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33|回复: 13

也给tnds版主提点建议

[复制链接]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学法律、做法官之前,先好好学学道德! 没有道德为基础,法律只能是油滑者的工具!
- Z% A+ a+ ~7 X" d6 K/ g/ S6 i: _9 L
( B0 S7 L# \" T* v  s! ]( U陈水扁就是最明显的一例。严重跑题, . s: z, S/ t/ S' f5 r3 e9 w

% V7 E# ^3 [% V) I3 ^9 R: u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不是以哲学为基础。所以,天底下,还是有正义可以伸张的!" V8 s0 N8 M! h9 y
6 m& w; Z  y# X8 v% s
[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2 22:26 编辑 ]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道歉! 上边不是说tnds没有道德。而是指请学习使用“道德”这把称!道德是法律的天平,没有道德,法律就是没有尺度的。
鲜花(7)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原帖由 wcjn 于 2009-5-2 22:54 发表 ! F- B; B- J+ W) _( H5 X
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 M6 {* d! |+ \( t: G
) Y+ l* E) S. S# T  W/ m
不用论,信佛人都是罪人,最没有修养。业障不重还信不起佛呢。所以,觉得自己不错,业障少,就不用去信什么。嘿嘿!: K  E) B! J7 R4 O

5 I- H. y6 o- V" t# f: q  T  r奇怪,为什麽是刘少奇,王少奇不能写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绿菏姐,谢谢你对我提出的建议~~~ ) Y6 Q( y& R6 i- J5 P1 Y
根据以往,看得出你是说话直、很热心的人。正是基于此,我非常尊重你~~~
+ w% S$ U( }3 U# }. f- O% _你要表达的意思,我明白,所以无需道歉~~~# j& _' {; \0 B* Z1 X, ?
我相信关于道德是法律的基础这一点我们应该观点一样。只是我还认为道德的范畴和标准高于法律,现实中不违法但是在道德上又被人唾弃的事情太多~~~) N+ g6 @# C+ s+ L) ]! V: Y) F
关于“正义”,我已在其他帖子中阐述我的观点~~~
  _/ x4 `* |+ u, N$ n还是那句话,目前我们先求同存异吧~~~" a$ @% d; o; W: [3 i

4 ?, b. p7 m# D" M5 P1 p当然,我也会在今后认真思考你的建议,再次感谢~~~ ) F2 v% @6 Z2 [
顺祝周末愉快!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0 编辑 $ u1 ]9 U. K, p8 U4 e7 I# s0 q) Z

) O( i5 |# R. T9 S8 w3 y4 y8 C谢谢小老弟的夸奖和理解。很惭愧有时说话太直,太急,修养不够。也很佩服你的工作态度,精神可嘉!% q& T) t" _) \/ O+ ~" R0 Q5 [

, u- Z% p9 K* F" f其实看来,在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只有同没有异。道德的标准是高于法律的标准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触犯法律的人都是打破了道德的最低限度。所以,道德和法律本是一回事。如果没有了道德,法律就不称其为法律。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 . M3 }  i( B) Y5 Q4 |
( o% [' d0 x0 y+ f3 L
这个话题本是来源你我讨论的一个回复贴(希望没有看过的人不会觉得这个帖子很唐突)。所以,触发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是想说希望你们在处理这里的纠纷问题时,多从道德的角度去考量,不能从哲学的角度考量。尤其我们这个站务讨论,目的就是维护基本的网上道德。版主的工作就是正面维护和宣传网上社区的基本道德,让大家崇尚网上道德,遵循基本的网上道德。而不是只从支末去处理个案。更不能从文字游戏或哲学角度,那就变成诡辩论了。甚至被别人拖着鼻子走了。即耽误大家的时间,又搅乱了道德人心。 其实很多时候当你撇开知识思维的禁锢,但从一心直探下去,答案自然浮出水面。
: S' |+ L, W; K# D/ S; |# \, [5 c% s- X3 x
再次感谢,你的耐心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5 编辑
- w& h4 |- H' R' c/ U' V1 ~- o. @, Z: E5 v# \- t
对不起,多加一句,我还是觉得这个问题满重要的。很多好人受了委屈、冤枉。就是源于此中原因。: c4 x! Y" `3 k( G0 _4 ~, k
! s! C- ~5 s6 C) n
网上没有很好的树立一个道德标准。8 x2 t) R$ F0 f6 i4 g% P' o0 P

6 E7 f  @0 F% _$ I( o6 w# v哎! 慨叹现实生活中,人们也都不遵循道德了。甚至最基本的道德标准都被打破和模糊。好人确实难做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4 09:42 编辑
* N, i; T0 e8 J, ]  H: \
1 S# h* ?$ o" Y4 V+ O& |* f谢谢绿菏姐的回复,让我对你的观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7 U: w* L/ w$ b$ K

3 A/ H% N' g! A5 X: j8 ]; _5 C: x9 Z你说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这话我非常认同。但是,法律相对于道德来说,也仅此而已。道德应该是在法律之上对人言行的更高要求,二者不能完全等同。像杀人放火,那是触犯道德的底线,法律会有相应的规定,而且是强制性的;但像坐公车给老人让座、不能说脏话等,法律就不一定有相应规定,只能从道德规范的角度去引导,这也是非强制的。同时,对同一群体而言,法律是统一的,道德标准箱对于不同人是有差异的,而且可能会很大。
+ ~  l, @4 N+ U5 f3 d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 \  o0 w9 |. U- M! @* _* Z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你说得不错,网络是应该弘扬道德,但绝不是在执法版主裁决的时候,那个时候只能依据版规,而版规是网络基本道德规范的保证。
3 i# a# u/ `/ ]( E1 w要让执法版主做道德的裁决者,至少对小弟我个人而言,目前还远远达不到那种境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同意楼上的一半
/ {1 |: |0 U: O% h# l现实中法律要处理的问题很多很复杂,轻重缓急情况也更多' Y- y/ S6 G  |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但却没有杀人防火,没有打架  O: V+ h. x3 J6 n* z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有的是语言暴力,相对来说比较现实社会只是冰山一角.
. ~6 [$ j$ h+ y所以规范网络语言,准确用词,就犹如现实中的法律行为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哈哈,我举例杀人放火仅是为了对比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用,而且我也说了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类似”,没有等同的意思~~~5 {1 D3 V7 f$ s! {+ {0 P6 C
其他和你的观点无差异~~~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23:38 编辑 % G4 K6 W! Q4 D
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
% g4 s9 W2 a: H0 M8 Y
: n0 [- [8 N; X0 o! D5 t# c* }. Y
我的意思就是说做做“道官”如何?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7 }4 p  M* e/ O5 z, m

6 T3 j2 C3 `, e* N" ^但不知道是不是增大了你们的工作量。网上的道德宣传和规范不知道是不是你们的工作之一。 当然我想,这也是不现实的。 算我瞎想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5 14:04 编辑
9 ^( z& ~' Q& O$ z# a
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  U+ {; l* [/ _: O2 S
绿菏 发表于 2009-5-4 23:35
  `& |; p8 D' p5 U+ W
虽然执法版主不能完全以道德的标准裁决,但绿菏姐提的这些“警告,告诫,提醒”等建议我个人完全同意并接受,在以后在执法过程中会注意使用~~~~
, D$ l/ A( G7 L; g/ n% @3 f" M8 P再次感谢绿菏姐的建议~~~~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好榜样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Q" N, e! O( K6 e
新版找不到送花的功能了。否则,一定送tnds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5-8-4 15:26 , Processed in 0.147300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