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Fontainebleau

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0:58 编辑
$ ]( m- |# J8 \7 U$ l& K, W8 e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6 @5 f, C% Z5 G. ?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M7 N0 a7 i, c0 |8 ?4 ]. g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 ...' G3 F$ s' q! c- C6 ]7 B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0:23

- j! }4 N# A. Q/ `3 V1、因为其他两个帖子是多余的,一个足以判十三少死刑,再多两个也是死刑。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1 g# m$ I8 \! U* H3 F8 D& J2、之所以在这个帖子里处理,是因为我在他每一个帖子里已经警告过了,不要刷屏。在我作出口头处理后,这个帖子变成他最后一个新帖。如果我不口头上对他进行处理,今天的闹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场。我曾经想过自己发起公务投诉,但是鉴于上山打老虎一贯的表现,加上我不能确定还有其他执法也在,不一定会有效果。而且这个案子是超版先执行永封之后解禁移交的,本来就没有先例可循,作为执法,我必须选择一个方式控制局势。
" w2 Q2 o: c$ a6 [1 E: l3、依据很简单,版规虽然没有规定投诉人必须与被投诉人相关,但是应该遵循投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原则,既投诉人的投诉是善意促进网站健康发展。比如老杨的投诉。否则执法根本没有精力处理。任何人看到任何过激言语都投诉的话,那会是一个什么场面?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O4 P( T% N. ^' ~7 C
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决根本不可能控制局面,因为他仍然还可以发帖。其次,你没有解释你究竟是认为你做出裁决的帖子究竟是否他的相关贴,如果是相关贴,你是没有任何理由判罚他的。最后,有无例可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则,如果符合规则,你可以创出一个例子供后人参考仿效,如果不符合,怎么说都是不应该的;4 p6 u1 L& @# f  x" d. V& h$ R
3、“投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原则”规则中有吗?如果是新加的,是否有足够的说明:善意第三人原则定义,善意第三人原则判断方法和执行办法。如果没有依据,那么就是超越了规则的授权,这就不应该是执法版主可以做的了。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执法,我想请你们明白,你们是受大家的委托按照执法版主规则的授权来管理执行规则,请不要超越委托。维护正义的事情,让立法的人做;如果信不过网友群体,让圣人、超人和神去做吧,他们才是万众景仰的真理和正义的化身。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我觉得Z指出的都是很致命的地方;
9 r1 U9 c% m7 q1 k* F紫光三人新上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发现问题要及时改正,不要拆了东墙补西墙;勉强为自己辩护很被动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1:20 编辑
* ^3 k2 U8 Z' D) p' a% @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 w! `, P: e, c8 ]9 r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 ...! M9 f# v6 s6 `+ {" m3 E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03

