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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华人大难临头 加拿大重奖举报海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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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联邦政府昨天公布的预算案,其中一项增加财政收入,是打击税务漏洞。有特许会计师指出,渥太华推出的追税新招,  会对中港台的移民有很大影响。
# q8 J! l" l2 A% N# p* s( J8 F 德豪会计师事务所专责税务的特许会计师卢兆强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政府有新计划,让国民举报海外资产,税务局有很大机会可以追回税款,因为渥太华给予举报人税款15%作为佣金。 ( r3 A# o; f2 T
他指出,这个措施不单会对来自中、港、台在海外有资产的移民有很大影响,也会对其他没有如实申报的族裔也有影响。由于15%佣金可能会令很多人积极参与举报,估计可能令税局成功抽税。他鼓励在海外拥有资产的国民依法行事。
* r- E- e# b* y+ F0 n, Q 但卢兆强认为,税务局打击大企业的税务漏洞,能收回税款的机会就不大,因为过往在国际及企业的税务安排上,已经逐步收紧,难以有逃税的方法。他质疑这项措施是否能有效收回逃税,因此估计,联邦政府未必能收足预算案打算收回的67亿元税款。他指出,暂时未知是否可以检举个人或公司,日后才会知道细节。 3 q$ U* o1 h6 S
另外,麦马士打大学副校长兼经济金融系教授陈万华认为,预算案集中职业培训是正确方向,因为多种技工都缺乏劳工。但他认为,预算案的职业培训新计划,打算用15,000元去培训技工,未必能达到目标。他举例,在社区学院要读两至三年,才能完成捍接工人的课程,业界可能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他认为,新计划的效果,未必那么快见到。他续称工会的规条的限制,也可能会阻碍技工就业,若工会不能配合,新计划的效果不会很大。他认为,新计划需要多方面包括联邦、省政府及工会的配合。 6 p4 @7 W. `: {2 F/ k- J
重赏举报海外逃税 中港台太空人成箭靶
1 H5 P4 t- z! E7 i' |7 b 扩大追查海外逃税成为联邦增加收入来源的新希望,在昨日公布的2013年预算案中,税务局首次提出「阻止国际逃税计划」,对逃税超过10万元的「大户」追查个案,更提供「悬赏」鼓励举报海外逃税行为,举报者所提供的资料若可令政府成功追讨欠税,将可获得所追税款的15%作为「赏金」。此外,从2015年开始,税务局也将要求所有经手跨国电汇的银行或机构,主动申报跨国电汇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交易纪录。 / m& ~, d9 Q# `- t
有专家认为,税务局扩大海外查税,首当其冲的是目前居住在中港台、但仍留有税务居民身分的移民,主要是「太空人」,而人在海外的「太空人」则担心加拿大已经效法美国的追外查税措施,而开始人心惶惶。 - {/ W1 M6 D- v* r. R
税款10万元 奖金15% 7 i( u) A) m6 I# c- s3 Z) L% {1 {
昨日的预算案称,税务局将推行「阻止国际逃税计划」(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 Program)。税务局首度对提供资料协助追回税款的个人,提供高达所追回联邦税款15%的奖金作为酬谢,适用奖金的个人,协助追回海外税款必须在10万元或以上。 + l: v% I: A% N7 a: `1 ^0 i/ ^
不过,并非每个人均有资格领取奖金,联邦财政部长费拉逖(Jim Flaherty)表示,「联邦政府不会接受过去曾经因逃税被定罪的人士,再去告发其他人」,至于这些奖金也属于需课税的收入,必须在日后申报。至于有关「阻止国际逃税计划」的其他细节,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公布。 6 x6 W4 o# x1 u
此外,税务局也将获更大权力去审查跨境大额电子汇款纪录(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s;简称ETFs),并将获联邦5年拨款1500万元推行该计划。 ' V. V8 n& E, k; D# N5 }9 R
1500万元查跨境大额电汇
( P; e, A5 b' O 联邦预算案周四发表后,费拉逖接受电视访问,翘起大拇指说
