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有些病痛确实让人生不如死,我想这也是安乐死这个概念产生的原因。与其痛苦的或者,不如安乐地死去。+ T2 n' l1 i R1 H
安乐死从产生以来就备受争议,尤其是受到教会和保守势力的谴责和反对。理由自然是生命由上帝赋予,无人能剥夺。支持的人则从人权的角度立足,认为人有选择死亡的权利。+ @) a( |3 b' l8 l. K
我个人对安乐死是支持的,因为我知道有些病痛对人的摧残是超出人的承受范围的,而且在毫无求生希望的情况下,如果病人本人选择安乐死,社会和法律应该予以尊重。) m: W! z0 T, a& Z
比较难以判定的是那些由病人的亲属申请安乐死的情形。因为通常这种情况下病人已失去意识,失去了考虑和申请安乐死的能力。如果有病人的亲属提出安乐死,即使声称病人假如清醒也是这个意愿,还是令人难以接受。首先,无人能知道病人此时的真实意愿。其次,亲属的申请可能会是出于遗产继承或者其他的利益考虑,而不是出于对病人的体谅和关心。我个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不应同意安乐死。理由是依据不足。因为最根本的依据,病人本人的意愿无法得到证实。 2 M* X' _! s! \上面提到的美国这个案子,父母亲一方的立场自然是出于对女儿的爱,而丈夫的立场也同样是出于对妻子的爱。一个不想看到亲爱的人离去,一个不忍看到亲爱的人毫无希望的遭罪。双方的申诉我都支持,我只是不支持教会和布什总统的立场。 6 E. b. l3 H7 y% {- F2 ?教会站出来支持父母一方,不过他们的立场不是出于对生命的同情,而是出于他们对上帝的敬畏。碰巧这个案例是由他人申请的安乐死,不过根据教会的一贯立场,即使是病人本身提出的安乐死,他们也是要反对的。他们在乎的其实只是他们对上帝的敬畏,而不是对生命的同情。鄙视这些人。; v, A) {- A4 q3 t+ \
布什总统的求情就更令人鄙视。作为一国首脑,为了个人的政治需要,不惜干预司法公正。他如果真是个珍惜生命的人,就应该停止把美国的无辜青年送到伊拉克的战场当炮灰,停止对伊拉克的侵略和屠杀,停止对囚犯的虐待。事情很清楚,他并不是一个珍惜生命的人,他的求情只不过是为了顺应保守势力的要求,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而已。他如果真的为了就这个可怜的女人,那他就应该按他一贯的作风,修改法律,让法官真正有挽救这个女人的法律依据。可是他不会,他只会在那里做做秀而已。把自己的政治利益建立在可怜的女子还有她的亲人的痛苦之上,非常的鄙视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