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不该说实话,老实说,我还准备让我弟弟黑条把他的主治医生介绍给您呢。。。不过看您这么强硬,那么多人给您上课都上不明白,我看也省了。- @) N& t/ D" x0 n, a! o
另外,您不就是求崇拜嘛,我崇拜您还不行吗?别一点小事就投诉,我被你从头冤枉到脚后跟了,我受这么大委屈,也不见我来投诉您。圣人,装b要到底撒~
) E! r8 K# D$ y, r4 }2 g1 r ' e) f7 d' _ s ^+ t1、经查阅原帖,此处“病”为针对他人身体、理性、智力的人身攻击语言,而不是“病”的原意。* l5 | d1 I/ H: E
2、攻击对象明确为本网网友,这点可以从上下文、对话形式、帖子中的引用中明确得出。! W# x. P( I' }% ]* q6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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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认为被投诉人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此为被投诉人第二次违规,应禁言2周,并扣积分10点。如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对此裁决有异议,请于24小时内在本贴后跟贴上诉。被投诉人请注意:依据网友言行规范2.8条的规定,在被禁言后只能在相关帖子里发言。相关帖子是指该网友具有投诉人、被投诉人、代理人或者证人身份的帖子,或者在其他被执法版主要求发言的情形。
还有,大家都是来上网的,如果他能这么哗众取宠,好事多端,随便侮辱无辜的人,为什么心理承受能力要这么差?如果说句让他看病,他都敏感成这样,试问,他这样精神脆弱的人,是否适合上网呢?6 j* j5 K' i+ T( t
当然了,如果他的世界观是,我可以随便欺负他人,给他人随便盖帽子,但别人不能反击,不仅不能反击,还要对他的诬蔑感激的痛哭流涕,多谢他的再造之恩。这样我觉得他应该去朝鲜上网,而不适合在中国人的圈子里上网,更加不适合在加拿大华人圈子里上网。
本帖最后由 sumash 于 2011-1-28 08:50 编辑 6 A g0 K J( r3 v h , g" v/ m1 o2 f- s4 I扁圣,这个事版主封了帖子,我也没打算再提起了,是不是骗子,我不想纠结了。( L" K ~1 W. C: l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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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广大爱城网友的智商,你不需要置疑,是非黑白,大家都有杆称。你不需要用你自己的称来教育大家如何称良心,如何称公道,真的.5 L. P1 U& W( M _1 D& U
sumash 发表于 2011-1-25 15:44 1 v" d; g* `! B3 B! s
. \, \; a5 O9 M4 v/ H/ R+ l" U不想纠结态度很好,能对给对方造成的伤害道歉就更好了。其实,事情已经很明白了。 6 E& _8 v1 o! n比如,你是法院判案的,假如你发现判了冤案,你是给冤案平反呢,还是顾及自己的脸面,违心错到底呢? 真不懂,脸面那么重要吗?这么明白的事,还继续强辩有意思吗?明眼人谁看不出来,现在你说这话,就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你能改变这个看法吗? 1 m" m6 ^/ L( o1 i n( }# u. ? / m5 B0 w6 T# t, `* p. G2 a% ?+ S4 f' }$ S 大家再请看这篇,他实在穿越的太厉害太厉害了,他明明知道没人继续向追究这个事情,我也没有提起的欲望了,好多网友更是耐心详细的给他讲解了整个事情的完整过程,此人仍然在内心明明知道了解我不追究也没有骂人也没有错误的情况下,为了表现自己的伟大和宽厚,逼迫我去给一个骗子道歉。! b, L V1 g! ?& I' P5 j: k) D. B& k
阿扁,在此我就问你一句,是不是从来你打别人,别人都不可以还手的,从来你捅人几刀,不仅不许别人还手,还要别人笑着跟你说谢谢,然后还要说,哎呀,真对不起,我的血把你的地板都弄脏了? 2 G+ J6 x+ U$ D( S1 |' g我觉得这件事情上,我非常非常的冤枉加委屈,本来做为一个受害者,我已经很难过了,即使讨回点数,我内心那份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信任,已经被伤害了;然后再度被阿扁这样一个虚伪的大师连续捅刀,我的内心已经血肉模糊了。 0 S* L) b& i+ Y6 P6 d. D2 m我只能说,如果你们继续关我,我将从此不再相信正义,以后也不敢为其他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人或事情说话出头了。我想通过我的这件事情,其他网友也会有相同的想法。大家都不敢再维持正义了,因为维持正义的受害者,是会被关进去怨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