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把这几个疯子从我们这论坛清除出去,才能有好的交流环境",明显不对-----最多也是“把XXXX从我们这版块清除出去,....." ,因为写的人的意思是:给他们挂上不受欢迎的ID,在强国论坛里就可以再也看不到他们了,而不能代替整个论坛“清除”他们。+ p6 d' ?. J) c" ]+ \& `8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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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建议是否像山东已经提议的那样稍修改一下规则: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过,第三次再禁言比较好!要不从目前的实践情况看起来,有些ID真的成了清除出强国社区就等同于清除出论坛了,这样对ID们是个损失,对论坛也不好。4 A# P p8 c) ?! @$ X3 c% l
! j. f1 p" s8 ?6 d4 c5 J+ O(本来是接在投诉帖后面的,现在根据版规不能接了,就重新发贴。如果不妥,请删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