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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sm2002

弹劾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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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3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3 19:43 编辑
9 H) L$ i+ J) W9 v/ u
+ I, |5 D* K& n% o那个人是中年人,我不太认识他,觉得他是个小年青。
$ ^$ P5 \% e) I! u. \9 X紫光如此表现,我不奇怪;  \: E% @5 _2 ~5 t0 U
十字是非常令我本人失望的;当然,我只能代表我自己,不能代表其他人。
+ @, l7 f  C8 h4 ]. e# B也请十字以后少在茶馆发表一些反对独裁政府的文章,以免误导观众。谢谢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3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对白水同志的行为也非常失望。如果没有认错的话,未名就是白水。我看了一下选择了留下紫光的人,对一些年青的id我不认识,但是一些老版主,老执法的id是认识的。
/ E: m* T7 H* W/ g# |! z" I0 z+ o/ }: P
我觉得白水同志的内心并没有分清楚什么 ...! J  _$ M  `. F1 U1 e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3 19:10
6 a0 G1 g) y* v% m) X: p+ ^
6 Y, j5 s  o# g( F2 R
也许事实会证明你们是对的。不过我觉得你们在批评紫光人治的同时,他上任的第一天你们就要弹劾他,有没有反思自己的意气用事?
0 g; K$ e1 B6 d7 f9 F6 i# j我不知道别人在弹劾贴中支持紫光是什么原因,我自己的原因很简单:弹劾这种事情不能根据第一天的表现就来决定。你们选择弹劾他太急太不理智了。我希望给他时间去证明自己。再说句主观的话,我觉得你们这个弹劾中有太多的个人恩怨和激愤在里面,这些是不会得到中立的投票人的支持的。$ N7 {! c( X5 ]. h
还是开始那句话,也许事实会证明你们是对的。到那个时候,你们不弹,会有人把紫光弹下去的。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3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说几句哈。
& ?: A1 U2 Y- S1 Q9 {! Z% [& a实践是证明真理的唯一标准,你们过去几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了你们是错的。0 O6 t. l1 F( b: |7 W, e8 i
但是你们一定要高举着一杆大旗来守旧也被证明是不受多数人认可的。
1 A; C' r" G" g* s你们何必不干脆积极一点,参与到新规则的制定中呢?而选择继续说些不利于团结的话,有意义吗?
/ p" v  x, V( z! ?难道我的出发点是不好的?
. S( d* a) T) H, K8 }. z难到我说过要人治的话?9 K& D# Y) m/ ]; M- w
你们连后面的动作都没有看到,你肯定一定是不好的,不如以前的,未免太武断了吧?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这个弹劾是紫光导演的一出戏。紫光自己都承认了。
" }# L9 V# T: Z1 Q8 l6 h0 v. ~3 J  I他先非法拘禁我一小时,引诱Z出来弹劾他。
3 o/ U9 ~1 F) L- c% q* p$ r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3
  ~% Z8 S% F- I2 {) z76楼
1 w/ w, U# [- }9 k2 w瓦窑,你觉得世界上还有怎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么?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说几句哈。
2 U. F  L6 d2 @1 r# d- I, W6 z实践是证明真理的唯一标准,你们过去几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了你们是错的。
0 u+ J( o  s$ G$ d; d" ~但是你们一定要高举着一杆大旗来守旧也被证明是不受多数人认可的。$ N8 u" _+ {% m6 l
你们何必不干脆积极一点,参与到新规则的制定中呢?而选 ...
, k# [) K! F) {' j紫光 发表于 2011-2-3 19:41
# ?) N' W* Q; m& O

/ V# l4 G  O# f: |9 \8 A- D你要怎么制定就怎么制定,不是已经完全授权给你了么?
& p! X: i  n( x大胆往前走吧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3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网站成立的目的对老杨而言是希望在相对和平的环境和气氛中赚点钱。
5 N$ l8 q+ u0 K* F2 x对普通网民而言,希望交点朋友,找到有用的信息,打发时光。
* P. A9 @# x5 \: Z当然不能排出会有争吵和不愉快,但是网络上这些事在生活中能算个事儿吗?6 z1 G7 n; b" ?: R
又不是杀父夺妻之恨,动不动就要至别人与死地。' k1 {9 U# E% l' ^/ e% z( p
实际的结果变成,应该被置于死地的利用规则长期逍遥,一些平时很正常的人因为一时的气话就被永远封掉了。
* j% }( w& ?0 [7 T这个规则还不打破,还守着有意义吗?+ I. w0 _* \, A' y( H; q' k4 U

