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2 ^- B3 u' M) P上述举措是移民部正在考虑的多项修法构想之一,其基本操作方式为:申请配偶移民的一方将先获发临时签证,在加国住满2年,即2年的“观察期”结束之后,由移民部官员确定其婚姻为真实婚姻,然后再补发正式移民签证。但这一修法构想遭到移民律师的普遍反对,认为此举不仅难以打击假结婚,反而令问题更加复杂,对真正结婚的夫妻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如温哥华的移民律师王仁铎指出,来加拿大之后,真结婚的人可以离婚,假结婚的人也可以离婚,移民部很难证实这些人婚姻关系的真假;而所谓的“观察期”会给移民夫妻的生活罩上阴影,团聚移民本来是鼓励夫妻团聚,但最后的结果可能害得真正的夫妻无法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