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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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遇到的难题,诚请各路达人大侠指教点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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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住UA附近的一个apartment5年直至8月21日买房搬走(但我交了全月的押金)。在我7月通知apartment的管理员时,他告诉我们房东会更换地毯,粉刷等,因为房子一直住了5年了,需要重新装修。我们只需要走时把房间收拾干净就可以了。我们并没有掉以轻心,全家用了4,5天将房子彻底清洁,包括我们住进来时就满是油污的橱柜顶都清干净了。到了验收时,由于我们楼的管理员休假去了,是另一个楼的管理员来的,看到我们正在用蒸汽地毯清洗机清洁,告诉我们不用了,反正房东会换,可是我们还是清洁了一遍。当时,这个人说,你们做的很好,应该全额退给你们,让我们在他的检验单上签字。我们看也没什么,就签了。(这是我们的第一个疏忽,没有影印当时签字的文件)。9月2日收到房东的信,说“地毯太脏,从来没有清洁过,需要重新换(其实,不算搬家时的蒸汽清洁,平时我们也用吸尘器清理),所以更换地毯的费用¥3000减去我们的押金¥820,我们还欠房东¥2180!同时,附上的验收报告也添加了一些不利我们的内容# Y4 x; U, x# g' P; q
我马上给管理员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结果今天管理员说房东仍然认为地毯太脏,说应该是穿鞋走在地毯上的结果。如此无中生有,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找管理员要房东的电话,他说他没有授权,不能给,让我们写信给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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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2 K2 R, K3 Q3 |0 x. H我不太懂法律,只是好像在那里看到过,正常的变旧磨损应该不属于租客的责任。而且,地毯应该是有折旧的,5年的时间就算原值为¥3000,现在还能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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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9 B* x+ e$ s2 k& k& Z( p请教, 此种情况该如何交涉呢?: `! [7 r' O1 h-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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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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