: i' q+ l; ]' d* c( b& i 从2015年开始,包括银行、信贷联盟、借贷公司、赌场等提供电汇服务的机构,均必须向税务局主动申报汇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交易纪录。 0 P1 w4 j0 d; }% b; x: ^/ W# A% I
过去这些金融机构只对联邦追查洗钱的单位「加拿大财务交易及报告分析中心」(FINTRAC)提供1万元及以上的电汇交易纪录,但在新措施下,这些电汇服务机构也必须向税务部提供交易纪录。 3 y0 V5 }$ ]# c
另外,税务局亦要求申报人填写海外资产时,要提交更多细节,包括必须提供有关资产所在外国财务机构的全名、国家名称,以及从该资产衍生的外国收入。 ! ^( ?9 }0 I8 W7 ~7 |4 }
联邦自由党参议员Percy Downe向来要求政府必须对国际逃税采取积极做法,根据他取得2009年的政府文件,2005年2月联邦政府编列3000万元的「积极追查国际逃税」计划,让税务局能够在2009年3月之前,调查5450个逃税个案,并因此追回25亿元的税款。因此他说,联邦政府早应积极在海外查税。 # w' O* D* O+ P0 J  m) g- R2 X) H/ I- ?
联邦加强海外查税 专家:迫太空人弃加籍
- `& o/ d" s+ i2 @3 N* d 加拿大亚太基金会研究员张康清指出,税务局这次扩大海外逃税计划,应该是学习了美国在今年1月起实施、加强对海外富人查税的《海外帐户纳税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的做法,他认为税务局为追求税务公平而展开海外查税,无可厚非,但他认为,过分强调「税务贡献」的结果,有可能让一些犹豫应否回流的富有移民,下定决心,干脆放弃加籍,切断与加拿大的联系。 8 B  A% m5 Q+ _3 h- N
张康清表示,基于税务公平去查税,打_「公平」之名,无人可以批评,不过,他却要提醒,移民对加拿大的贡献可分很多层面,税务贡献只是其中一种,其他如增进出口贸易、创业、提供就业机会等,很难完全只按照缴税多少,而去断定他们对加拿大的贡献。 9 N; P; f, j4 `' B: g
他担心,税务局加强在海外查税后,将会有一些与加拿大还「藕断丝连」的中港台移民,决定放弃加拿大,而选择回流。如此一来,对加拿大整体发展是否较好?他认为值得进一步探讨。 9 u* s  y* s; a) |
张康清说,目前在香港约有30万名持有加拿大国籍的人士居住,中国统计持加籍人数则有2万人,台湾则有2万至3万人,但除了香港的数字接近现实外,中国及台湾的加籍人数其实有低估情况,真实人数应该是数倍于此。 ) @; R& ~9 a5 X* e+ ]  x/ O
他指,这些统计数字只包括持有加籍的人数,但不包括拥有枫叶卡,还未入籍的人数,所以受海外查税影响的人,实际上还会更多。
" D; G) S; P% | 住在台北的张太太,早在加拿大多年前开始实施海外资产申报时,已曾考虑过要不要放弃加籍,她昨日知道联邦政府又将严查「太空人」的税,感到非常无奈,不过,美国政府今年大刀阔斧展开查税以后,她已有心理准备,知道「该来的躲不过」。 + N, j. k  w. D* v  {# \- _6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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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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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手上有两个税务局要求扣款的通知。' Y+ i2 {3 e, t& x& o) R3 l
一个是个人24万;( V( S8 A, O: u& C0 _
一个公司的,200多万。5 ~0 k% ~+ `: P& i+ k% M, S
不知道要扣到猴年马月。
! m( ~) x0 G6 {% k. ]在税务问题上,切不可有侥幸心理。) X. A5 V. f: b; }* B
税款追缴力度最大,而且交叉核对,跑不了的。
* o. ]8 u8 A/ ?+ A4 y. B罚款利息重得你承受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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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edmonton-fish 于 2013-3-25 14:01 编辑
- R7 r4 [( P7 Z! X+ ~/ Q
8 y! }6 T5 e6 w问个低级问题:0 R; I8 n) m) @9 s6 Q' y. F

