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634)  鸡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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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5-3-6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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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别申请了 at 2005-3-6 09:38 PM:
j; R3 u/ q6 q5 C2 w: W三思,你儿子多大了?* B5 i7 l7 u& e+ q7 h
也许我喜欢从另一个角度考虑问题吧。
7 m8 C# Y- w. S; \首先,让不让坐是乘客的权利,但不是一种义务,虽然照顾老幼残是社会公德。我过去坐公交车时,经常看到推婴儿车的妈妈,很少见哪位上车要求别人让座的。
2 ?, O% V& |% r+ @0 y0 [其次,我觉得公交车司机做的很对,也许这是他们的规定。当他认为,他不能对这个残疾人负责时,他只能给公司汇报,请公司安排。
5 n2 L4 Q' R- m& s+ B我也佩服你得大虾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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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G2 _* s( Z) D1)公车前面两边的位置是给wheelchair and stroller的。
' n0 ]1 G. X1 F- u2)我当时带了两个,一岁和三岁。小的坐在车里,大的跟着我走路。我是给大的找座位
0 u$ x E$ s# d8 p, i5 _3)什么对残疾人负责?公车又针对残疾人轮椅的设计。
2 I5 H, |7 M$ b0 r2 n, D: Z4)是的,肯定是有规定的,但是司机向公司汇报,是在我埋怨后才打的。当时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那个人被拒后调转车头好像是离开了。司机应该当时告知这个残疾人自己会联络公司。
8 y# O, Q: v9 B9 r( G1 L; \5)没事儿,想问就问,不用最后加勺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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