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17)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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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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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自己的子女捅刀捅成了筛子以后,控方还有别人证人出来作证,其中包括了给Michele做拉皮手术的整容医生,他作证说其实Michele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止痛药,他在开药的时候还提出了异议。但是死者的丈夫是个德高望重的名医,他几乎是半强迫的要求这个医生开药,理由是:我老婆很怕痛,对止痛药不敏感,需要多一点的药物……" H$ U+ G8 t, D, G
4 H# E& N# G5 H* j, {. u2 Q1 O 控方检察官指出:这个根本就是一派胡言,被告的几个子女都先后证实了死者没有服用止痛药的习惯,而且一个顺产了四个孩子的母亲,她能怕痛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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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做法就是为了给自己拿到作案的凶器:那些药效强烈而且有催眠作用的止痛药物!, a0 {7 J; f/ W/ E$ ^
$ |9 A/ n+ p. G$ x* b1 j4 \ 案发当天的911接线员也出庭作证,她指出在被告报案的过程中,在短短的五分钟内三度挂断了911报警电话,而且无法提供自己的确切地址,感觉好像是在故意的拖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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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拖延时间的说法也被那个赶过来帮忙的邻居家女主人所证实,她当时看见死者头朝下的埋在水里,她正要帮忙的时候被被告所拒绝,要她回去找老公帮忙。但是这么一个姿势的一个女人,要把她拉出水来真的需要两个大男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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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 I9 {) @2 P# J V5 [! K6 Y3 @ 而且更令人有点不寒而栗的是,当她老公赶到现场的时候,死者成了另外一个姿势:她整个人都泡在了浴缸里……MacNeil医生辩解说他想要把妻子从浴缸里面拉出来,但是手滑了,反而让她整个人全部落入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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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专门把这个浴缸撬出来搬到了法庭上:你给我试试看,你的手是怎么滑的才能把人从跪在浴缸边换成泡在浴缸里?" P, H! U" G7 O b1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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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辩方以被告体力不支,肩膀有伤为理由拒绝进行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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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0 M1 w$ a, e$ H" E- i8 k- F9 x另外的一个大疑点就是时间线:在案发当天早上9点接了女儿的电话以后,他的手机就一直是一个关机状态,直到当天中午的时候才打开,打开的原因还主要是因为他要和小三Gypsy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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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诊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案发当天早上9点MacNeil医生就离开了诊所,他在11点在学校接小女儿Ada,中间的这两个小时据他说他去公园转了转,看了份报纸,喝了杯咖啡。但是却没有任何人证,咖啡馆也好,卖报纸的地方也好,都没有人见过他。8 [8 v! S/ a1 F' M5 \- o r5 j
, [) W4 W( R/ w/ Y; `. F 控方表示,他完全有时间回家,给老婆下药,把她淹死在浴缸里,然后再去接女儿,也许是时间有点急,也许是怕老婆还没有死透,所以他故意在报警和找邻居帮忙之间拖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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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_$ a0 X' |5 r5 p% D: \ 另外一个对不上的地方就是,他在跟911接线员对话的时候,很清楚的对对方说:我就是个医生!我正在对她做人工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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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 d7 d& n# E6 I- ` 但是事实上他一直就没有对Michele做过人工呼吸,哪怕连一次尝试都没有~~~~~~3 ~, g" t7 M; S7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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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庭审过程汇中,控方证人不管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是一个压倒性的优势,辩方能够放出来的就是小三Gypsy,而且她依然不能证明MacNeil到底在离开诊所到接孩子的那两个小时里头到底干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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