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真相白老汉,你这下玩大了。好不容易有个壮士愿意继承你们执法的遗志,将各位未完成的封人事业一脉相承、发扬光大,你们作为前辈高人,不仅不关照鼓励,反而群起而攻之,我作为群众都看不下去了!!. ]* E3 a% d+ t) D! N$ D5 p
9 A6 M1 f, ]: C还有十字,先发一篇社论“有无产生有争议的判决是判断执法能力的重要标准”,提前埋下伏笔。过了几天,就借着“不明真相白老汉”的贴,质疑同一战壕的战友的判决。卸磨杀驴这招玩的可谓炉火纯青,在下佩服佩服! 3 V' c) c: j5 O
有无产生有争议的判决永远是判断执法能力的重要标准。4 _) i6 I0 y0 T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25 09:55
枫丹请进, # m# C9 i, b& O5 H' k请详细解释当时事情经过。2 H. V& h2 b' u& f' }4 O
另外,由于当时有可能你的情绪比较激动,现在事情过去了一段时间了,是否可以再重新冷静考虑一下呢? z( v! x8 x k7 S+ |& w+ M! O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28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