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已经工作快两年了,觉得应该要开始把经验类的移民(PR)申请起来了,然后想申请的时候一起把女朋友带进去,准备就今年4月就把材料都递出去 6 C3 r" ?: W0 g5 R6 e# d) U! |2 t. u) A1 v4 R3 X* S
我和我女朋友也已经住在一起快3年了,一切能证明我们是common law partnership的证据都有,都没有问题,但是问题是我突然想起来我女朋友今年一月份延期她的入境visa的时候,没有declare 和我的common law关系,在她的visa延期申请表上她的状态是single的,还在家属表里那栏"I DO NOT HAVE A SPOUSE OR COMMON LAW PARTNERSHIP"签了个字,因为当时她也没有意识到这个会有什么问题,觉得还没结婚么就当然是single了。。。4 x) ^! z8 L. ^#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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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就在担心万一签证官翻出她的档案然后发现这个问题,要么会怀疑我们之前的partnership是不是genuine的,要么就会觉得我女朋友当时申请visa延期的时候没有如实填写信息。。。。3 @8 r$ k4 `$ g5 I" L, O& w"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