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24日,我的车在等红灯的时候,被后面来的车撞了,后背箱的门和保险杠被撞破了,当时是深夜,没有目击证人,我要对方的信息,准备去警察局报案,后来对方打电话把警察叫来了,警察要我们各自填了事故报告,我想事故责任很清楚,觉得赔偿应该没什么问题。可是到现在对方的保险公司还没有联系上那个肇事者,说打电话,没人接听,就留了言,一直没有打回来。不知道这个家伙是不是想故意拖延,然后不了了之?如果得不到这人对事故的确认,他的保险公司就不会授权让我在等待修车的时间内给我出租车使用。+ z7 w2 e, q- S$ V2 _7 A
' d' i/ B" v" M! |+ G在没有得到对方对承担责任之前,我也不敢去修车,如果他反咬一口,说是我倒车撞到他的车,那我怎么办?如果我在这之前把车修好,那不是没有撞车原始证据了吗?这样的话要打官司确认事故责任,都无法进行。- h" p6 M0 C) \; z. _2 \
原帖由 legacy001 于 2009-3-7 22:54 发表 , c& O) `% e i0 ^+ W
有意思的是那个police report上面只是一些双方信息和损坏部位的描述,我后来看了几遍也没有发现什么地方涉及到责任事故的认定。 4 Y, B" ~$ A2 j4 S & B) n7 w. x& S. ~我的保险公司倒是给我作了estimate,可是他的保险公司没有做,不知道为什么?其实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