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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下那位仁兄的疑问:当然是指加拿大的雇主信,国内的没有任何问题,我有工作等级证可以证明已经在国内工作连续18年了(政府已经证实),而且原来的公司还在,随时可以电话证实。在考试通过后政府通知我需要找一份电气相关的全职工作,工作三个月后请雇主出一封关于我电工技能的鉴定信。第一封信因为工作不是全职的说不合格,让我再找一个全职的工作。政府说可以加入工会,加入工会的工作机会较多。可为什么工会也要合格的雇主信。唉,真荒唐!开放日那天说一、通过考试(政府已经证实),二、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国也行,而且政府已经证实),符合两条就可以加入工会。只好再等他回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