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可以作为2007年的RRSP的抵税额度是怎样计算的?以下那个是正解?2 { H n V% U% G
1、税务局2006年报税回复中给出的额度,在2008年2月29日前的购买数4 p; S0 C2 i, y: F, U
2、根据2007年收入的18%,在2008年2月29日前的购买数9 r7 N5 l- M1 x @: f, W
! ~* E! Z( ~5 a6 k. o# Q再有,所说的购买自己的额度送给配偶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说收入高的一方可以买了后送给配偶算作配偶的RRSP,但算作自己的抵税。如果是这样买的时候应该怎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