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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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扁舟 于 2008-1-1 22:07 发表 
+ b% q" ]$ ?( R6 N7 a就应该从讨论这件事是否给社会、给马丽亚一家带来不良影响,和耶稣为人类赎罪的实际作用的得失来讨论。. O- d. k- q%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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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当然给玛丽亚带来了不良影响,她的未婚夫都想休了她了,也给出人类树立了不良行为的样板,也会误导未成年人,以上帝的“无所不能”,他能凭空创造出宇宙万物,当然也能凭空凭空创造出一个耶稣,完全没有必要去破坏别人家庭幸福,偶个人认为上帝有奸淫的嫌疑, 有不同意的欢迎驳斥。+ e' R" }8 U0 B( B) ?) w
原帖由 扁舟 于 2008-1-1 22:07 发表 8 ^, [) Z1 L% m) t8 j
而根据“未婚先孕”一般意义上的贬义味道加以否定,不是正确的思想方法。因为,我们这里讨论的是这一具体事件,而不是从总体上讨论“未婚先孕”是否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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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C3 ?; A$ J这一具体事件上偶的观点是:上帝令玛利亚未婚先孕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上帝有奸淫的嫌疑。! V7 o/ N: q$ d, ~
原帖由 扁舟 于 2008-1-1 22:07 发表 
4 w2 N" T. C4 f- w4 e人们赞美自身以外的事物,与这一事物是否遵从人类的道德没有必然联系。比如,一片鲜花,它们的美丽、以及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的功能是值得赞美的。而我们却不能要求鲜花像人类一样纳税、对发生在身边的犯罪行为报警、或者“见义勇为”,也不能要求鲜花之间的授粉像人类一样先举行个什么婚礼。一条在湖里游的普通的鱼,其高超的游泳技能也值得赞美,也许这个湖边就有一个“禁止野浴”的牌子,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这条“野浴”的鱼,因为那个牌子不是给鱼看的。# G& a% R9 _% ~8 r$ m, {
0 f# D' d, L- b, T$ d5 y7 n/ T* k在圣经里的上帝是个很人格化的上帝,他有喜怒哀乐,也做了很多人所共见的事情,所以你把上帝和鲜花、鱼来类比是不恰当的,是混淆视听。对鲜花、鱼那些赞美只是纯粹感官上的美感而已。人看不见上帝,也就不可能赞美上帝长得帅,人之所以赞美上帝,当然是因为人类用自己的价值观来对上帝做出了评价,这点你是不能否认的。你认为基督徒对上帝的爱和人对鲜花、鱼的爱是一样的吗?扁舟你可真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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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g4 z. l8 t- o4 W其实稍微想一下都会明白,基督徒是在有选择性地解读圣经,他们读圣经的时候都有了一个前提:就是上帝是全能全知至圣至善的,上帝是不可能有错的。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不可以用人的道德标准指责上帝,却可以用人的道德标准赞美上帝。所以当看到明显违反常识和主流价值观的字句时,总是认为“自己理解错了”、“上帝在考验我们”、“上帝必有他自己的美意”,或者用一些非常牵强的理由来解释,在很多问题上根本没有一至的见解,导致门泒林立。假如祷告是真实有效的也不会出现这种局面,基督徒可以通过祷告解决这些意见上的分歧,但不幸的是,祷告是骗人的把戏,借用一句话:假如祷告有用,还要警察干什么?偶不是基督徒,偶读圣经时没有那个前提,偶也不怕质疑圣经,圣经给偶的感觉是:Bible suc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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