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_+ K' M4 n' C4 T5 y D 作为“宏观调控者”和“超级监管者”,美联储具备了如下几大权力: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威胁的企业,除银行控股公司外,对冲基金、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将统统纳入美联储监管视野;取消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联合监管计划,建议由美联储接替SEC行使对投资银行控股公司的监管;加强系统性重要支付、交易和结算的能力,拓宽其获取流动性的渠道;修订美联储紧急贷款权力,增强美联储的危机反应能力。. i) p! V7 o) A4 {* ?- S3 h
9 g# D4 j5 [$ m& N1 e 美国监管改革大方向值得肯定,不过,美联储权力空前庞大的全能型监管机构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其一,美联储的金融监管职能与美联储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是否会出现冲突?美联储在大权在握的前提下能否继续保持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美联储能否在各个不同的政策目标之间取得平衡,而不是短视行为?其二,谁来监管美联储?现在能否对真正掌握实权的美联储构成有效制衡还未可期。而一旦具有“系统重要性”的监管机构对形势出现误判,其危害可能更大。次贷危机表明,危机的爆发与美联储货币调控失误有很大关系。今后,美联储如何规范自己的决策?这将涉及到全球监管体系如何构建和政策监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