; p0 z! P! {0 K6 L7 q什么是海外收入?国内的房子算吗?国内的存款?爹妈给的算吗?2 s* ^& M* Z, ]( i. F

8 g) Y+ o5 M/ V; r
1 e7 y, ?8 z1 j0 q& J- @! O) x还是单指回流的人,在国内的工作收入?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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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是加拿大公民,我在中国有两间房产,这需要向加拿大政府报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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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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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已经入籍加拿大的移民有多少是诚实的啊?按加拿大法律规定,如果他们在中国有房地产或其它固定资产,他们是应该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报税,并要交税的?可是又有多少人这样做呢?实际上他们已经违反加拿大的法律规定。
" x% \) S* p) t 现在加拿大政府越来越穷,估计快很就向美国学习,加快立法追缴加拿大公民海外资产偷税漏税的行为啦,等着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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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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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什么是海外收入?国内的房子算吗?国内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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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edmonton-fish 于 2013-3-29 20:22 编辑 % G$ U4 r' e2 M9 q' o6 i
+ f8 @3 s. b  l3 t, t8 ^, w
(转)$ ?+ n7 L' s: P0 J& e1 }1 Y& Y% G
移民到加拿大的华人,不论是何种类型的移民,大多数都会存在海外资产报税问题。海外资产及收入报税,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报税问题,还涉及到投资、财产转移等问题,所以,在申报海外资产及收入时,要特别引起注意。; ^5 p" f9 A* U& W% C" }# i# e
, e3 P- c1 K! |; R' U6 G% Z- G
现将有关海外资产报税的常见问题集锦,以期对大家有所帮助。
4 E0 R/ H. {. {  k+ ^. H+ L9 j; _0 x4 {$ n
问:什么样情况下,加拿大移民需要申报海外资产?
4 c; V9 F5 X) @5 P1 W, g
- U5 \$ \1 v" F, `; S4 s8 m- r& Q答:加拿大税务居民、有限公司和信托公司以及合伙人公司,如果在加拿大境外的海外总资产数额在纳税年度的任何时间超过10万加元,在报税的同时,都必须填写有关表格,声明海外收入。& C4 y3 q; h- r% t% A

( Z; J0 m4 f' p8 J% w% W3 ^申报海外资产,并不代表就一定要缴税。这是因为加拿大政府并没有设立个人资产税。只有在这些资产产生收入的前提下,才需要缴纳所得税。0 q& [7 \& Z# T8 [' \$ A

' c5 g4 M! e- L& P0 W! N- f问:是不是所有的海外资产都需要申报呢?哪些不需要申报?
: S& f0 o  z3 d- M) I- H1 j/ L4 q5 n. e1 }) U5 g
答: 首先, 每一个税务居民所拥有的海外资产只有超过$100,000时才需要申报;再者, 不是所有的资产都属于应该申报的范畴。需要申报的资产包括: 海外的银行存款和现金, 投资于海外的股票债劵 (在此不包括海外附属企业的股票), 海外债权, 海外信托利益, 海外的房地产 (不包括自住的房子) 及其它资产。个人使用的财产如汽车、手饰等是不需要申报的。
: u2 u1 q3 j0 p2 O9 V- M4 s4 ~; R( x% m
下面是需要向政府申报的海外资产:  @; `7 v4 b1 w3 P: I
(1)海外存款; [1 r7 s# U8 A" z0 s$ d
(2)手中持有的海外股票或基金3 \1 {" e0 x" R8 v* [
(3)海外债权
1 j* k  ?1 D: q(4)海外信托- R3 E4 `% Y& @* y/ G
(5)海外除自用的房地产
2 g- H, h5 a0 b. |7 b" Y0 f; p(6)其它资产,比如非经营性质的固定资产等。
  I/ P" [3 ]& }; H1 A
  A1 B  n! D+ a8 d2 t部分移民尤其是投资移民,往往拥有海外企业或海外企业股份。根据加拿大税法规定,居民本人以及有血缘关系的家人,如拥有符合以下企业股份超过10%,即需申报:企业价值超过100万加元,或企业总营业额超过25000加元。
2 ~% |- G1 n, D2 S3 j  X
0 E: u8 r( H( S6 U0 x1 I不包括在内的海外资产类别:3 G! \  }' U% v4 [

