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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这段时间众网友就ZZZN(黑户)事件杀得血雨腥风,甚至有人连你发表的至情至理的申明都提出了质疑,我认为多少是因为网站制度上出了问题。我对政治制度没什么研究,对网站的一些制度也不是很明白,但想问一句,为什么不参考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来搞一个爱网的陪审团制度呢?这样的话,最终的裁决可以认为是由民意产生,如果还有人无理取闹,就可以有理由杀无赦了。下面是我从网上找的一些资料: / `4 r. E' @. \1 k5 h' I$ b2 B' v' g6 C) x5 C$ M) A6 o
所谓陪审团制度,是指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是否起诉嫌犯、并对案件作出判决的制度。陪审团有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之分,大陪审团可以在任期内审理若干起案子,小陪审团则是一案一组。; m& d& s$ E" C |(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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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陪审团一般由6-12人组成。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但是不满18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挑选陪审员,先由法庭用抽签的办法,抽出若干名有本州身份证的居民,作为候选人。之后他们每人都必须填写一份有关本人情况的调查问卷。得到法庭通知后,再到法庭接受询问和下轮挑选。 : P/ ~& U/ f3 P- i* [. [5 A+ `$ G0 l* _# v4 `
通俗地说陪审团就是抽签随机选出的符合资格的公民,他们被集中到一起,案件审理期间不得和外界联系。他们负责投票决定对某一被告来说:一、是否起诉;二、是否有罪。
支持!& l. u1 W/ G- p. d4 E
是否可以采取如下的形式来操作:" N+ I* X; o9 T8 `( B
一般的执法判决,由执法斑竹执行。如果有人对执法斑竹提出异议,执法斑竹提交陪审团最终裁决。陪审团的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允许再提交异议。1 R4 K( F6 P w( o
陪审团成员可以在近期比较活跃的网友间随机产生,一人一票。对参加投票的网友进行适当奖励,否则处罚。8 {- _1 F% E: W
$ U; F3 a, ]: N5 p(ZT)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本身就存在很多争议,但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就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比选举权还要重要。陪审团制度设计立论认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话,一般常人的智力就足以判断。美国人之所以坚持用陪审团制度,就是因为陪审员是最不受任何人操纵控制的。陪审员独立于政府之外,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独立于任何政治势力之外。他们的判断,就是一般民众放在法律对陪审团的规定之下都会做出的判断。他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法庭为他们保密,使他们没有心理负担。他们只要自己不想出头露面,可以永远不被周围的人知道自己的角色。(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