* J! G) _% O* x% }; S而且根据我的观察,你们的规则看似法制,其实还是人治。法官一个人说了算。其他两个走走过场,似想,谁会对前面的法官的判决提出异议去推翻的?除非他有毛病。
, W6 x0 h- g' K3 V  z4 s1 d) l# l, ?1 Z/ o
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私下通过短信投票,投给某个超级版主或者管理员,或者大法官,一次性差额投票。结果不需要上诉,走过场。
( m! u% L: n+ @, U我先说到这里,给孩子洗澡。
鲜花(1535) 鸡蛋(28)
发表于 2011-2-3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当然,投票结果是每个人都应该接受的,我接受紫光继续当版主的结果 ...
- H1 [, f2 |9 l6 w6 }+ j- k: t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3 19:10
  c5 f! X/ m2 k9 H' R
有这句话就说明吉普车在这事上还是很理智的。
8 Z' m3 U* r1 k1 m1 Z# ~* `9 [; ]8 D5 O9 @4 d# k
网上的事嘛,有时候很难有绝对的对错。让紫光十字和枫丹去努力证明自己吧,执法版主任期不是终身,他们没准做的更好,没准做的更差,咱们一起拭目以待吧~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3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怎么制定就怎么制定,不是已经完全授权给你了么?* F* W; A7 w/ n: U1 r
大胆往前走吧9 l; _. V- q. R- Q- W& s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3 19:45
2 J+ B- x3 A; ?6 M
吉普车,你还真别不服气,我管理过30几家分子公司,制度都是我写的。
4 A9 W  G" h: z2 z8 N这个只是个小案子。
5 N' L5 _0 T* U% W; k3 c* N! T我承认这一切是我设计,你至少应该服气的是我的设计是成功,这个过程我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
) c7 b; w, `6 h( B" v- ^) S! A, Z我再告诉你细一点,连各方怎么反映怎么应对我都想过了。
! Z/ ~% n" C9 C: `但是,虽然我是设计了这次弹劾事件,但是我出发点是为了推进一次全面的执法改革。
& M' q6 D: c5 E( ~+ Z  c$ N; @因为我说句不谦虚地话,这里有全局观的人没有几个。老杨有一些。
* @) n  I$ m# o. G他能够在投票这件事上,配合我,让我觉得很欣慰。但是我绝对没有给他打电话。0 H! T. m8 v8 v  o; e  N8 K
其实跟打牌一样,你手里要有牌。
鲜花(12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3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3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3 20:09 编辑
" L7 e; `7 \& S2 Q! p
吉普车,你还真别不服气,我管理过30几家分子公司,制度都是我写的。9 M3 `; \8 @, Z, ^+ n, G: y- f
这个只是个小案子。6 ]' K# R, j9 ^
我承认这一切是我设计,你至少应该服气的是我的设计是成功,这个过程我考虑了多方面的因素。
0 P) a! ], r5 w( X% z我再告诉你细一点,连各方 ...8 h( |; A# z4 c, j3 w! Y+ J% a, r
紫光 发表于 2011-2-3 20:02

0 ^% i* A6 k0 g  T" t5 }
7 O+ @6 w! q( X4 t3 ?9 Y% C何必到我这里求服气?即使你管理过30000家公司  H2 k- y0 S4 J0 _- Z; M
老毛在世,6WWg同胞那个不服气;老毛一死,老婆被抓,制度被改,这是为什么?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3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到我这里求服气?即使你管理过30000家公司
8 |" u- }  _7 s7 m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3 20:05

: X3 U7 o. d! }" H  f不是求服气,而是要你那些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要讲了。6 t/ _3 b) |5 `
我实际上的违规就是封了你一个小时,还是在你“践踏板柜”之后。
# G4 l* P2 J9 {9 {. L你再回头去看看吧。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3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错,你并没有违规。规程是你定的,怎么算违规呢?我觉得我对“实际正义”的理解比你更高一层次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3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smalleagle 于 2011-2-3 20:35 编辑 " C, m& t3 S8 o
( f8 N3 ~; q$ t! U1 ^& I5 W
让我充分认识到你鸡毛(或者更有深意的)的是本来扁舟这事都完了,结果你zms又追上一个的投诉,那句'影响全体网民公权,不和解'(大意如此)给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B0 V! x+ ~1 B. z