& f5 v9 H' G3 d/ O9 t4 \(1) 为个人自用和活动性商务的物业
8 s- _" c+ z! z) L& w( x* F( V( y5 u! j
(2) 海外联营公司的股票 (另行申报)
$ x! @: S  g. A& ?7 Z* N. `$ ]8 O8 U9 o/ f  N6 k
(3) 海外联营公司欠款
1 N3 T0 L% O7 R: T! l3 j+ l6 B7 }+ K6 |
7 T- g: g1 v! s. J! A5 i(4) 个人收藏品, 如珠宝、艺术品、邮票等
/ {4 X2 o2 _9 A8 B2 B6 X  K- E
0 t- N& U2 p+ g' l5 N# L; A& t1 K问:请问所有价值超过10万加币的海外资产都需要申报吗?
7 t7 `# l+ e+ h! [" U' u& v7 t5 u* V" `
答:不是。不用申报的海外资产包括四类:为个人自用和活动性商务的物业;海外联营公司的股票(另行申报);海外联营公司欠款;个人收藏品,如珠宝﹑艺术品﹑邮票等。
$ t! D1 u/ V9 o! s) G/ R* I" e' L1 N1 O
问:海外资产的种类繁多,价值也不断地在发生变化,到底如何计算其价值?; w6 h5 x% B- R9 Q

' Z& s) a3 t. _答:海外资产申报的价值是以移民登陆那天的资本市场价格计算。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并不对”资产”本身征税(企业资本税除外),而是对这些资本产生的”收入”征税。因此,申报时的资产文件需保留,比如,在离开中国前将房产重新评估,应保留房产评估报告以备日后查用。6 ~1 {/ Y& r' V" s# g5 t2 L* m
) {' H7 K: A# I
申请人的海外资产是在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前合法积累的资产,如您在第一次登陆时已申报了100万加元的海外资产的,那这100万元可以免税。但此后,这100万元资产产生的任何收入,无论持有人身在何地,都必须计入个人的收入,并申报所得税。海外资产的产权、物业的评估书等文件都需要保持完整以备日后所需。
5 f' t, X3 c( R5 Y: M% `; G/ m; ^( }$ S' U
对于商业类的新移民,在移民申请时提交给移民局的资产文件、银行存款及股票记录等也需保留好,用以证明这些财产是在移民加拿大以前已经拥有的,这一点极其重要。
9 x2 }% X# Y. j+ @) W$ t' t8 M$ {; |% f1 f$ b$ h  [: m& m. S
问:移民之前的海外资产价值应如何计算?( z; ^" b. r3 {8 @) n% A

* O% L6 x3 g, i: d* K( H答:应根据您移民那一时刻的市场价值计算您移民之前的海外资产,而不是您购买时的价格。% k" H5 }  S: H4 v# y
1 M; `& g* a" O
问:  关于海外资产是不是报了就要上税?6 u8 S9 l: ^3 E* |7 r