* _. p0 z$ M4 i. v# m7 ?1、多余,因为从接了这个案子我就知道其他两个没有必要了。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你如果觉得非要走走过场,我也可以走,但是浪费时间、精力。
; ^6 Q; ?& E% {7 N1 N2、请你不要忘记站务讨论也是一个板块,作为斑竹,我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板块的基本运作。6 B9 _3 t' C4 r8 t# \& O; M/ m7 c5 W$ T
而且他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藐视法庭,一般藐视法庭的行为,法官有权利紧急处理。我的处理是留有余地的。其实作为一个一般斑竹,我也有权直接封他。
7 Z$ R# L" _; t: A: G$ `3、这一点按照一般情况处理,没有版规规定我必须接非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投诉,也就是说我有不接的权利,这属于法律上的普遍性认识。比如你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某人骗财骗色,你去法院起诉当事人,法院未必理你。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1:29 编辑 7 L- k4 r- T" i" v5 [3 h( y1 Y
0 s. y; o' G' o) o1 n
1、你代表了其他两位执法版主,如果你可以这样,是否表示他们是多余的?; z; ?6 a# \9 d1 j
2、我知道你没有封他,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他继续藐视法庭,所以请不要再用这个理由来解释你的行为。但是你却在一个不恰当的地方和场合做出了你的审判,仅此而已,而这点确实超越规则授权的。另外我再明确一点,我对你们的判罚本身没有任何意见,所以你封不封他我没有任何意见,有意见的是你没有按照规则来做这些事情,让你们的判罚让人非议,这是我很不希望看到的。
- q6 T/ G! `6 I3 t  N3、版规对不予受理的投诉有明确说明,这表明在此之外的投诉,执法版主都必须接,这是执法版主的义务。执法版主并没有不接符合规则要求的投诉的权力,否则,执法版主可以一直不接下去,或者选择性的接,如何保证公平?那还要执法干什么,还要规则干什么?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1、你代表了其他两位执法版主,如果你可以这样,是否表示他们是多余的?
+ ^: |, d! I. C: P8 M" i/ ^+ U2、我知道你没有封他,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他继续藐视法庭,所以请不要再用这个理由来解释你的行为。但是你却在一个不恰当的地方和场合 ...7 ~  {2 ^& k2 g( x0 n2 z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25
5 m$ u( [/ ~3 m+ C. _
你认为不合理,发起弹劾,我的初衷就是牺牲紫光成全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
7 z6 a5 L! f, J% p$ {请不要客气,因为有些事情,不这么来一下永远改不过来,说三到四的人太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为不合理,发起弹劾,我的初衷就是牺牲紫光成全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 E; r; k0 ]. E' f. w
请不要客气,因为有些事情,不这么来一下永远改不过来,说三到四的人太多。
2 j5 G) L1 U% ^2 C5 k+ S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1:33

% ~7 \3 W0 n3 a! Q% l请先告诉我一下,弹劾执法版主算不算捣乱贴,算不算不尊重执法版主,会不会被处罚?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也不会,去发吧。
鲜花(1015)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7 Z! y! Z* D! X5 x0 }
! S6 b! o7 T8 U: {9 [" ?! ^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j3 P# W7 B* j# L6 v, C$ Y$ \' V) f

  g7 j' k/ j5 T# Y&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K: s! n) S  h" a- i0 K# `9 n.......) g$ b, b. l; }
Fontainebleau 发表于 2011-2-1 19:05
# l+ o) R  b9 Z1 u, b7 s( `
Fontainebleau 你的愿望是好的,希望主持正义。其实哪个人不愿意站在正义的一边呢~~~( j( r- [# e  ]/ h/ M
问题是,你怎么判定这是正义,你感觉到的正义和和其他人感觉到的正义有区别吗?
. ^; {( m' v9 b  f1 O/ W也就是说对网友你是如何区分谁是江姐、谁是浦志高,谁是陆谦谁又是林冲?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
  j7 V3 p) Y; g% ?
. U4 q- G; i+ V5 z0 y/ i; `0 ~. Q1 _. G楼主的帖就是一个词
4 Z( J( S9 I1 h+ i' O2 \7 L; ?0 l6 T: r3 q
十三少随便用粗话骂人,居然被楼主视作好人,这样的正义标准,谁还敢相信楼主。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5 x8 o: m$ b5 s3 L3 y7 c  C7 G

- R! Q- l. o5 f8 Z2 P楼主的帖就是一个词
" A( @; Z; z8 B# A1 P# c" w# |% b* e6 q
十三少随便用粗话骂人,居然被楼主视作好人,这样的正义标准,谁还敢相信楼主。0 ]; h3 W; `" g# ]# I
上山打老虎 发表于 2011-2-1 21:49

