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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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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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 Z* |+ H+ K. e( k; m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1 I4 q% U- R6 Q; g2 f* d4 b) X" n' }& S, t. ~, i' O+ |
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1 a" H# r4 N6 L: ]9 ]
' [# _" G7 ?% [" @2 F" P能 理 解 7 I2 Z W1 B5 c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D0 e! H6 ~1 N* O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N9 b; u: H% I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4 R: {, n0 d/ Z7 A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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