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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省修订雷达摄影机法律,原本用来减少衝红灯司机人数,但这项行动可能被卡城警方用作发出不小心驾驶告票的根据,现引起省府的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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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I6 V& I( k$ D/ l: [, z. s省府修例的目的,原本旨在加强对付衝红灯的司机,衝灯罚款287元,另超罚款最少100元。但加通社获悉,自今年4月1日开始,卡城警方將以市內40个捕捉衝红灯的电达为饵,向最恶劣的司机控以不小心驾驶罪。- z7 d" `6 o9 Q( j9 @
2 i; C" ?+ M0 F) l5 n E' Q, [- v警方发言人马什(Clive Marsh)说:「我们经常表示,我们可能以不小心驾驶的罪名来控告司机,而不是以两张告票来控告司机。部分的证据是汽车衝红嬁,另一是照片所显示的车速。」不小心驾驶的罚款是400元,只是稍高於衝灯及超速两项控罪的总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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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 V# X& l1 _' W2 J0 A0 m7 z2 e不过,亚省交通厅长奥拉治(Luke Ouellette),不满卡城警方对省府修改《交通安全法》(Traffic Safety Act)的理解。他表示,警方如果要票控司机不小心驾驶罪名,就须知道司机的身分。他说:「如果没有警员当场执勤票控司机,警方就难以在法庭得胜。」奥拉治又表示:「警察並非立法者,我们才是。假如他们不知道司机的身分,他们就无权发出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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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f! x* Z. b+ R& O- w警方马什则说,没有司机的身分,可以控告汽车的车主。马什又表示,警方不会退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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