! L: k. S( C! r( }+ o, E答: 拥有资产并不直接产生税务后果, 只有产生收入才会有上税的问题。因此, 加拿大政府有关海外资产申报的政策, 不是对境外的资产征税。它的目的是让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如实申报海外收入, 同时认可在海外已缴的税款, 避免在加拿大双重纳税。
  B$ A5 k2 n; i8 l" a: {' v0 X7 x( C5 O3 A+ J4 ?
问: 申报海外资产时需要提供什么文件吗?
) U; W. \: L  j, K
5 p; ?7 ~8 b$ ?3 x  A( Z5 o答: 申报海外资产只需在申报表T1135的每个资产栏目下按照不同的金额范围打勾既可。 海外资产的价值不是指市场价值, 而是指成本值, 对于移民来讲成本值就是移民当日的市场值,所以申报者应保留相应的资料, 一旦税务局要求提供时, 可以拿得出来。& B$ ?5 Y. J% e) m6 O% ^
/ p" Y3 L; e& I
问: 新移民应该什么时候开始申报呢?" K! A, q6 u4 N

/ p. X; I; [5 g( ~1 D6 u2 {答: 根据加拿大税法,新移民登陆的当年,不要求申报海外资产, 第二年要求开始申报。也就是说, 2008年报到的新移民, 2008年不需要申报海外资产,但在2009年4月30日之前报2008年的税时需申报海外资产, 需填写T1135表格。
- j6 m2 w' Y, V2 m4 l7 F+ u5 `1 [  T( s' a3 j" m8 o9 r
问: 新移民应如何正确申报海外资产 ?
3 q, P# e; I6 D3 d9 A- H
3 _! m/ R) ]+ k6 J1 B0 Q% E" n- w答:(1) 一般填报都要委托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帮助,或者咨询有关的税务律师。有些华人移民为了省几十元的钱自己弄弄申报,往往得不偿失。
3 ~3 V* ^& n" z# |/ J' z( p$ y% @& j- b5 s; V0 d
(2) 需要申报的海外资产成本超过10万加元就需要填表了。只需在适当的空格内打勾,在最下栏自行填上该税务年度海外资产盈利收入,不用注明确切银行名称、帐号、地点及存款额等详细资料。
# H- ~, v3 Y( v5 [; A
! e. D0 ~# I0 j8 ](3) 新移民登陆的当年免报海外资产,以后每年必须申报。
* p8 F/ I, E3 C- S7 K) ?6 v" [9 F  Q
(4) 海外资产的成本价以移民登陆那天的资本市场价格计算, 所以应该特别记录当日股票、债券、国库券、基金的价格。
( W1 V9 S( ?# b. n. i
( e; O/ r9 N  p2 X$ q7 D4 u$ c* v问:  不申报海外资产会有什么弊端?
$ M9 d) t1 u& ?, O/ R" ?
; |% q+ C" \/ A0 _- h答: 简单来讲, 由于没有申报海外资产, 将来再将这些资产带进加拿大时, 有可能会被当做收入而征税。另外, 作为纳税人也会背上不良的信用记录。
5 U! x: T/ L) |! }& }$ m/ [  B" {9 I; c9 B7 ?/ S
问: 如果不申报海外收入、海外资产以及海外企业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D/ r  |& \7 f, F

