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买的房子,中介公司律师办理的手续。什么也不懂,律师通知去干吗就干吗,当时房屋还在出租pool中,去年报税的时候仔细一看律师给的statement和管理公司给的statement发现我们的交接期在3月15号,管理公司那边4月1号才给我们房租,而律师那边确又把半个月的管理费用credit给了前房主,但房租却没有credit给我们。7 I! ~2 b+ y1 g q" J a" W0 _: K
马上打电话给律师(已经过了一年了)律师电话里承诺一番后说再通电话,这一等就是大半年,终于忍不住找到律师那见面交涉。律师说要不你就sue管理公司。 % ?' Z P" c4 n. ?( N 3 B$ {9 i R! R6 ^3 t; l请问大家有什么办法,还有这个错误到底是谁的责任?我觉得是律师的问题,可是不知道律师在房屋交易中到底是个什么角色。
律师给的statement只是把codo fee credit 给了前房主,房租什么的都没有算。等到管理公司一次性的给我房租的时候我才发现是从4月份算的。少了半个月的。律师说是管理公司的责任,可我总是觉得律师是在逃避责任,请律师就是帮我检查和交接的。现在出错了,找他,他就说些敷衍的话。5 B0 W# y' j( {
昨天他叫我去小额法庭去告管理公司。, m3 z. a' f. k
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