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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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花 于 2008-10-14 21:59 发表 
$ Y: J4 A: k! z( f: e3.2 一旦被裁定违规,1周内在发生违规的板块内发过言的其所有马甲都将被公布,积分最高的ID以及其他没有被公布的马甲将被保留并承担处罚,其余被公布的马甲永久禁言(该人有权选择ID)。举例:猪刀及其马甲如花,一周 ...
4 u# W' X+ b5 G2 j( `呵呵 如花啊 你的逻辑太缜密了~:)- O1 B7 k2 ?, ~4 |' r
( e" O2 C7 g6 B" U一、 你看到修改以前的条款:, q2 N i7 N- ]
3.4 使用马甲在站务讨论版块发布投诉贴,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本条款适用于08年10月7日(不含08年10月7日)以后注册的马甲。之前已注册的马甲不在此范围内。
! x) d( l/ m$ f: i 你不满意,于10-12 22:02发贴要求修改此条:请修改马甲管理的规定- D* G, Z9 {. H
, R; m3 Q e! v二、 新梦按你的要求于2008-10-13 20:24 发贴修改了此条:; i4 I% W, ^9 N( f) B9 b: A/ K
修改3.1和3.4
5 N. Y8 D( Q% }& ?! c 3.1、增加对主ID的解释:主ID是指其积分最高的ID。3.4、修改为:如非受到语言攻击,马甲不得在站务讨论版块发 布投诉贴,否则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7 Y# l/ V* s5 `/ J' c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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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邱毅的投诉贴是在10月10日晚23:41发布,也就是在你要求修改3.4条之前已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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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6 Q6 a7 l2 M+ C, e四、 你用修改过的条款套用来说明以前的投诉是无效的。
- I8 o8 V/ J- ^) k 你认为你的要求新梦能答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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