2 }5 b# T2 S# Z6 O答:报税是每位居民的义务,大家都必须遵守。加拿大的税务法律很严格,新移民需认真对待全球收入及资产申报和纳税的问题,如果出错,可能面临处罚,严重的会被税务局刑事检控,所以资产申报需要委托会计师协助或咨询相关的税务律师。
7 ^( p* y$ Z7 C; S0 o" C  j5 A6 [. A
如果不如实申报海外资产,同时在加拿大又不工作没有收入或者没有足够多的收入,那么在加拿大购房、储蓄就会引起加拿大税务部门的怀疑。即便税务部门没有马上核查,日后也可以追溯。
; c. {* J& C% ^  ^* ~! ~, G7 H$ o. \* F& V7 Q
加拿大和中国有相关税务协定,一旦加拿大税务部门去查证移民在中国的资产状况,中国税务部门有义务配合。多年前就曾有过加拿大国税局越洋侦探前往香港查询移民海外资产的案例出现,所以建议新移民对此一定要从长计议,如实申报。  t' ~4 D- w  V1 E
# |! l/ K$ x1 G+ ~
问:如果某人以礼物的形式赠送给我一些海外资产或我继承了一些海外的遣产,应如何确定这些资产的价值?
4 I8 M/ p3 v3 O: N6 O6 A2 b" L0 A$ }& J
答:这些资产的价值应该等同于您在接收礼物或继承遣产的那一时刻的该资产的市场价值。
$ m: t2 a9 |2 H, e# U( w& E
' i* }! ?- `( {问:有新移民认为,第一次申报海外资产时应该多报,这样以后海外资产的所得就可以少交税。例如,汪先生本来有11万海外资产,在登陆第一次申报海外资产时,他申报15万。汪先生认为,如果这11万元的利息所得为5万元,不过由於申报时为 15万元,实际上他只需要交1万元的资本所得,而不是5万元。这种做法是否可行?
( G' N/ x: O5 {2 B, L7 j5 k1 j
8 m0 R" p3 Z: r( D! N答:由於海外资产申报只需要在一个范围內打勾,所以,灰色地带很多。但是,问题是一旦税务稽查,你必须提供相关的文件。比如,这位汪先生申报 15万元,但是,他必须提供具体15万元资产的构成和收入的证明。# Z* b; l( [& b7 o: r' `3 b; W

- Z# z$ ^% e9 n$ V$ @) b问:对於居住在中国大陆,没有加国移民身份的父母,赠予子女的金钱 ,是否算做子女的海外收入或资产,是否需要申报? 3 p$ p$ C) W4 a5 g7 j3 K
0 j! u" L6 M. D
答:赠予子女的金钱不算子女的海外收入或资产,不需要申报。但是,可能需要提供在赠予前资产属於父母的证明。
5 [, m1 W' H" K0 m" C7 E; V+ u. J' P( h1 ]: j9 }
问:作为技术移民,在海外的自住房屋本不用作为海外资产申报 ,但若移民加国后,把国內的房子卖掉,所得的钱超过10万加幣,若將此笔钱带进加拿大,税务局是否会质疑此笔钱的来源 ,由於此笔钱之前並没有申报,是否会有麻烦? - u* s+ q" B1 B9 j. b% z
+ \/ H$ j# T1 @
答:海外的自住房屋本不用作为海外资产申报 。只有保留具体的文件,没有问题。
/ A3 U3 w5 k' K+ S0 c5 e+ ~
5 a, B. }7 r: {; a; @% P( X# t. B问:移民来加,由於海外资产低於10万元,所以以前並没有申报过。但在2006 年时,回国后,带入超过10万元,由於此笔钱是向国內的朋友借的,是否要申报?应如何申报?是否要提供借据等支援文件。
+ C2 U8 \* K$ O9 u2 L. m. x
7 H; G$ ~7 H; M. L1 u  Q5 J答:不需要申报,但是要准备足够的文件以应付可能的税务稽查。
4 a' v8 l) d4 x( R' k2 i
# c0 @) R$ W1 e( N- O" R7 A问:夫妻共同移民加国后又离婚,丈夫在中国,妻子和孩子继续在加拿大生活。离婚后,丈夫从中国给妻子匯了一笔钱作为赡养费,这笔钱是否算做妻子的海外资产,是否要申报?
/ o4 w; \- S7 O4 v- u, n2 h% E- r- ]- q& @) J
答: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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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x: j' H, B/ L4 e问:海外资产超过10万元加幣,但在加国为低收入者,若申报了海外资产后 ,是否还能享受到加国的各项福利?
- ^0 f( p0 _/ \: v, N3 F4 B6 J: B1 c1 Y, X3 A
答:要看具体的福利。福利主要和收入有关,不受资产的多少影响;但有的收入又和资产多少有关,会受到影响。但要注意的是,由海外资产所产生的收入,例如利息等也是收入的一项,在各项福利的评估中,如果涉及到收入一项,海外资产的收入也应考虑在內。如果收入总和加起来超过福利所要求的收入金额,则不符合该福利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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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6 ]% h/ X) T% L: B0 }2 k/ S问: 去年我第一次报海外资产, 因为我报晚了, 后来接到税务局的电话说第一次不罚我了, 下次再晚就要罚款。请问罚款会有多少?
- U- A3 V: B/ M" j  Q( D
$ N" j2 ?3 j3 W* Y1 h1 {" T1 p答: 海外资产T1135表格的申报期限为每年的4月30日。如果晚报了, 罚款是每天$25, 最多可罚至$2500; 如果是有意识的漏报, 为每月罚款$500, 最多可罚至$12,000; 接到税务局的追讨申报通知书仍未申报者, 罚款高达每月$1,000, 最多可罚到$24,000; 超过24个月逾期不报者, 罚款将按照5%的海外资产成本额来计算。
2 ~7 v8 p- j* ~# i6 N0 c+ o5 u+ E
. H. I2 w) k% j如果您在申报海外资产的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 请及时寻求专业会计师、律师的帮助。
" |3 W; l+ }8 w7 C8 U1 W' ~  s: x/ u6 T. F3 R1 l; f
问: 我在中国注册有一个公司, 我拥有其中的大部分股份, 有人说我需要向加拿大申报这个公司的收入, 要向加拿大交税, 请问是不是这样?8 z1 D6 z4 G% t
6 ]2 j; L7 c0 @
答: 如果您公司所经营的是活动性生意,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确切地说, 加拿大政府不要求您将这间公司的收入在加拿大上税。- ]+ f' S) }! V3 m( f$ J$ X; ~

