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移民部昨證實﹐日後將檢討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但就拒絕進一步說明是否會全面檢討國籍法。3大反對黨熟悉移民事務的國會議員都認為﹐政府應檢討國籍法﹐甚至引入新法案﹐進行檢討時﹐也要參考國會委員會更新國籍法的報告。$ h6 O8 A# _& S) _/ c
5 o9 S8 c$ s1 r1 w. d9 M: E. t
/ O5 l) ]! ^3 _/ H根據星島日報報道說﹐卑詩省回覆有關雙重國籍問卷調查的保守黨國會議員所提供的“統一口徑”答案稍有出入﹐部分人指﹐哈珀政府將在未來幾個月檢討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並非移民部一直所說﹐只檢討雙重國籍。移民部長索伯格傳訊總監哈默(Lesley Harmer)昨回覆記者查詢時表示﹕“會檢討國籍(citizenship)和雙重國籍(dual citizenship)。我們將在未來幾個月研究公民的整體概念。”記者其後再追問﹐這是否意味政府將全面檢討國籍法﹐會否參考上屆國會移民事務委員會有關如何更新國籍法的報告等﹐但哈默只回覆說﹕“我們只有興趣研究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6 s e) h. r' I, S) |. Z% e. o. x* x+ x' ~8 X# X4 T
3黨促引入新國籍法) K6 ?+ ]( ^. a: {
0 f) g+ t4 u" q. l$ x N/ h3大反對黨都認為﹐政府不單應檢討國籍﹐更應檢討﹐甚至引入新的國籍法。但身兼魁人政團移民政策發言人的華裔國會議員黃美麗向記者表示﹐由于哈珀政府本周削減前政府為制定新國籍法預留的2千多萬元﹐因此她質疑政府就算進行檢討﹐國籍法都未必會有重大改變﹐但她認為﹐哈珀政府可能會修改領養子女的條文。 7 s) p+ N) V7 r ) Q9 S4 m# c# y& g* A新民主黨移民政策發言人苗錫誠(Bill Siksay)認為﹐政府應重點檢討取消公民身份的程序。“現時的程序令人覺得喪失公民身份的程序﹐似乎受政治人物影響﹐過程也不是全面的司法程序﹐這應改變。取消公民身份的過程﹐定要從移民部﹑部長和內閣轉移到法庭﹐同時要有全面的上訴機制。” 4 u* \+ ]/ z: } , y Z8 h+ v( N; C. A7 j他說﹐保守黨政府沒有人游說他有關國籍或雙重國籍的問題﹐華裔國會議員黃美麗和聯邦自由黨的國會移民事務委員會成員達利(Andrew Teledgi)認為﹐若政府檢討國籍﹐應確保有關法例符合人權憲章﹐因近期有案例涉及國籍法有關取消或取回公民身份的部分可能違反人權憲章。他認為﹐現時的國籍法在頒布人權憲章前實施﹐政府應更新接近30年的國籍法。2 O( n2 a' {* m: _" E5 v- s7 V
8 ?+ @9 _' t3 j$ L
苗錫誠質疑﹐政府是否真的准備全面檢討國籍法﹐因哈珀政府本周削支的項目﹐包括前政府預留作制定新國籍法之用的2千多萬元﹐但他說就算沒有這筆錢﹐政府也可引入新法案。檢討公民權利和責任可能是引入新法的初步行動﹐但他認為這是浪費時間﹐寧願政府提交法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