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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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花 于 2008-10-14 21:59 发表 
, o9 u) F: n; |! T5 I3.2 一旦被裁定违规,1周内在发生违规的板块内发过言的其所有马甲都将被公布,积分最高的ID以及其他没有被公布的马甲将被保留并承担处罚,其余被公布的马甲永久禁言(该人有权选择ID)。举例:猪刀及其马甲如花,一周 ...
# H! K6 b$ X2 k" B: J# P呵呵 如花啊 你的逻辑太缜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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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h4 `! q3 x8 x一、 你看到修改以前的条款:
+ r0 `6 ?5 S* |+ Q; N3.4 使用马甲在站务讨论版块发布投诉贴,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本条款适用于08年10月7日(不含08年10月7日)以后注册的马甲。之前已注册的马甲不在此范围内。# O9 [9 h% O$ M8 F2 b3 ]
你不满意,于10-12 22:02发贴要求修改此条:请修改马甲管理的规定% ^ r, @2 j: }6 `6 j
' P) t% G- {9 `4 E3 H二、 新梦按你的要求于2008-10-13 20:24 发贴修改了此条:% L4 y& g; r8 e; E
修改3.1和3.4
. [- @8 G7 {8 c4 ~6 i 3.1、增加对主ID的解释:主ID是指其积分最高的ID。3.4、修改为:如非受到语言攻击,马甲不得在站务讨论版块发 布投诉贴,否则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 q8 k6 w( N; h0 ^6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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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邱毅的投诉贴是在10月10日晚23:41发布,也就是在你要求修改3.4条之前已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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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i* C- o8 ~! L8 |% F四、 你用修改过的条款套用来说明以前的投诉是无效的。
8 g( i/ r, b; s5 L 你认为你的要求新梦能答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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