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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O1 R1 V1 {4 ^. L5 F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h ^3 c9 }) }1 _9 ^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1-28 09:04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 ... - b: x* j$ d+ n. V% G4 M* }孤岛客 发表于 2010-1-28 09:42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5 b2 @+ e: k/ J高潮 发表于 2010-1-28 08:53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9 i" S* l; P$ s( D* t% A, j9 }- q0 ~/ U+ I 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 L' b- t' l# Z: a ) N! s$ F: y/ A1 v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 ...; m" S! ^7 h6 z! d8 D 扁舟 发表于 2010-1-28 01:16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0 \+ r/ @* I) |+ L1 B: F- I- Q | 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W, M: b; `$ e. }) [5 \" }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2-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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