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8 ]/ G N. r g+ B4 }新规依照过去及现在领取失业金的时间长短,将失业者分成3类:1)工作已久的失业者,在失业前已工作7至10年,可以拒绝接受时薪低于原工作90%的非本业工作;但在领取18周失业金后,必须接受时薪高于原工作80%的类似本业工作;2)在过去5年内领取3次、合计超过60周失业金的人士,必须接受时薪高于原工作80%的类似本业新工作;但在领取失业金6周后,必须接受时薪高于原工作70%的类似本业的新工作;3)第三类则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即在前6周必须接受薪资为原工作90%以上的新工作,接下来的12周必须接受薪资是原工作80%以上的新工作;领取18周失业金后,必须接受薪资是原工作70%的新工作。 2 ], v, S: B" ^" A z8 E4 ]2 m7 Y* {+ j1 Q.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