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驾照不是一个驾驶执照,它只是你国内驾照的一份多文本官方翻译件。 x/ O+ q0 C! i6 i' Q6 b
! j) y" y6 @1 ~% h0 ?1 `2 Z% n 根据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第41条第2款,公约的各缔约方承认以下三种驾照可以在其领土上使用: : E) W `3 z4 I; A: f' s( r U s/ W' E
任何一个用和该国语言相同的语言签发的驾车人本国驾照,或者如果不是使用相同语言签发的,和一份被认可的翻译件一起使用的驾车人本国驾照。5 X0 B6 S* G: H" A
; o. {* z1 w# P 任何一个在语言、格式、机动车分类方式等方面符合道路交通公约第6附加条款中的要求的国内驾照。 - O4 w9 f1 C0 I0 w1 i f1 T4 H+ X 3 i: U8 ^& }1 d5 Z7 a' ~. \ 由其他缔约方或其下属机构,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国际驾照。 8 K- y) t4 O' [ 3 D- D- V& b: y* s6 i- u4 d 由此可见,使用国际驾照只是公约中规定的三种情况之一而已。由于公约中规定第一种情况是针对“任何一个国内驾照”,而不是“其他签约国的国内驾照”,因而虽然中国不是签约国,如果你持有有效中国驾照,你仍然可以堂堂正正地使用中国驾照在很多国家开车,只要持一份符合要求的翻译件即可。
+ [+ @/ D4 k. v$ L. e# k& M 上个世纪初,汽车开始成为重要的跨国交通工具。各个国家对交通规则、驾照管理有不同的要求,妨碍了国际间的运输交流。为了方便国际间的运输交流,联合国1923年、1943年、1949年和1968年制定了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公约对交通规则、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等制定了一系列统一要求。为了方便来自其他国家的驾车人能够在另一个缔约方的领土上正常开车,公约制定了“国际驾照”的办法,即由各缔约方政府授权其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约中提出的规格样式向准备出国旅行的本国驾照持有人签发一种“国际驾照”(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简称IDP,或译为“国际驾驶许可”),其作用是向其他国家的交通管理机构证明该驾车人拥有该国颁发的合法驾驶执照,IDP起到官方翻译件的作用,它上面有多种语言,它使其他国家的警察和交通管理机构能够阅读驾车人的本国驾照。这种“国际驾照”被其他缔约方所承认,可以和驾车人的本国驾照同时使用用来在其他缔约方境内临时驾车。( s4 r0 d2 }: {+ a. R& ~. H
7 q- J; P6 [( H* J5 H. B
约180个国家签署了上述公约。还有一些其他未签字的国家承认IDP可以在其境内使用。在1968年公约中,又进一步规定,缔约方承认国外驾车人在其领土上可以使用辅翻译件的驾车人的本国驾照开车(如果驾照使用的语言相同,则不需要翻译件)。(68年公约41条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