9 [1 H1 y4 r) B# i% K你又一次在无关贴中发言,你好像也是前任执法,这叫知法犯法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e9 T6 I$ a$ \0 L  q2 B“
& n6 \. I& t$ u/ {& w/ P& }7 s+ e$ \( E1 J$ I0 S% @$ T
是不是相关帖啊。紫光看看。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e9 T6 I$ a$ \0 L  q2 B“
) t4 ^: X, K+ H& h. ^: c
/ r8 ^+ E# I  i0 n9 o是不是相关帖啊。紫光看看。
' m$ K' z% G! _& q! Dyingxiy 发表于 2011-2-1 21:58
+ P0 Y$ V2 R0 g) \" A  X
不相关,因为他现在案件在身。
大型搬家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山老虎也曾经当过执法版主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相关,因为他现在案件在身。
+ G* M5 I- C4 H1 |8 g0 ~# d" A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2:00

- }% V2 y* ^& {7 q; m4 m* u请你去读版规。虽然版规已经是浮云。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请你去读版规。虽然版规已经是浮云。
) k4 [( v& h7 |yingxiy 发表于 2011-2-1 22:11
) X) {( T  \  T% g/ t. J" }6 u
他有案在身,就只能在与案件相关的帖子里发言,你去读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F) Z* G" g' o/ B4 y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 [* ]  s, i- P

0 `: I/ _2 k9 l& M# T  C' {1 i- Z2 O/ G长老会?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危险的开始!!!9 U- S0 v: J+ Y" s1 z$ `) c
或者干脆不要法规,执法了,就是普通网络,大家什么都可以说。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枫丹白露; F% I% J! j" |+ H% M
你还在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ainebleau 你的愿望是好的,希望主持正义。其实哪个人不愿意站在正义的一边呢~~~
+ o% J& M2 h9 e& t, E/ Y; c问题是,你怎么判定这是正义,你感觉到的正义和和其他人感觉到的正义有区别吗?
8 u7 a4 P# P. S* v* H. q0 K也就是说对网友你是如何区分谁是江姐、谁是浦 ...
1 M1 i9 K4 m& x( n* U9 E1 Gvilna 发表于 2011-2-1 21:43
$ d' E( b) k9 s& t3 x/ h
鲜花(12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唉,中国人还是喜欢走人治的道路, 尽管这次的人治有"正义"这扛大旗.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唉,中国人还是喜欢走人治的道路, 尽管这次的人治有"正义"这扛大旗.
( v  O: Y1 B# M0 b& t八千里路云和月 发表于 2011-2-2 00:14
0 V: [. I9 O2 l/ o! y% [) ~
1 T6 C' H  g6 w4 z4 H6 n4 _; d/ L
人治,那个封建帝王不提倡人治?那个提倡人治的人不抗一个“正义”的大旗?  P2 Z5 f  }6 O- K, A* W

" d0 T! ?2 h. J其实,说道‘正义’;谁是正义的化身?只有神是正义,是真理;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代表了正义,那么这个人恰恰就是个魔鬼,这是来自魔鬼的欺骗。 这点,紫光内心中非常清楚
鲜花(114)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年了~~
/ ]! l# D& T) o6 ]. ?新年快乐~~
" W: v" c- Z# Q$ |) ] xinnian.gif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人治,那个封建帝王不提倡人治?那个提倡人治的人不抗一个“正义”的大旗?# o8 U. y2 ~- h, F+ d1 Y4 N* o
7 x( B0 w" i& [8 W7 G
其实,说道‘正义’;谁是正义的化身?只有神是正义,是真理;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代表了正义,那么这个人恰恰就是个魔鬼,这 ...* h8 K0 Z4 ~  T3 g* C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2 07:26
* S6 ?$ e: P* T
我自己很清楚我在做什么,我不是在推行人治,而是对现有的死扣条款提出质疑。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了多少遍,质疑是立法的事情;我不反对改革法律,但是在新法律出台之前,执法者当然只能按照旧体系严格工作。. C8 J" @8 ]$ M# U, A; ?' e! H7 k
我觉得你一直企图混淆这两个概念,取得一些人的同情。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来灌水的,嘛正义不争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5-11 00:20 , Processed in 0.200824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