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邦统计局今天公布的数据,2009年本国家庭的平均消费比前年下降0.3%至71,120元,是12年来的首次下跌。当年的家庭消费中,税款占 20.2%,为所有开支中的最大项;其次分别为房屋贷款或租金和水电费(19.8%)及交通费(13.7%)﹔至于食物则只占家庭开支的10.2的百分点。 # e. P3 s5 y0 {' w( K2 n, t i8 m: a6 [* c+ l
调查还发现,收入越高的家庭,税款所占总开支的比例越大,但是食物和住宿费用相对则比较低。例如,总收入超过14.7万元的家庭税款所占的家庭开支达29.7%,而食物及住屋费用的总和仅占据23.3%;对于年收入低于23,860元的低收入家庭,开支中只有2.8%来缴付税款,可是食物及住宿花费则占总开支的47.7%。' B1 i" w6 }* q d6 M. s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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