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87)  鸡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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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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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鼎鼎的精打兄也来了。欢迎!! Y, x* O. U1 R2 M,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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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精打兄很熟悉这边的法律。恳请精打兄解释一个问题。0 _7 p$ V, }! T0 \# c: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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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与理冲突的时候,是法大于理,还是理大于法?, Z! P! U" _& U+ V, l7 G5 H8 d
: J3 z, F8 t& X. b( f; b希望精打兄不要笑话这个问题太简单。
9 W2 h) W/ r$ Q) t' d# L' i大头熊 发表于 2010-3-4 13:15  / Y0 Z" E" |& y. T& b( K
回大头熊. k J0 h7 I% T& t( W
, C0 h" N" A+ ^4 q) J不好意思,这几天忙晕,无法及早回复,向您道个歉。% w1 x( N* j) G. B4 ^- Y
; ]' @1 l) Y# s- R. s8 E3 W- R法与理谁大,这问题要看社会存在阶段本身是法治还是人治' Y9 B6 ~3 E& f$ i
两者都有利弊,前者变成社会由于法律僵硬无法合理形成有效管治。后者很容易被一部分人滥权左右司法权。" `) k1 M; I8 ?8 s! l! z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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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和谐社会往往以法治为主要栋梁, 将司法,立法,执法分开3权鼎立, 如果没有效率的控制,3权都被集中于一人身上就很危险,变成独裁。 可是,独裁是否好事?家长式的管理是否好事?见仁见智但,也别忘了有这一说 - 绝对权力往往带来绝对腐败。; L. s! w- o) ?# S2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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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主社会,当执法后, 司法有权解析执法是否出了法律范围, 一切以法律准则,参考以往案例。 如果舆情不合理,就有必要带到立法作出修正,堵塞漏洞。 这个是一个过程,而负责立法的,就是民选代表。
, [: I. Y3 X( h/ M7 T- ?0 M至于为何说民主本身有危险, 主要在于立法,司法与执法是否没有效率进行,无法有效管理。 在一方代表多于弱势群体时,往往后者的权益被忽视甚至践踏人权。 一个白人众多的立法是否就可以立法限制有色人种的权益呢? 这当然是否定的, 可是一个群众利益往往不能代表正义, 因为我们都是人, 而人, 也都会犯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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