! ?9 m3 i4 E: R其实后来发现上山打老虎犯了同样的错误,也被警告了,老虎仍然继续犯.sumush的发言还都是和自己的案件相关的.老虎就干脆单开帖子叫板. 不过没人理会,包括你zms. 这充分动摇了我以前对程序公正的正面看法.' S5 E4 n; O9 V6 ?
8 k* b* l( h  {6 C$ h* {6 P
你就别抱怨大家不相信你的程序公正了. 如果非要找原因,还是少找外因,多找内因比较好.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2-3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谁会对前面的法官的判决提出异议去推翻的?除非他有毛病1 E. z( z' Q8 {6 w+ |6 [/ w

  T* v5 \" B4 q% _; d. F+ q紫光,我不知道你这句话是对别人的判断,推测,还是代表你自己的处世态度。
鲜花(168)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3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3 21:10 编辑
5 h8 h+ p" ~/ u" M# u, `. }
让我充分认识到你鸡毛(或者更有深意的)的是本来扁舟这事都完了,结果你zms又追上一个的投诉,那句'影响全体网民公权,不和解'(大意如此)给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 Y- G" L" S# n3 x- J+ a
# ]* G% C) `5 R% B* D其实后来发现上山打老虎犯了同样的错误,也被警告了,老虎 .../ R# A! n. w/ m, Q' N
smalleagle 发表于 2011-2-3 20:29

9 N6 ]: R. Q3 ~) k我不是执法版主,我一不知道他的发言是否得到执法版主许可,二不知道执法版主是否已经完成了告知和警告,三不知道执法版主是如何执行处罚的,是否他在被禁言的状态发言还是发言后被处罚,所以即使按照原来的规则,我也不可能对上山打老虎提出投诉,这个投诉只有执法版主才能够把握,这也是执法版主的责任,而不是我作为一个普通网友的责任。再说了,在执法版主没有按照规则处事的情况下,如果我去要求一个网友按照规则行事,我想我可能离疯子不远了吧?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心。) r  X5 g& W' P1 t) o6 }: [
5 d9 K1 p3 Y$ n
最后说明,没有任何抱怨的意思,既然大家做出了这样的决定,那一定是这样的决定最适合大家的利益,我完全尊重大家的选择,我也愿意相信现任执法版主可能会有更好的效果。
. ]7 K$ a: N8 w0 S# |, q  O1 h8 F2 S+ }6 d/ ]
补充一句,这个回复仅仅是针对你的疑问,因为你问过多次,我想解释一下可能有助于解答你的一个小疑问,除此之外,别无他意。我支持任何人保持对我的负面看法,当然也包括你。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3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会对前面的法官的判决提出异议去推翻的?除非他有毛病
. ~0 t8 E% m- t8 [
- D: a8 r' A7 t& Z+ o( t6 [# W紫光,我不知道你这句话是对别人的判断,推测,还是代表你自己的处世态度。' W& O" @6 d$ j0 h1 v
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2-3 20:35

& X4 L- e) |# ^% \# @0 Q+ U' P: W; }# m不管出于什么判断,这里就是一个漏洞。因为这里,你不能排除人情因素。2 o# m0 [$ r/ y* i" U, b: r

