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V ~9 M* s$ p7 M! U
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决根本不可能控制局面,因为他仍然还可以发帖。其次,你没有解释你究竟是认为你做出裁决的帖子究竟是否他的相关贴,如果是相关贴,你是没有任何理由判罚他的。最后,有无例可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则,如果符合规则,你可以创出一个例子供后人参考仿效,如果不符合,怎么说都是不应该的; ( M) C( ]1 k. I- `3、“投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原则”规则中有吗?如果是新加的,是否有足够的说明:善意第三人原则定义,善意第三人原则判断方法和执行办法。如果没有依据,那么就是超越了规则的授权,这就不应该是执法版主可以做的了。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 - i: _7 }6 n0 J& B" D9 i & U3 ], N* U. @9 b* U) R楼主的帖就是一个词。 7 E/ \; c' F0 t3 Y8 Y, Y- v$ H" P* W. T
十三少随便用粗话骂人,居然被楼主视作好人,这样的正义标准,谁还敢相信楼主。
人治,那个封建帝王不提倡人治?那个提倡人治的人不抗一个“正义”的大旗?8 d* l' P4 }0 n n4 w V*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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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道‘正义’;谁是正义的化身?只有神是正义,是真理;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代表了正义,那么这个人恰恰就是个魔鬼,这 ...; y7 E- C. i! e' m' [" E2 X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2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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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很清楚我在做什么,我不是在推行人治,而是对现有的死扣条款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