5 b9 H8 Q, f9 n9 ^有关海外附属企业的申报, 实际上申报的是相关的资讯,需要填写的表格为T1134, 此表是一份资讯表, 不是报税表, 这点需要特别搞清楚。既然是资讯表, 就不会由此而产生有什么税要交。7 X1 ?- \- B2 r6 {8 ]  \

/ ^8 z- F6 ~6 Y" k: a4 _6 G只有个人名下产生的收入才需要交税。如果海外附属公司所从事的属非活动性生意, 赚取的是利息、股息、以及资本性收益等非活动性赢利, 税法上则有其它的规定, 因为较复杂, 在此暂不做介紹。9 K2 x! R: o+ k! {$ o
2 V; u/ c+ j: y4 t. Q7 r9 S4 i$ h
问: 是不是只要在境外的公司里占有股份就要申报T1134表呢?( w8 t  P1 t! i-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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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加拿大居民与其亲属在海外的公司里占有10%以上的股份, 并且加拿大居民所占有的股份不低于1%时, 就需要申报T1134表格.3 b& f/ B/ G8 d

5 V  x4 [8 `; t1 ~3 o, Y  CT1134表格又分A和B两种, A表比B表略为简单,A表用于加拿大居民与其亲属所占股份不超过50%的情况, B表则用于占控股的情况。/ L: j5 {& e8 G3 f; X( F  d

# ], {6 t  ]- |! {+ Q( g问: 海外附属公司申报都包括哪些内容?- O. q4 l; F  R0 p4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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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T1134A表格需填写海外附属公司的名称、地址、主要经营活动、公司注册及设有固定经营地点的国家名称、股份持有资料、股东是否收到股息或拥有债权等, 并需提供所申报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如果申报者无法取得财务报表, 应提供公司的税前收入及缴纳的所得税数额.3 s7 C( [5 V8 a8 O1 k

* @: j& M6 }7 V2 W1 s对于T1134B表, 除了上述资料外, 还需提供公司的收入类别、雇员人数、是否经营投资性的生意以及有无资本性增值与亏损等资料.9 r8 l: ]" q+ j- [7 Z

