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4348)  鸡蛋(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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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3-3-15 10:18 编辑 : N1 L% e4 N9 F4 }; w
( k0 Y, g+ q- n# r* B$ [3 Bzsm2002 发表于 2013-3-12 12:08 ' A* D/ b. ~& ]" Y/ \- T
在开始辩论之前,我想先整理一下原帖中的一些基本事实:1、屋主确实违反bylaw要求(理由是原屋主自己承认了 ...
1 C0 p$ Z( Q% C9 y6 E" A' ?8 E& |2 l, U
8 V, k1 A: \( T大Z,你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被人利用,我都替你心酸。9 \0 c' ]" u/ g1 z
任何赔偿需要经过一个程序,有时候还需要第三方的参与。
6 q, |: Z% e/ ^2 R比如,你说你身体受到了伤害,需要向法庭出具医院的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
+ D @$ _: V' ?) D5 v法庭才会支持你的诉讼。精神上的伤害也是一个道理。
$ Q1 K `, j% b8 J2 n+ W而当事人的想法确是:我即要告你,还要找你私了。9 J4 y- [5 j! b6 P: `/ W5 o+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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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车如果和别人发生了刮蹭,你私下里收了别人的赔偿之后又去警察局报案,去对方保险公司投诉。 @' F* ?' i; F
这种行为叫什么:
) I, n; h0 S+ m4 |自己去判断哈!1 F( y3 T5 h& Q& x) Q7 @
要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
) r+ l' v4 P# W6 L要私了就私了。
4 h; v+ ~ t+ \, k# x I这是做人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是?还辩个屁呀,赶紧把这个丢人的帖子给沉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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