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168)  鸡蛋( 0)
|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0-3-2 16:05 编辑
# z; z- @2 {7 o% ?8 h S% W( t2 h* H0 W
, w( B4 @& O( F# }6 A 73# Xxian ) x5 m/ Y8 B& P2 Z
1、版主的错误有两种,一种是由于版主的疏忽造成的,另外一种是规则的缺陷。我认为如果存在规则的缺陷,那么因为和缺陷相关的错误来追究版主责任不合理。
1 I2 V* q4 @& |" B; y% j2、在本投诉中,执法版主做出裁决的目的不是处罚(因为没有任何相应的处罚条款),而是对造成争议的核心问题给出判断,并将此判断反馈给管理员,以期在将来避免类似争议或者纠纷。& Q0 {8 i; _& x, ~1 [, b% u N, [
3、版主职责是管理员和版主的约定,因此其中大部分规定只涉及到管理员和版主的关系。对于其中大部分规定来说,都是原则性的,模糊的,因此,是否符合规定,管理员和版主自己的判断是权威的,是否恰当在于管理员和版主自己心中的那杆秤,而不能由执法版主进行评判。
/ M, `5 M, K7 F ?1 z4、依据版主职责所进行的投诉,执法版主能够参与的空间是很有限的:其一,如果其中有侵犯执法版主权限(对ID的操作)的情况,执法版主可以运用权限予以纠正;其二,其中有非常简单客观且涉及一般网友的部分,执法版主可能可以依据目前规则进行裁判,这包括是否在执行版主职责的时候正确履行程序等等。
6 A" Q* H+ R6 r5 X% t5 K
: O9 c" ?* M0 z) M9 T" e% f以上简单解释了一些。还是那句话,如果要反映版主失职的问题,请直接给管理员发意见、建议贴。如果对我前面裁决不服,请上诉(注意在文字前标明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