' U2 s" u0 ?. F/ f. u% q3 B问: 海外附属公司申报表是与个人报税表一同递交吗?6 Z% R, \$ R: P" Z1 G3 X

4 Z6 a+ _- w6 a5 [9 A; k6 N( K, D答: 个人报税表是在每年的4月30日或之前递交; T1134A 和T1134B表可以在此之后的15个月之内递交; 新移民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当年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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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m/ a+ h2 N" I0 S. p问: 海外资产申报表是否一定需要有本人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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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 p  m7 ~6 M2 F( g, t1 Y答: 是的。 同时, 为您报税的专业人士也要在报表上签字。整个报税表也应该是这样, 如果您的税表是由专业人士通过电子传送的, 您则需要签署一份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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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在中国交的税也可以拿到加拿大来抵税吗?) Y4 P! ]1 C: a" i& U: U4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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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 只要有交税的证明就可以。很多人认为在中国已经交了税, 在加拿大报税又要交很多税,其实不一定。  H* }# A* A/ {. ~

2 x( D$ f( M# g  ], F) I是否仍然需要在加拿大补税, 完全要看已在境外交了多少税, 通过利用个人及配偶的免税额和其它可抵税项目, 实际上并不见得人人都需要再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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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 {0 R  O! F问:海外资产报税时,还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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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税法的规定来进行报税是每位居民的义务,大家都必须遵守。从移民个人角度来看,申报这些海外项目会比较繁琐,而且又可能导致缴税,但是如果不这么做,就会有被查出的风险。需要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0 m' A1 {. F: n9 p2 P4 o6 u

0 A- m* s1 i. L试想,如果移民不如实申报海外资产,同时在加拿大又不工作没有收入或者没有足够多的收入,那么在加拿大购房、储蓄就会引起加拿大税务部门的怀疑。即便税务部门没有马上核查,日后也可以追溯。, y* B& D' ]6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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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和中国有相关税务协议,一旦加拿大税务部门去查证移民在中国的资产状况,中国税务部门有义务配合。多年前就曾有过加拿大国税局越洋侦探前往香港查询移民海外资产的案例出现,所以建议新移民对此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从长计议,如实申报。4 _) g( a  O1 d/ R' m+ D%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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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於不申报海外资产会有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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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於海外资产的申报,对很多人来说是个烦恼。因为很多人对海外资产的申报不瞭解,而且有很多误解。其中,最大的误解是认为一旦申报了海外资产,那么就会被加拿大政府征税。其实,这些资产的本身並不产生税务问题,而是从这些资产上再产生的收入,才需要计入个人的收入申报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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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对於不申报海外资产的处罚是相当严重的,如有海外资产而没有申报,被查出的话,將处以每天25元的罚款。如果有意虚报海外资产金额,將会在今后24个月中处以每月500元罚款。24个月之后,如果还未申报,將会以海外资产总额的5%为罚款。海外资产的申报是每个移民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8 _- ?9 o# E0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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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海外资产申报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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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8 v6 x; Z2 s8 {- T(1) 特别注意,海外资产申报并不是要对海外资产本身纳税,而是要对这些资产产生的收入和孽息收税。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对人民的资产直接收所得税,如它们没有变动或获利的话。# x- e3 x" `. Z#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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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国政府对税务居民海外资产申报的用意,是让这些资产所产生的所得,日后要并入加拿大所得课税,并非是拥有海外资产就要课税。$ V# A1 G% M# }#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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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虽然加拿大对海外资产本身不纳税,等到有一天出售了这份资产,它产生了资本利得,其50%的增值仍然要并入个人所得课征所得税。当出售有资本损失(赔本出售),就不会增加所得税,并且可与其它资本利得互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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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据实申报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有大量资产的人士要移民加拿大, 事先要对海外资产进行合理的安排, 否则既使在加拿大居住一段时间而以为没有申报或者少报漏报希望侥幸过关的, 在被发现时还会被追缴税款并被罚款和附加利息, 到那时可能就得不偿失, 甚至在加拿大的财产被拍卖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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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5 Y) C1 M, Y( T& u(转的,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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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将有大难临头的可能是指潜逃到海外的大贪官吧?
+ _' H9 c" R. Z普通移民也不会有什么的。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13-3-29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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