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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那位男童靴。打人是最无能的表现,虽然LP 的做法简直缺乏基本的人性(但是她应有基本的人权,就是自己的人身不得受到侵害!!)+ s3 ~* a$ V: Z4 \' v,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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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LG能够成为家里的经济支柱,估计LP也决计不敢这么对待公婆(虽然不管怎么说都不该如此);
7 S; c( P/ d, J2 n如果是出于自己经济上的无能,不得不失去在家里的发言权,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出去奋斗,改变这个现状——哪怕是周末出去再打一份工,补贴父母(就是周末出去拣废品,还能挣不少钱呢,南京一个40岁收废品的男人,买了一套69万元的房子,没一分钱贷款)8 h( Y: C& }$ V. G. K0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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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在没能力改变经济上的劣势,在LP家的屋檐下忍气吞声,要么就离婚,免得自己全家受到羞辱;要么就来点技巧,比如两巴掌打得自己满嘴流血,LP看了自然心痛,你就可以做痛心疾首状,称自己看到父母年迈,不能膝前尽孝,每念及于此,日夜椎心,夜不能寐...... 如此这般,家庭保住了,父母得到了赡养。看看,同样是打人,结果截然不同;如果你LP 无动于衷,就离吧.....! G% ^# p9 t F$ ~" m
% K, _: K! q, V8 v( i以上提供了若干选择,无论选择哪种都还是个男人的做法,最不是男人的做法就是打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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