  R: d% v7 J' j+ ^我说我的想法: ! G5 `% A0 M9 l' q4 J1 J* ]- E
当值法官不定罪,只量刑;
! A; r5 a, a' T0 m# i) P! a' P7 q  t5 v定罪的工作交给三人或者五人小组。8 q, I: N/ g- t$ a# v8 e
3天以下禁言的由另外两位法官和当事版斑竹组成,不直接公布定罪结果,而是发给当值法官,当值法官一次公布,并且附上三人小组的短信。
) c6 _  y0 {  j- y9 c3天以上增加2名当值超版 ,方法相同。9 o7 ], B0 c0 K- N8 ?. `1 C
一次判决既为终审判决。
; P- |" @- W. D0 F
6 c9 k. H  `( ~6 g你觉得哪个好?
大型搬家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2-3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这些都逃避不了你说的人情问题。  Z$ }; P* W, M5 P7 d& I1 W
你说的这些都是技术细节,和我们前面的讨论的焦点不一 回事。技术细节我的建议还是三个执法班主达成一致后,基本上大家都不会有太多的问题。
# U7 y& H9 }/ B+ ]8 \我觉得前面讨论的关键是,如果现行的规则不适用,需要修改,或完全推翻,该用什么样的程序? 我想大多数担心的并不是现有的规则被修改,相反,规则总是要不断修改的。8 P$ x* x1 z) R! e
比如,如果你的尝试是成功的,你如何让下一届以后的人能接受的并继续这个思路?如何让你自己不会走到Z 的局面?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3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马啸西枫 于 2011-2-3 22:28 编辑
6 _* V' V3 q( K7 t6 `! y) _
" x6 l* j! z' Z; B- f: ]恭喜一下先,可是很难高兴起来,紫光版主赢了,难道就是正义赢了吗?难讲。当前的版规的确是有很不完善的地方,我支持版规改革,也必须改革,但我始终认为程序应该合法。可是执法版主都不尊重法规的前提下,以后还有谁还会尊重版规呢?即使宣判了,又怎么产生公信力呢?别人会不会说这是信口开河呢?这是一个需要面对的难题!: y. u& ^; w1 z) U8 E% M9 x1 o- P
没有丝毫不尊重现任版主的意思,只是提出我个人的看法,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最后一句,我尊重大家的选择,尊重并支持执法版主的工作,只是我觉得称为站务版主更贴切些。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3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都逃避不了你说的人情问题。( M0 p+ h0 W9 u" O7 G
你说的这些都是技术细节,和我们前面的讨论的焦点不一 回事。技术细节我的建议还是三个执法班主达成一致后,基本上大家都不会有太多的问题。
, y8 F6 y% W$ p8 W, l我觉得前面讨论的关键是,如果现行的规 ...
  @" R$ j0 x* J4 V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2-3 21:16

* q7 S3 q2 s6 U2 p) g# o一样的道理,我们的弹劾制度还在。
- l( O5 t) W: t再说还有管理员。
鲜花(86) 鸡蛋(3)
发表于 2011-2-3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现行的规则不适用,需要修改,或完全推翻,该用什么样的程序?
8 s0 J' T+ M2 Y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2-3 21:16
- r. B! [5 X% k: X
我看不需要程序,大可先斩后奏。唯一的后果是可能被弹劾。而要想规避弹劾再容易不过,天时(上任时机)、地利(版缘)、人和(人缘)都可以利用。" V6 K4 @  N/ t* F- N3 \, |
9 O# n( A8 K5 O! H+ c4 Z3 b0 U& P
大乱,才刚刚开始。
大型搬家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3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不需要程序,大可先斩后奏。唯一的后果是可能被弹劾。而要想规避弹劾再容易不过,天时(上任时机)、地利(版缘)、人和(人缘)都可以利用。
; {; _1 q+ R8 g% o/ Q" V
, Q5 @8 e+ k4 _0 }( @" D# [大乱,才刚刚开始。
) s0 |2 E! H6 v! `3 T  @pchell 发表于 2011-2-3 23:12
- q, @$ J" h  E. s, e3 l/ q
别酸了,有机会你也试一把,你以为站在风口浪尖那么容易啊。+ M+ h$ X8 q% d/ e5 }, a
我是作好了牺牲这个艾地的准备的。
鲜花(86) 鸡蛋(3)
发表于 2011-2-3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你们何必不干脆积极一点,参与到新规则的制定中呢?
) K" z( {4 |" e: B: M$ m2 ?紫光 发表于 2011-2-3 19:41
% ~7 b' Z" g# _6 ?! Q: n' O
新制定的规则,根本无法保证会被执法版主所遵守。而一个不被遵守的规则,根本没有制定的必要。
鲜花(86) 鸡蛋(3)
发表于 2011-2-3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别酸了,有机会你也试一把,你以为站在风口浪尖那么容易啊。+ B# g1 b' Y; Y0 v$ q2 d
我是作好了牺牲这个艾地的准备的。+ U) J, a, m0 z# B& Q
紫光 发表于 2011-2-3 23:15
' `; O' J" F" Q& z
我要试也不会用其他人的网站试啊。到时候我能一走了之,网民也能更换门庭,网站拥有者能走么?
鲜花(86) 鸡蛋(3)
发表于 2011-2-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句,我尊重大家的选择,尊重并支持执法版主的工作,只是我觉得称为站务版主更贴切些。
  o5 r$ @; Z, ]白马啸西枫 发表于 2011-2-3 22:17

