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這個星期二。 / a" h0 Z% ]- e r8 }5 D/ E+ g w
我準備通過五(六?)條道的馬路,有斑馬線,和人行通道標誌,馬路一邊還是警察局。還沒過馬路前,確認第一條道靠近的公巴減速停下來才過的馬路,第三條道的小車也停下來了。當我走到第二條道時,有一輛車急速靠近,停下的時候,距離我也就兩米內,但車輪還沒壓到斑馬線。, f7 [9 ?. H9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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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真的嚇哭了,呆在那停了幾秒,心想著 i am too young to die, at least not in canada. 就懵地過了馬路。 0 o, n6 _" |, N: L1 s$ D4 B 7 \* ^. x* j3 c- g+ e& \4 X問題,這個司機算違法麼?應該怎麼面對這樣的情況?