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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叔叔,我在国内读大学的时候,长那么大,也是一次酒吧都没去过...不过来了加拿大,肯定要跟同学出去玩一下的,哪怕我对酒精过敏,根本都不喝酒...这算是基本的社交,总不能老是呆在图书馆或者家里的吧...考试完了,总要出去放松一下,结交朋友吧...你要是经济上支持不了他那么多的开支,就让他去打工吧...现在加拿大的小孩,谁不打工呢....
嗯,我同意楼上的意见,社交是必要的,而且对今后踏入社会也是有帮助的。所以,我其实也不反对去酒吧,但是我不喜欢有的孩子说“泡吧”这个词。我听着都头皮发麻。呵呵。0 g* k# }* K' W. L) `
是的,我是非常赞成留学生去打工的,当然能挣些钱给家里减轻负担。但是打工更重要的意义是锻炼人的交往能力和社会经验,给今后的工作做准备。打过工的和没打过工的工作的时候有明显的差异。所以哪怕是不付工资,我觉得都要去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