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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yz0116 于 2008-5-20 23:35 发表 # K- `" C; ^# [1 z0 v; F
对不起! 看了老杨的帖子,还是不太懂领事馆的规矩,开帖子再问有经验的朋友.) ]3 V6 P" I" T+ K! W& L* b0 j0 H* Q
( V& _0 q' t1 f7 ~9 o8 M0 g 我在国内的房子需要转让,我想委托我妹妹和我老婆去卖它.但是我希望委托我妹妹来办理(代表我来办理),而不希望老婆代表我.现在去公证的话 ... # o, f6 O8 ]8 x$ U% g+ U$ c( J
; G! b( _$ K5 l: e+ l带上你要转让房子的房产证(正件和复印件)和房产证上对上号的证件号(我们当时是拿中国的身份证去多伦多的中国使馆办的)。注意,因为我们第一次是拿中国护照办的委托公证寄去中国,但中国不承认,说号码对不上,所以就拿中国的身份证(因为身份证号和房产证上的号码是一样的)去办的委托公正。还有一定要你们夫妻俩在公证员面前签字才生效。4 x! H+ o }/ F' p; Z9 P+ \
建议先打电话去使馆再确认下,不知道是不是跟3年前的政策一样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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