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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26) 鸡蛋(1)
发表于 2012-5-24 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daye_82 于 2012-5-24 04:35 编辑 ; g5 w9 f1 F  l$ l; G0 h  I' F8 w

3 O7 b# f  L1 X/ E从“巧克力事件”看中加两国文化差异8 t/ |8 N, {, K; h# C
作者: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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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k) W/ R! N4 {- m51周报消息,中国移民夏女士为了退一盒价值20.99元的巧克力与商家发生冲突,结果巧克力没退成,却被警察铐上手铐押送出商场。不仅如此,夏女士还得到了一张60元的罚单,并被要求一年内不得进入该商场。* @* E) H; B8 [" P9 B

3 N* W0 h, a( `8 U% F华人新移民遇到这种事情,多半都会想不通:明明是商场有错在先,我是有理的一方,警察凭什么要这样对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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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6 |- S! ?! H2 [- ]% G- j: R9 A道理其实很简单,这里是加拿大,而不是中国。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国情等方面的差异,加拿大人与中国人在思维方式上有很多不同,两国社会约定俗成的社会行为规范也大相径庭。同样一件事,在中国和加拿大处理方式可能会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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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l- N3 k! o+ u% l我们中国人往往认为,只要我“有理”,自然就可以大声“闹”,或者可以得理不饶人。很多国人平时说话声音就比较大,发生冲突时更是像在比赛谁的嗓门更大。通常来说,调门高的那个,或者说更“厉害”的那个,往往就能震慑住对方而占得上风。( ^  q  L1 i$ q-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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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加拿大,这种做法却行不通。你的声音越大,情绪越激动,言辞越激烈,处理问题的效果往往越差。夏女士在和商家争论的时候,由于气愤而声音高了几个分贝,结果不仅没能压住对方的气势,反而引来了保安、警察和明晃晃的手铐,甚至被误以为精神状况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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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的教训其实已经不少了。以前曾经有位中国老人,因为对雇主解雇自己不满,情绪失控地躺在地上大哭大闹。结果雇主叫来警察,二话不说就将其扔进了精神病院。在国内,老人属于“弱势群体”,遇到事情往地上一躺,往往别人就没辙了。可在加拿大,弱势也得讲理。一时的行为过激,不仅害老人吃了不少苦头,还得面临精神病院几千元的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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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位网友说的好:你可以表达愤怒,但不能愤怒地表达。据理力争本没错,但要尽量心平气和,避免情绪化,这是我们在加拿大处理冲突时的重要准则。! r9 Q4 ^+ O; s# |& u

) o2 N9 Q9 F3 f$ c! d: @按照国人的固有思维,顾客既然是“上帝”,就永远都是对的。如果不小心让“上帝”受了委屈,顾客往往会不依不饶。在国内的餐馆,如果上菜晚了点,某些强势的顾客可以当场把服务员骂哭,经理也会连声道歉;在超市买到过期商品,顾客便大吵大闹,甚至搅得对方无法做生意。商家为了息事宁人,往往是不仅把货退了,还要加倍补偿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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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 p8 d% o. S- \% [在加拿大,商家虽然也说“顾客就是上帝”,但其中蕴含的意义和由此衍生的客户与商家的关系模式却与中国不同。在加拿大人看来,你是“金主”不假,我会对你笑脸相迎,但在我店里你也得守我店里的规矩。顾客和商家一旦出现矛盾,商家能解决的尽量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对方一般不会牺牲经济利益或者个人尊严去迁就顾客的要求。1 w/ C3 e, P0 p) I5 [

' H! U! m1 j" H! ?+ r" O1 K夏女士认为自己有权利退巧克力,于是理直气壮地想要个说法。可无论是店员,还是经理、保安,直至警察出面,事情虽然越闹越大,却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最终吃亏的还是夏女士自己。% F* O5 {6 ^%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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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有一位大陆新移民,在西人超市购物时买到了过期商品。商家给退货后,既没有道歉也没有任何补偿。该顾客不服这种处理方式,坚决不肯离开超市,结果被保安报警,这位顾客也遭到了与夏女士同样的境遇。: y3 \8 d$ a* m# s% y; g0 K

& t7 n, A& _/ z9 V& K加拿大其实是个比较讲原则的社会,商家也是一样。按规定该给你的,你不争自然也会给你;他们认为不该给你的,你再怎么“磨”,再怎么“较劲”,也很难改变最终结果。" U: R2 q3 F; f1 r' ?1 i8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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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最不理解的,恐怕就是加拿大的警察在此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按照我们中国人的思维,“人民警察”应该是给老百姓排忧解难的,怎么能不听我的解释,随随便便就拿手铐铐人呢?7 R; [  C0 T8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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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体会夏女士的心情。如果此事发生在中国,就算店家报警,警察也不大可能去铐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除非是发生严重打斗现象。通常对这种“人民内部矛盾”,中国警察都会帮着调解一下,尽量找到一个让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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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巧克力事件”中,商家报警是由于夏女士不肯离开,妨碍了对方做生意。这里的商场是私人物业,对方有权让别人离开。警察毕竟不是法官,他们接报后,主要任务是促使夏女士离开对方的地盘,恢复商场正常秩序,而不是判断谁是谁非。夏女士当时所能做的,就是立即无条件离开商场。如果对商家服务不满,也只能在事后再向相关部门投诉了。( O/ h9 |6 P; s, D! o

6 q6 g* D/ `+ [$ Y说实话,我倒为夏女士感到庆幸。在警察铐她的时候,幸好她没有反抗。如果她当时和警察有身体摩擦,境况会比现在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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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在这里评判中国和加拿大的行为模式哪个更“好”,更没有任何指责夏女士的意思。我只想说,在加拿大生活,我们移民比本地人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如果学会入乡随俗,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儿上看得开一些,不过于执着,我们反而会活得更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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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c1 q: h: x/ ]在加拿大你没犯法就是荣~犯了法就是耻~法律是用来约束你个人行为, 而不是约束你这个人~它不会看你有没有思想有没有道德~我们移民也好留学生也好~多少血淋淋的例子就在眼前~ 所以有些人就不要拿荣耻来说事了~来混淆大家的道德观念~ 往小的说你们这属于"显眼"自己的无知~往大方面说~你们这是怂恿更多的人离犯法越来越近! [" C) U/ Y' a* M; a*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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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大统华保安不懂法律和运用自己的权利~还好照片两人现在还没找到~要不然吃亏的肯定不会是"犯罪嫌疑人"- Y; _1 [% l$ q6 g8 q' Q- b' U)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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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鸡蛋

JoyceAccSG  在2012-5-24 05:39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12-5-24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件小事,闹得这么大,结果还不知咋样,太不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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