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
近年来,通过家庭团聚移民申请类别,从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等地来加与子女共享天伦之乐的华裔耆老为数不少。其中,一些在经济上完全依赖子女的耆老,因子女未能履行担保责任而不得不申领福利金度日的个案时有发生,令他们的晚景颇为凄凉。
D% G2 t% w; p% Q0 _& E: ~! `4 Y# e. y6 f
华咨处安居服务部门的协调人江红桂指出,来自中、港、台的华裔耆老移民前往华咨处求助的人数众多,他们主要是查询与耆老福利相关的资讯,包括如何申请养老金和退休金等,至于查询申请福利金事宜的耆老也屡见不鲜。
5 j6 L7 {- O9 h; c3 b, {1 _4 a( B7 C) z( |" R ~ ?
她指出,华咨处本身并非福利金申请部门,无法受理有关福利金的申请个案。不过,华咨处的工作人员会向打算申请福利金的耆老解释相关政策,例如:如果耆老是通过担保父母或祖父母的家庭团聚移民申请类别来加定居的,那么,其作为被担保人,在长达10年的被担保期内,应由其担保人负担其所有生活开支。
$ z9 }; n, C) a u) K. T z8 j" O# p3 G2 R9 q# @
又如:如果耆老因为其担保人未能履行担保责任而成功地申请到福利金,政府在日后将会向其担保人追数,要求担保人悉数将被担保人所领取的福利金退还政府。
% W; }" y: g% O9 v* I
7 ~8 G: T8 P) v: R6 } F江红桂在谈及上述耆老为何打算申请福利金的原因时指出,有些耆老的子女当初在担保父母来加时,在经济收入方面达到了政府所规定的要求,但是,这些担保人因其后突然失业、健康状况变差或婚姻破裂等原因,导致经济状况大不如前。
& w( b; Y* X# _+ Z: y& {9 P/ h" L! B& H
至于另一个很普遍的原因是,耆老因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恶化,不想继续与子女同住。
+ Y5 K# v- a9 _0 h0 R
8 J9 W6 [+ p( G2 R' ~她说:“这些耆老希望搬出去独立生活,但他们又没有经济来源,无奈之下便想到了向政府申请福利金。”她又说:“对于那些有意前往福利金申请部门提交申请,但又面临语言障碍的耆老,华咨处通常会安排义工给予协助。”% |6 v5 u/ I& r5 j" G
" d2 U% C6 }9 I% M值得一提的是,安省社区社会服务厅已从2年前开始,以那些因未能履行担保责任而导致被担保人申领福利金的移民担保人为对象,向其中明明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责任的人士追数。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被该部门追回的款项竟高达约400万元。
$ z0 C+ |8 k3 G! k# D3 @' b( c$ I# @% W3 G1 W5 j
对此,安省社区社会服务厅长梅若(Madeleine Meilleur)明确表示:“我们需要对纳税人的金钱负责。”& S7 }9 H; I2 N! Q0 X- C4 M
" n' ]9 E, M) w, h与此同时,她还指出,该部门在向移民担保人追数时,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而放弃追数,例如:担保人死亡或重病;担保人的年收入低于2万元或遭受虐待等。. u- s U8 [1 k
" q# K4 s8 |* I6 ~6 R3 ]
团体吁放宽申请养老金条件8 V+ t4 o& v# Y4 }, E
1 K( J1 ~5 G6 m3 A
在经济上完全依赖于子女的耆老移民,因子女未能履行担保责任而导致晚年生活陷入困境的现象,早前曾引起了平权会多伦多分会等多个社区组织的强烈关注。
6 ?/ ^( P# B1 W2 }, T: e4 n) l. a4 K+ C0 z1 M
由平权会多伦多分会、非洲加拿大人社会发展委员会等联合组成的耆老移民维权网络(ISAN),曾在今年3月向联邦政府提交了有逾万人签名的请愿书,强烈要求联邦政府对加国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政策进行修订,废除有关耆老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方可申领养老金的条款。+ Y9 q9 x) Q( x- C
5 J& h& N: g! U$ D+ E上述请愿书向联邦政府提出了总共4项要求,其中的一项要求是:如果耆老移民的加国担保人终止履行其担保责任,联邦政府应与各省政府合作,通过费用补贴计划来为耆老移民提供经济上的援助。
7 e/ K! _9 Y7 m) u- S! |! [2 ?1 `2 f( _: u) y8 k( v
华裔国会议员邹至蕙当时曾指出,如果联邦政府废除有关耆老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方可申领养老金的政策,只需增加700万元的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