4 S# w3 n5 q1 @* n, _5 o我昨天提出改“执法版主”为“值勤版主”,没有人响应。我认为这是解决现有状况的最好办法。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3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小P,淡定
; R' u; D/ l( {既然已经这样了,还是应该先看看紫光下一步怎么做& |$ _/ R# u* ~$ r' ]
然后再说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3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试也不会用其他人的网站试啊。到时候我能一走了之,网民也能更换门庭,网站拥有者能走么?
4 H( C: B* h& W# o( Rpchell 发表于 2011-2-3 23:20
, M+ r4 \  h& V4 e/ u+ {
我问你一句?你在担心什么?
) R9 t* U* Y- |你担心这一界的执法把网友都封了?5 |" _. h" Y: f4 U3 @
有这么多人支持我,我能干处这种事吗?5 d1 o5 I/ Y6 A  M5 M% `/ M
你担心下一界的执法坏规矩。8 P6 H# j- U, }0 r+ \& \4 i- r
你都没有看完我将要制定的规矩,你怎么知道规矩要坏?1 a/ R$ Z  r0 o8 H7 G7 b5 o
我说你没有全局观,你估计不服气。
% v4 ]0 M4 n4 f8 P% l: v自己去想吧。
鲜花(1015) 鸡蛋(1)
发表于 2011-2-3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制定的规则,根本无法保证会被执法版主所遵守。而一个不被遵守的规则,根本没有制定的必要。pchell 发表于 2011-2-3 23:18

. B2 B. B& H! r" J* Q5 H哈哈,小P,这次真是太崇拜你啦~~~  说出这么铿锵有力、逻辑严密的发言来~~~  This is the key!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3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制定的规则,根本无法保证会被执法版主所遵守。而一个不被遵守的规则,根本没有制定的必要。
: G, ~% z( D9 s, epchell 发表于 2011-2-3 23:18

* n: X: F# t4 B, H6 K6 `你这个话里有合理的成分,比如,下一任版主说,以前的规律不行,我要推倒重来,这该当如何?当然,他要弄新的东西,最后还是得投票。但在通过之前,是否应该按旧例?
. Z# U/ H  V& L+ o5 c
" s  ?0 R- S0 t3 H! B$ [第二,如果不能争取到我们认为的最好的结果,是否应该选一个次优的,还是不合作,让新的规则搞不下去,这个问题我没想好。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3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小P,淡定; L  W7 j1 n' m* U3 U! ~5 ]* x3 l2 \7 G- M
既然已经这样了,还是应该先看看紫光下一步怎么做
+ l6 b, s2 _( e$ `4 M6 T然后再说
1 V3 J0 P& s7 D$ o3 blsdev 发表于 2011-2-3 23:24
- I1 z1 t1 H! K5 i7 }
对了,想一想这个问题。
8 |+ m" i/ W& i  D+ w2 B4 p封一个人我长肉不?! z0 A0 W# P6 N- ~4 l
有人给行贿一瓶五粮液吗?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3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问你一句?你在担心什么?
% C4 Z' ?- `: `5 @& W你担心这一界的执法把网友都封了?5 O  c8 Z. j" U4 v5 I$ d' t& K
有这么多人支持我,我能干处这种事吗?7 c, I' g2 t7 Q9 x% ~
你担心下一界的执法坏规矩。1 _$ E* S1 o) G* i5 v4 c
你都没有看完我将要制定的规矩,你怎么知道规矩要坏?  S+ g+ L! Y0 P" c* p6 _( v9 n6 }5 O( O
我说你没有全局观, ...6 \% }% _! V7 I5 g( u: K% M
紫光 发表于 2011-2-3 23:25

" s3 q3 _, m; s  _6 [) z. a- y紫光兄,我不担心你的能力,你一定能做得很好。我想说的是以后要是每一个新的站务版主都推翻已有规则,都去制定自己的规则,咋整?你又凭什么要求下任版主去服从遵守已有的版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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