+ [5 n5 t0 W8 V- ~- I: b8 G, d: _
8 S, J1 }% [+ v/ [( J2 K/ \9 M 除了这个认识上根本不相容,另一个现实的原因,也促使我完全告别了基督教。那就是:在我的经验范围内,我只见过一个基督徒具有虔诚的、全身心投入的信仰,也可以说,神只在他身上向我显现了神能创造奇迹。那个人是我穿开裆裤时代一起长大的朋友,我们一起经历过许多风风雨雨,经历过许多误解,在音尘隔绝的漫漫十年中,彼此想念,常常牵挂。他在历经繁花似锦之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自己的信仰,矢志不渝。2 w0 m$ k' O: l2 T2 ?' E: i
! Z7 G- k }9 a- j 除他之外,上帝从来不曾在除他之外的我所认识的所有基督徒中谕示过神迹——也就是说,除他之外,我从未见过一个人因信仰基督教而真的“得救”了(当然,这只是在我目前生活经验的范围内,不是对所有基督徒作全称判断):良善者在成为基督徒之前即是良善之辈,其人品原本就好,而决非因为信仰。而品德恶劣者,在自称“得救”之后,却反而到了不识人间还有羞耻二字的地步——我的神,我可是看着怎么他们长大的啊!尽管他们会在某个场合闪不愣登高举双手凄厉呼告“啊!我的神啊!”,令人毛骨耸然。我坚信,任何宗教在描绘彼岸或承诺天堂之外,同样着意于人们在人间世的操守与自我完善。如果真的具有虔诚的信仰,却反而越活越无耻,越活越堕落,我怎么可能相信神能让人“得救”?$ Y! u: Z w' h
# @, H9 T3 y# A2 H: O' P
写下这些文字,对那位具象的神说声再见,为了与曾经“得救”了的自己说声再见,更是为自己曾经的错误做个清算。前面的路还长,放下胸中块垒与精神羁绊,为的是心路的前程平和宁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