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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cher 于 2009-3-29 21:18 发表 ; F+ B3 x% h6 O( V. A: Z苦难和死亡是人无法超越和克服的困境和死结。我能理解你们的愤怒,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当我们面对人生的苦难和死亡时,我们实在是无能为力,就像面对残疾的胎儿这件事上,人是如此的无能为力。
原帖由 micher 于 2009-3-29 21:18 发表 + m+ S/ e# i* n, n1 T8 x$ M 尽管在我们的心底都明白用杀死胎儿的方式来解决所谓的“苦难”是残暴的,但我们无法面对我们自己的残暴,只好用否认胎儿是人来解决我们的困境。
原帖由 micher 于 2009-3-29 21:18 发表 ( B! O: @0 ~! I- r 但请你们扪心自问,胎儿真的不是人吗?当你或你的妻子怀孕时,有人说你或你妻子腹中的不是人,你们的反应会如何?
原帖由 micher 于 2009-3-29 21:18 发表 , e9 n: M% q3 c8 y$ A% n4 }4 s 1.我是人,从成胎的那一刻起到我离开这个世界的那一刻,从始至终我是一个人。
原帖由 micher 于 2009-3-29 21:18 发表 ' a$ }, B Y3 e9 x4 y3 _1 y 3.残疾的胎儿和健康的胎儿一样有生存的权利。我们无权决定他们的生死。
原帖由 micher 于 2009-3-29 21:18 发表 9 I" a+ n! e9 k不论是先天残疾还是后天残疾的人中,生活地快乐坚强并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不乏其人。
原帖由 micher 于 2009-3-29 21:18 发表 + f/ T7 o0 p- H; b5 r 如果你们不幸残疾了,可不可以将你们杀了,因为你们以后不能健康快乐地过正常人的生活,一定要你们这个世界上受苦,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这就是安乐死存在的意义,只不过有部人在感情上不能接受而已,只顾自己心安理得,而不是为了受苦的那个人着想~
原帖由 micher 于 2009-3-30 14:36 发表 / w" s( t0 M3 o: w% t ; z# I( W/ q2 r; l3 G& Z ' F; ~+ W8 e8 ^+ s! ^- |) c, B+ h 就知道你会说这个。 4 R3 t0 ?" w8 Y7 Q4 G 安乐死是本人有要求,如神志不清,则需要有人证明他们曾有这样的要求,才能实施(如果合法的话)。和这些还没机会表达意见的就被杀死的人是两回事。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3-31 16:09 发表 & d8 d7 m) k- v8 G) u Z 诗篇 139:13 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 P3 f9 N" v) T; H w1 t 14 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 x' ?" N) W, w1 C! F 15 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5 T# U# _ L. p 16 我 ...
原帖由 高潮 于 2009-3-31 21:05 发表 , {. ^6 ^- N% Y$ k5 h% J 5 m1 I) ^9 J2 {; }胎儿是上帝造的吗?还是父母亲造的?如果是上帝造的,岂不是成了耶稣?
原帖由 不信徒 于 2009-3-31 22:23 发表 ) a$ j# F) R I 6 }' y; I" |7 F4 _8 c 耶稣又是怎么造出来的?
原帖由 高潮 于 2009-3-31 22:55 发表 ' \+ G& z: a# M' s9 t2 Z7 E2 l4 a; f- k5 j( C9 m" x" I 偶猜耶和华有人类一样的生殖器官,看上了马利亚后,就勃起并体外排精,至于耶和华的精子是如何拐弯抹角地凭空飞进别人体内,这就不得而知了~
耶稣又是怎么造出来的? - u5 k7 N u2 r; f$ Z4 t n4 s0 ]不信徒 发表于 2009-3-31 22:23
哥罗西书 1:15 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16 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 ... : \ K& w# l9 A4 B' N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8-17 10:56
42# 高潮 4 K2 S0 _; _5 [) q$ t+ _2 R$ N 罗马书 5: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於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 U% \/ f; K3 d$ b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8-18 15:52
45# Onesimus1970) r% D2 f& L1 A 创世记 1:31 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 e5 K% V0 {4 T' I7 v Onesimus1970 发表于 2009-8-1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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